飞歌带着许多的农民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上“奔驰”。

    经过几天的行军,飞歌觉得他之前过于乐观了,本来计划20天赶到明月城的,现在估计能在一个月之内赶到就不错了。这些农民的行动力实在太慢,难怪游戏中只有3的速度,比强哥还低一速。

    “队长,我们走不动了,需要休息!”一个农民叫道。

    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休息了,没办法,这些人的体质如此,再逼迫也是没用的,逼的太厉害会起反作用。而且飞歌感觉他们的体力正在逐步增强,因为第一天的行军足足休息了十三次,第二天休息了九次,今天的情况至少比前两天好多了。

    正要原地休息的时候,飞歌敏锐的发觉,有人在偷窥他们。

    飞歌眼角的余光一闪,捕捉到了一个人,一个蒙着脸,身穿夜行衣的人。

    “不好!是盗贼!全体注意警戒,你们两个跟我来!”飞歌立刻发出了命令。

    农民们虽然战斗力极低,但是经过几天的训练,倒也能快速执行飞歌的命令,迅速的结了一个阵型,虽然阵型松垮,但至少有警视四周的作用。

    而飞歌则带着两个农民,直接迎上了不远处的盗贼。

    盗贼心里暗暗一惊,这伙农民的反应也太快了吧,不过他又瞬间冷静下来,农民终究是农民,他一个人杀二三十个农民没什么问题,他拔出了腰间的匕首,用舌头舔了舔刀刃,舌头被割破了,他很享受这种刺痛的感觉。

    盗贼的行动比农民快多了,他既然隐藏不住,那也就不必隐藏了。出鞘的匕首如同毒蛇吐信一般,直刺一个农民的咽喉,而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农民的眼中露出了绝望,他眼睁睁的看着匕首刺向他的咽喉,但是迟钝的身子却什么也做不了,他仿佛看到了盗贼面巾之下的冷笑。

    说时迟,那时快。正在此时,一柄粪叉直刺盗贼的要害。

    盗贼暗道:“不好!”立刻回匕首格挡,而半空中的粪叉又是一变,直刺他的小腿。

    盗贼后退了一步,险险的避开,而此时的粪叉却丝毫没有停留,又刺向他的左臂,无奈之下,他又只能挥匕首格挡。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终于,久守必失,“噗”的一声,粪叉刺伤了盗贼的右腿,伤虽不重,但是非常影响行动。

    又是“噗”的一声,刺中了盗贼的右臂,右臂瞬间失去力量,匕首也掉落在地上,盗贼很绝望的看着眼前这个年轻农民,心里暗骂:草,今天阴沟里翻船了。

    飞歌冷笑一声,刚刚的取胜并非巧合,除非这个盗贼穿越回天朝,不然他又怎么知道,什么叫做“料敌在先,出手在前”,什么叫做“攻其所必救”等武学奥义了。

    飞歌问道:“说,为什么在这里窥视我们。”

    “哼!”

    “骨头还挺硬!你们两个把他绑了。”说罢,俩农民冲过去把已经不能反抗的盗贼捆成了粽子。

    飞歌手里拿着一把盐,冷笑道:“你会说的。”说罢,用力把盐抹在了盗贼的伤口上。

    “啊啊啊!”顿时响起了杀猪一般的叫声,让身边的两个农民毛骨悚然,他们有些害怕,甚至有些不敢看飞歌的眼睛。

    “停停停!我说!”盗贼终于忍受不了了。

    “我以为你有多么坚强呢,说吧!”

    盗贼不会隐瞒,把事情一五一十的交代了。

    原来离这里不远处,有个盗贼公会,这种公会都是法律不允许存在的,说白了就是黑帮。而盗贼们做的事情也跟黑帮差不多,打探消息,拦路抢劫,绑架勒索,基本上只要有钱,没什么事是他们不敢干的。

    而眼前这个盗贼,就是附近一带“把路”的,也就是监视来往行人的,能单干的买卖直接做掉,不能单干的买卖就回去叫人来做。可是这次,万万没想到轻易就被飞歌发现了。

    飞歌其实也在不久之前才发现自己不但体力比一般农民好的多,其它的能力也比一般农民强很多,比如身手更加灵活,观察力更加敏锐,甚至听力都好很多。

    “啊!”盗贼吃惊的大叫了一声。

    “你想干什么?”飞歌有点不爽。

    “你,你是不是,是不是英雄啊?”

    盗贼这个问题问得飞歌有点莫名其妙。

    “哦!对了,你一定是个准英雄!”盗贼终于断定飞歌不是英雄,而是一个准英雄。

    这下轮到飞歌好奇了,问道:“什么是准英雄?”

    “你竟然不知道?”

    于是,盗贼把准英雄的事情说了一遍。

    “哦!原来如此!”飞歌这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这些变化可是别人花千金都买不到的。

    每个国家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英雄,明面上每个国家都有十几个英雄,暗地里肯定还有,这些英雄主要驻守在首都,或者一些重要的城堡里。人数虽然不算少,但是对于这么大的国家来说,肯定是不够用的。正因为成为一名英雄极难,所以对于每个国家来说,有潜力能成为英雄的准英雄们也是必不可少的,准英雄的地位和能力仅次于英雄,而且准英雄的数量也不多,就埃拉西亚来说明面上也只有三十多个人而已。

    盗贼越说越激动,甚至忘记了身上的伤势。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有追求有梦想的人,只是生不逢时而已,如今居然在这荒漠里遇到了一名准英雄,而且还是在成长初期的准英雄,若是将来有一天,他踏出那关键一步,成为英雄,那么自己跟着他必能有很多好处,当然风险也极大,这些年死掉的准英雄可是非常多的,这对于其他人来说是一场赌博。

    对于盗贼来说,其风险完全不用考虑,他过的就是刀口舔血的生活,随时随地会丧命,赌输了大不了就是一死,也没什么。

    想通的盗贼提出了希望加入飞歌队伍的请求,并愿意对盗祖起誓,效忠于飞歌。所谓盗亦有道,敢用盗祖来起誓的,可信度还是挺高的。毕竟这时的人类是普遍有信仰的,这一点和后世的人完全不同。

    “好!”有一个盗贼的加入对飞歌还是很重要,一方面他对附近熟悉,另一方面盗贼有情报渠道,最后盗贼的实力还不错,至于比队伍里的农民强多了。综合考虑,还是收下了他。

    “我叫飞歌,你叫什么?”

    “我们做盗贼的早就没有名字了,您可以叫我利刃。”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