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张破败的桌子,坐着三三两两的人,在一个半圆型的吧台内,一个酒保模样的人正在不停的转着酒瓶,忙得不亦乐乎。

    一个彪形大汉来到吧台前,道:“嘿!来杯血腥玛丽!”

    酒保微微一笑,右手中的酒瓶熟练的转了半圈,拇指蹭开瓶塞,瓶子中的酒精准无误的倒入杯中,而左手则趁机夹了两块冰块,冰块撞入杯中的时间恰到好处。

    酒保道:“给,你的血腥玛丽!”

    大汉端起酒杯,摇了摇,然后一口饮了下去,“啊!你调酒的技术真是越来越高了。”

    酒保道:“彼此彼此,你做买卖的技术也越来越高了,我还不知道你么,每次干笔大买卖之后都要来喝血腥玛丽。”

    大汉嘿嘿一笑,道:“最近肥羊特别多,没办法,可能是羊圈门没锁吧。”

    正当他们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的时候,门口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生面孔。

    本来这里出现生面孔很正常,但是出现一个农民打扮的生面孔就不正常,而且这个人手里居然还拿着把大粪叉。飞歌的闪亮登场,顿时就吸引了所有人目光,有惊讶的,有鄙视的,但是所有人只是盯着他,就像打量着一头猎物,但是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

    飞歌自言自语的道:“哦,原来这里就是盗贼公会。”

    彪形大汉的面色一沉,他终于忍不住道:“哪来的乡巴佬。”

    飞歌微微一笑,却也没有理采大汉,而是把在场所有人都扫了一遍,各种表情尽出眼底。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酒保身上。

    飞歌道:“这位好汉误会了,我这次来只是想打探点事情,我希望和你们领头的说话。”

    “嘶!”好大的口气啊,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酒保。

    酒保也是微微一笑,道:“有客上门,不亦乐乎啊。”

    言罢,大汉身形一闪,别看他身材魁梧,但是身手却十分灵活,右手瞬间探到飞歌喉咙前,而这时大汉嘴角微微一翘,手中突然多了一把匕首,那刀刃上的寒光直奔飞歌而来。

    飞歌这时也有一丝慌乱,这大汉是他重生以来遇到的最强的对手,就凭这份身手,就比刀刃强多了。

    不过,飞歌很快镇定下来,刚才和刀刃的一战,他感悟良多,果然实战才是最能锻炼人的,这时出手比之前也更为流畅。他手中的粪叉向前一探,直取大汉的小腹,这时长兵器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谁知大汉的身形一变,闪过了粪叉,而手中的匕首在闪避的时候交到左手,再次探向飞歌喉咙。

    “不好!”飞歌的粪叉远不及匕首灵活,情急之下只能硬拼一记。

    “当!”飞歌胸前一闷,一股大力从手上传过来,人也被震退了三步。而大汉则更吃惊,他居然被震退了四步,一步之差,高下立判。

    “啊!”房间里的众人也是发生一声惊呼,居然有人能和这个大汉硬拼一下而不落下风。

    大汉的脸色一变,又准备攻上去。

    “住手!”酒保终于开口了。

    彪形大汉一听,他看了酒保一眼,只见对方微微点了一下头,他便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上,继续喝酒,就跟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就在这个时候,利刃的身影出现在众人的眼里。他刚才故意走慢了几步,没有和飞歌一同出现,也想趁机试试飞歌的深浅。至于危险性么,利刃认为没什么危险,如果被区区的盗贼打败,甚至被干掉了,那么也别想成为英雄事了,大家趁早散伙吧。

    因为走慢了这几步,他正好看到了刚才的打斗,由于离的近,他看到的比其他人都清楚。他知道大汉的外号叫凶残恶虎,人如其名,下手狠毒,速度又快,而且身体壮如猛虎,在这道上混了这么多年,天天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但是依旧活的好好的,这离不开他一身的本事,即使在盗贼公会这里,他的本事都算是最强的之一。

    可是这样一个人,居然在这短短的时间里被飞歌逼退,至少也是平分秋色,这如何让利刃不吃惊!

    只见利刃上前几步,在酒保的耳边说了几句话,只看得酒保微微一惊,不过很多就恢复了原样,像他们这样的人,都是见惯大场面的,早已做到了处变不惊。

    酒保微笑了一下,走到了飞歌面前,他身材中等,脸色红润,双目有神,头上戴着一顶墨绿色的窄边帽,帽子的一边还插了一根羽毛,更令飞歌好奇的是,酒保的双手白晰,仿佛是贵族女人的手一般,只是他觉得这双手可以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酒保道:“鄙人朗姆酒,是这家店的管理人,刚刚手下人不懂事,还请见谅。”

    飞歌道:“无妨!”

    朗姆酒道:“好,里面请!”

    飞歌的眼光又很快地扫了店里一眼,包括那间里屋,但是他做的很随意,让人看不出破绽。

    “好!”飞歌便跟随着朗姆酒进入了里屋,而利刃则自觉的在门口把门。

    所谓的里屋,只是装饰比外面好一些罢了,关键是在这里完全听不到外面嘈杂的声音,隔音效果极佳,因为往往这里的谈话是不能入第三人之耳的。这里只有两个座位,一主一客,分别在一张桌子的两边,桌子上有瓶红酒,以及倒扣着的两个酒杯,显然是用来接待客人的。

    宾主入座之后,朗姆酒再次展示了他超高的酒技,很快一杯红酒放在了飞歌的面前。

    飞歌接过红酒,摇了摇杯子,欣赏了一下这个世界红酒的挂杯艺术,然后并没有急着喝。

    朗姆酒开门见山的道:“有什么可以效劳?”

    飞歌道:“既然来你这里,自然是为了情报!”

    朗姆酒道:“既然想要情报,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多少?”

    “根据情报的价值不同,代价也不相同。”

    飞歌道:“我想要迪雅方面的情报。”

    朗姆酒微微一惊,迪雅,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亡灵国度。他叹了一口气,回答道:“我们迪雅那里的情报不多,你应该知道,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雇佣任何人来做事,从而收集情报,但是唯独迪雅不行,那里都是没有智慧的生命,而亡灵法师的要价又太高,没办法。”

    飞歌道:“其实除了亡灵法师,吸血鬼也是智慧种族,而且吸血鬼的种族庞大,对能量金币的需求自然也大,为什么不从这里入手呢。”

    朗姆酒呵呵一笑,道:“想不到你也是搞情报的老手。只是,吸血鬼这方面不用考虑了。”

    “为什么?”

    “因为有一家大的盗贼公会已经入手了,所以不可能了。如果需要情报只能找他们买,当然要价很高,而且有的情报他们是不卖的。”

    原来所谓的盗贼公会只是一个联盟,然后各自有自己的势力,生意也是各做各的,只是在有需要的时候,可以互通消息,当然也是有代价的,只是内部的价格要比外部稍便宜一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