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一大早,菲戈拿着他的大粪叉来报道,他掂了掂手中的大粪叉,大概4斤左右,要知道即使最普通的长枪兵,手里的长枪都有12斤重,手里的家伙不行,难怪战斗力这么低。此时,大家已经陆陆续续的来到村长家,手里都拿着各自的大粪叉。
告别父母的时候,菲戈看到母亲眼睛的泪水,心里不由的一颤,哎,在这的世界之中,如果还有选择,谁会去当兵,当兵那可是九死一生。父亲虽然没说话,只是蹲在旁边抽烟,即使是这样,也能看出他心中的不舍。
菲戈潇洒的一笑,道:“这对我可是一次机会呢,说不定我以后做将军了呢。”
来到了村长的大院子里,菲戈看着其他农民兵,他们的表情不一,有的害怕,有的茫然,更多的是麻木。
这时,屋子里走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位是默克儿村长,菲戈见过的,是一个白发白胡子的老头,他看到自己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而另一位居然是一个剑士,精通英雄无敌的菲戈自然一看就看出来了。他身穿蓝色的战袍,身材高大,表情严肃,腰中别着一柄长剑,剑隔与剑身形成一个“十”字。
剑士看着眼前的25个农民,不自觉的摇了摇头,暗自叹了一口气,这些农民即使上了战场也是炮灰的命。
当看到菲戈的时候,他的眼睛突然一亮,菲戈表现出非常的镇定和自信,他的气质是其它24个农民不能比拟的。
剑士指了指菲戈,道:“你叫什么?”
菲戈沉稳的回答道:“飞歌!”林飞决定从今以后就用飞歌这个名字。
“嗯!我叫做哈里,从现在起就是你们的教官,现在所有人听我的命令,绕着这个村子跑一圈!”
“什么!”其他人显然没有反应过来。但是飞歌却拿着粪叉,跑了出去。
“咦!你告诉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哈里喊住了飞歌。
飞歌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哈里又道:“为什么拿着武器?”
“因为武器是军人的第二生命!”飞歌高声回答道。
“说得好!不能服从命令的军人,即使上了战场也只会白白丢掉性命,不仅如此,还会拖累自己的战友。丢掉武器的军人更会丢掉自己的性命”
“哦!”这时候其他的农民才反应过来,虽然心中不愿意,但是命令又不得不服从,只能硬着头皮跑了出去。
一个小时之后,所有人都气喘吁吁的跑回到村长的院子,长期务农身体底子还是不错的。不,或者说是24个农民气喘吁吁的跑回来,飞歌仿佛并没有消耗多少体力,依然脸不红气不喘,他自己也觉得有点奇怪,一开始他就能发现能量金币,现在他的体力又远胜平常人,这难道是穿越众的福利么?
哈里点了点头,指了飞歌道:“你不错!可以做这个小队的小队长。”
就这样飞歌成为了这群农民的队长,手下管着24个农民,加上自己么,额,25个农民。其他农民对此并没有反对,这世界上本来就是强者为尊,很明显飞歌的武力高过他们,再说农民一向是被压榨的对象,不论是在英雄大陆还是天朝,所以他们也就习惯臣服于强者了。
接下来就是训练了,哈里每天都会来指导一个小时,其他的时间就由飞歌来训练,飞歌直接采用了后世军队的训练方法来锻炼这些农民,这让这些人叫苦不已。不过,经过三天的训练,基本做到了每个人都勉强能听从指挥。
至于想训练得如何好,如何出色,这是不可能的,一支军队至少需要训练两到三年才能成军,如果要成为强军,光训练是没用的,还要上战场,更要见血,另外后勤补给不缺,才有可能训出一支强军。这毕竟是真实的世界,不是yy小说,什么虎躯一震,从战五渣立刻变成战斗力爆表的,只能是在做梦。
而剑士哈里也有其它任务在身,他也根本不可能把大量的精力花在一群农民身上,即使是飞歌,对他来说也只是个强一点的农民而已,农民终究是农民。
于是,在三天之后,飞歌终于接到了他们第一个任务,前往埃拉西亚边境的明月城,并加入当地的守军,听从当地的中队长亚当调遣。这次没有马匹给他们,更没有车辆,只能让他们自己走过去,限定一个月走到。
一个月走到,别小看这道命令,命令虽小,但也是一道军令,违反军令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而且明月城的位置也是十分的危险,从明月城出发再往东,就到了哈蒙代尔,出了哈蒙代尔,往正北就是亡灵国度迪雅,而往东北就是精灵王国图拉里昂森林,而往南则是兽人王国科鲁洛德。
如果说哈蒙代尔地区是四国的交界处,兵家必争之地,那么明月城就是人类王国在哈蒙代尔的前哨站,是争斗最激烈的地方之一。
哈里亲自来颁布的命令,说完这个命令之后,他拍了拍飞歌的肩膀,祝他们好运,说军令不可怠慢,明月城那里需要支援,你们要即刻出发了,之后又说了一些鼓舞士兵的话就离开了。
飞歌查了一下地图,所谓的地图就是默克尔村长家的一块破布,也不知道放了多少年,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这只能说是勉强能看,但是让飞歌感觉不满意的是,地图竟然缺损了一大块。
飞歌摇了摇头,能有个地图就不错了,好歹这个地图并没有影响他们前往明月城。从图上看有两条路线,一条路线是往南走,经过斯戴维克,然后抵达西南面的明月城,这条路比较安全,但是路途较长,如果有马的话可以走,没有马匹的话,怕是两个月都走不到,迟到那可是违抗军令的,重则是要被处死的,轻则几百军棍少不了。所以他只能走第二条路,经过西北面的沙漠,然后南下抵达明月城,这条路颇为不太平,是一个三不管的区域,盗贼颇多,沙漠上还有马贼横行,但是路程上近了不少,大概二十天可以到目的地。
飞歌看似有两个选择,实则没有选择。他不由的苦笑了一下,看了看身后的24个农民,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当年玩英雄无敌游戏的时候,最差也是用1级兵开路啊,现在却带着一群农民,农民只能算是0级兵吧,这简直是地狱级的难度。
事不宜迟,说走就走。飞歌命令大家带上必要的干粮之后,便告别了村长,离开了他生活多年的湖边镇。
就在他走后不久,剑士哈里回到了村长家里。他对默克尔村长道:“你就这么让他们走了,不担心吗?”原来之前的任务应该是他亲自率领这支农民军队回来斯戴维克就行,根本没有丝毫风险,但是眼前的这个村长改变了军令,当然他有足够的权力来更改军令。
“咳咳咳!”村长一阵咳嗽,道:“雏鹰展翅,将鹏飞万里,这是挑战,也是机遇,后面的路怎么走,就看他自己了。”
哈里道:“默老头,这飞歌真的是准英雄吗?”
村长道:“我虽然老了,但是还没有瞎。”
所谓准英雄,就是还没有成长起来的英雄,是指有潜力并能成为英雄的人,当然绝大多数的准英雄都会死在成为英雄的道路上,这条路非但不好走,还十分的残酷,只有战胜困难才能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