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之北,与中州边界相去五百余里,有一座小城镇,名唤清河。镇上有三两条长街横纵,五六家客栈酒肆,南来北往的商贾不少在此处歇脚。
镖局车队停在客栈门口,有一人影从押镖的马车上跳下来。黑白相间的道袍,鼓鼓囊囊的包袱,赫然便是偷跑下山的顾忆之。
借陈师叔的云舟出玄岳山后,顾忆之一路向北,半路遇上押镖的车队,便请他们捎自己一程。而押镖的镖头见顾忆之一袭黑白道袍,当即认出他是道德宗的弟子,欣然允了他。
途中闲谈,镖头和一众镖师们对仙山上的生活极为好奇,不断追问,顾忆之也一一作答,问及下山缘由,虽略显犹豫,却未欺瞒。
已是晌午时分,镖师们在客栈内吃酒,顾忆之则要了一碗素面,独自一桌。并非有什么别的想法,而是那些粗犷的江湖汉子,上了桌便喝酒划拳,其乐融融,而顾忆之不会喝酒,更不会划拳,总觉着有些格格不入。
小二将素面端上来,顾忆之道了声谢,便欲动筷,却忽感肩上多了几分力道,微微侧目,右肩竟按着一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再一回头,陆瑾年居然就站在他身后。
顾忆之大惊:“先......先生?”
学堂内的弟子们,都唤陆瑾年一声“先生”,顾忆之也跟着叫,而事实上,为人师者应当称作夫子,然则千年前圣人出世,为文人开儒道,为治世传经略,无人能出其右,世间教书人这才改称“先生”。
四目相对,刹那无言。
喝酒划拳的镖师们也静下来,纷纷望着二人,有人好奇,欲上前问个究竟,却被镖头拦了下来,使个眼色,那人便又坐回去。毕竟是人家的私事,他们这些外人实不方便插手。
“随我回山。”简简单单四字,配上那肃然严正的神色,已具不怒自威的威严。
平日里,无论陆瑾年如何罚他、骂他,顾忆之断不会说半个不字,今日却不知怎的,顾忆之低头沉默了良久,蓦然说道:“对不起先生,我不能和您回去。”
陆瑾年本可不顾及顾忆之的意见,强行将其绑会玄岳山,却忽而目光一凝,兀地说道:“给我一个理由。”
顾忆之霎时一怔,觉着这话全然不似从陆瑾年口中说出来的。在学堂上课的时候,陆瑾年素来说一不二,掷地有声,任何理由辩解,到了陆瑾年那里,连说出去的机会都没有。今日竟会主动问及顾忆之缘由,莫非是吃错药了?
踌躇片刻,顾忆之的目光落在桌子上,那装满金子的包袱:“先生,您知道吗,其实我并不喜欢修行,我只想回义阳城,和三哥一起过普通人应该过的日子。”就像林墨赐给他的美梦。
陆瑾年继续听着:“我之所以加入道德宗,是因为掌门答应过我,会把三哥接上山,保护好他的安全。可是我等了一个月,直到前天,我才偷听到三哥原来失踪了。”
镖师们的吵闹声早已停歇,都听着顾忆之的故事。
“其实我并不怨恨掌门,我知道他已经尽力地在帮我了,而且也不应该为了我的事情,再去浪费其他师兄的时间,不是么?”顾忆之抬首。
在那张十分稚嫩的脸上,陆瑾年看到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成熟,如同经历山河辗转,看遍生死离别,明明是笑容,却充满辛酸苦涩。他忽然间发觉,师兄说的有些道理。
顾忆之的确是个不错的孩子。
“所以,你想去找他?”陆瑾年仍旧严肃,语气已缓和不少。
“是的先生,”顾忆之收起苦笑,“三哥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
陆瑾年坐下,将宝剑放在桌上:“我陪你去义阳,三日之内,若是找不到你的三哥,你便要随我回山。”
一切都出人意料,顾忆之难以置信地看着陆瑾年,旋即欣然笑道:“多谢先生!”
这一刻顾忆之觉得,陆师叔并不像传言中那般不近人情。
用过午饭,外面的天已是燥热难耐。二人与押镖的队伍道别,雇了辆马车,便往北去。而押镖的车队事实上也是要北去中州的,只是听闻中州南部近来有妖怪作祟,故才绕道而行,离别前也给二人提了个醒。
夏暑,风都是热的。
马车上,顾忆之连连抹汗,陆瑾年则闭目养神,如没事人一般。不过才半个时辰,汗水已将顾忆之的衣衫浸透。他耐不住燥热,便问陆瑾年,为何不御剑飞行,那样岂不是更快到达义阳。而且也更凉爽。
陆瑾年回答,他不会。
属实是让顾忆之傻了眼。御剑飞行已是最基本的神通术法,门内那些师兄们都是会的,陆瑾年身为掌门首座的师弟,众人皆尊称他一声师叔,却不会御剑飞行,似乎......不合理啊!
顾忆之将头探出窗。热风穿过绿林,木叶簌簌,暑气渐消,吹得人心神舒畅。知了伏于枝叶,蝉鸣不歇,奏尽余生欢乐。
那里有一片水田,农人躬身插着晚秧,汗水灌溉沃土,今年必是丰年。翁老坐于田垄,孩童嬉戏野地,欢歌对唱,笑逐颜开,此间乐趣,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举目眺望,顾忆之欢欣展颜。他已许久未这般笑过,不拘于礼法,不束于外物,全然由心,情之所起,兴之所致,而笑亦由所生。那些农人的生活,正是顾忆之梦寐以求的,辛苦、清贫却温馨自在,那是人间烟火味。
七日车马颠簸,二人终至义阳。
破庙,他又回来了。当顾忆之走进故地,一切都不曾变化,那日段柯与黑衣人的交手,刀光剑影仍刻在地面和墙壁上,唯有野草长到腰间。
供奉的大殿依旧破落,无人修葺。殿内添了许多茅草,有三五个乞丐,或睡着,或摆弄石头打发时间,原属于顾忆之的“家”,已被他们占了去。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吃顿足以果腹的饭菜,乞丐如此简单而安乐。
浓烈而刺鼻的臭味充斥着大殿,陆瑾年仅仅是站在门口,已被熏得一阵反胃,当即闭气。
顾忆之没那般娇贵,他从死尸腐骨中走过,那种气味更令人作呕,相比之下,乞丐身上的恶臭实在算不得什么。
二人走进大殿,乞丐也不再摆弄石头,而是打量着顾忆之和陆瑾年,见其衣着不凡,立即上前乞讨:“两位大爷行行好,给口饭吃,我们已经好几天沾过米面了。”
曾是乞丐,所以比任何人都懂乞丐。衣不蔽体,朝不保夕,饿极了便去偷去抢,甚至为了一个馒头打得头破血流,与他人而言,这些不过茶余饭后谈论的笑话,对顾忆之来说,却是最真实的经历。
干瘦的乞丐跪在顾忆之身前,连连磕头。
顾忆之一时心软,便欲解下包袱,给那乞丐一些银两,怎料陆瑾年却按住他的手,从怀中取出一锭银子:“我问你件事,若是你答得好,这锭银子便归你了。”
乞丐看着百花花的银子,眼睛都亮了:“您尽管问,只要小人知道的,一定全都告诉您。”
陆瑾年开门见山:“我问你,你来这里之前,这里是否住着其他乞丐?”
“这......我倒不是很清楚,我们几个是半个月前来的这里,那时候庙里是空着的,没见着其他讨饭的。”乞丐回道。
那些林墨派下山的弟子,想必得到的也是这个答案,所以才无功而返。
没有线索,顾忆之很是失望。
身后的陆瑾年则神色如常,也无风雨也无晴,只是默默用了灵力,将银锭子震碎,扔到乞丐窝里,而后对顾忆之说:“此处并无线索,我们入城。”
步步回首,步步留恋,顾忆之眼前尽是那些他与三哥相依相伴的时光。
入了城,二人随意找了间客栈住下。晚饭时,陆瑾年与掌柜闲谈,有意无意的问道:“近来城中可有哪些奇闻轶事?”
开客栈的人,南来北往见得多了,消息自然灵通。掌柜笑着回道:“近几日却是不曾听闻,不过一个月前,这义阳城中倒是发生了一桩趣事,只是少有人知晓,小老儿恰巧是其中之一。”
“可否说与在下听听?”陆瑾年将一锭银子搁在桌上。
掌柜见陆瑾年出手阔绰,当时便高兴得紧,笑脸迎道:“我记着,那日城中来了位仙长,似乎是游历到此,在城中逗留数日,住的正是小老儿的客栈。某日傍晚,仙长从外面回来,身旁多出个乞丐。我一时好奇,便问仙长此人是谁,仙长回道,那是他新收的徒弟。一个仙人却收了个乞丐作徒弟,您说,是不是有趣得很呐!”
陆瑾年假笑:“确实有趣。”
一听“乞丐”二字,顾忆之当即停筷,问向掌柜:“掌柜的,你还记得那乞丐长什么样子吗?”
掌柜讪笑:“这......你可难为小老儿了,每日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小老儿怎记得清啊,何况谁会去注意那些臭乞丐呢!”
也确是这个道理。客栈每日进进出出的人不在少数,若非奇丑或是奇美之人,谁又会留意对方的容貌。至于那些乞丐,人人唾弃,自然无人关心他们的长相,甚至某日死了一两个乞丐,恐怕都不会有人发现吧!人世本就是如此现实。
“那位仙长是何模样,掌柜的您是否记得?”陆瑾年又问。
这可是将掌柜给问住了,旁人他或许没多少印象,但那是修行的仙人,掌柜的记忆应当颇为深刻,只是过了一个多月,略显模糊。
掌柜回忆起那位仙长:“仙长的容貌,小老儿记不太清了,不过小老儿记着,那位仙长腰间挂着个紫金葫芦,想必是法宝一类的器物,应当值不少钱。”
紫金葫芦?陆瑾年眉梢微动,似乎知晓此人的身份,却不再言说,待回到房中后,对顾忆之说道:“你的兄长应是拜入了灵宝上人门下。”
顾忆之愕然:“先生,您是怎么知道的?”
“之前在破庙里,我就已经察觉到,神像下的香鼎被人动过,上面的积灰明显比其他地方少,香鼎内的灰烬也是新烧的,水沉香木的香灰。为凝神静气,修行之人燃的皆是松香,唯有灵宝上人钟情水沉香木。方才掌柜也说过,那修士腰间挂着紫金葫芦,而紫金葫芦恰是灵宝上人的独门法宝。”其言有理有据。
陆瑾年又道:“他去过破庙,而时间正巧是一个月前,也就是你兄长失踪的日子,由此可见,那日灵宝上人带回客栈的‘徒弟’,必定是你兄长。”
知晓三哥去向,顾忆之连日紧锁的眉头顿时解开,忙问道:“那先生,您是否知道灵宝上人现在在什么地方。”
顾忆之真的很想见一见三哥,那是他唯一的牵挂。
这可给陆瑾年出了难题。仙门中人都知道,灵宝上人喜好云游四海,居无定所,谁也不知他身在何方。
于是陆瑾年便直接了当的答道:“我并不知灵宝上人现今身在何处。不过你大可以放心,灵宝上人既然收了你兄长为徒,便会护着他,毋需担心。”
“好了,既然已经打听到你兄长的下落,明日我们便启程回山。”说罢陆瑾年便回了自己的房间,只留顾忆之徘徊于喜忧之间。
次日,顾忆之与陆瑾年乘马车出城。行至长街,顾忆之掀开车帘,目光穿过人流,停留在路边行乞的乞丐身上,心生感触。
曾几何时,自己也是一个乞丐,为了苟活放下尊严,博一丝怜悯。而今自己已是仙门弟子,踏上修仙之路,命运总是时有眷顾,而更多的人则没有这般好运,譬如过世的哥哥们,他们一生都只能趴在地上。
人的命生来便是不同的。有人锦衣玉食,一生无忧;有人卧雨眠风,朝不保夕;有人命运多舛,颠沛流离;有人肆意行歌,纵情逍遥。是否前世犯下的孽,今世来赎,亦或今生受过的苦,来世享尽福报。
顾忆之想不明白,生而为人,为何命运却如此不公。
无数人追问过这个问题,无人给出答案,未来依旧会有人追问这个问题,或许仍然没有答案。
车帘垂下,顾忆之怅然。他摸向手边的包袱,里面是满满的金子,被灰布遮住了光芒,只剩下累人的重量。
“先生,离开前我还有一件事情想做。”
声音打破冥想,陆瑾年问:“何事?”
打开包袱,金子的光芒映在顾忆之脸上:“我想把这些金子分给乞丐,还有那些穷人。”
“为什么?”陆瑾年疑惑。初次见面,顾忆之抱着满满一包袱的金子不肯松手,生怕被人抢了去,如今却要将金子拱手送人,实在令人看不懂,究竟哪一个才是真实的顾忆之。
顾忆之摸过金子,毫无温度:“这些对我已经没用了,可是对他们来说,那就是他们的一生。”
刹那间,陆瑾年心底一怔。此番话属实不似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够说出的。这一刻,陆瑾年似乎才真正认识顾忆之。
林墨说的没错,他真的......是个好孩子!
半日过后,二人终究是告别了义阳城。马车驶过破庙,顾忆之掀开车帘,破庙在目光中远行。
他曾在那座破庙,与三哥度过少有的温馨时光,虽艰辛,却满足。也正是在那座破庙,他遇见段柯,自此走上命运安排的另一条道路。一切恍然若梦。
渐渐远去的破庙前似有人影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