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玄幻小说 > 伏灵院 > 正文 第七十五章
    长安城东市,来往客商集聚之地,虽还未完全修建完毕,但依旧人头攒动火爆非凡,并未影响到这里的热闹。位于长安的西北部,未央宫的北部,北距渭水,现已有了大致的形态,只还未夯筑好墙体,据规划来说,其北部会同外城相接,只是现在二者都还没有动工罢了,这需要征召徭役消耗大量钱财,而现在还需再等待一段时日,想来也不会太久,无城之城可不是那么安全。

    东市,长安的商贸中心,内外商贾齐聚之所。自高祖时大成与匈奴结为兄弟,化干戈为玉帛,也零星有匈奴胡商带马匹金银琉璃等物前来贸易,偶尔也能见到大成少见的奇异珠宝香料一类。商客数量现虽还稀少,但似乎成了东市的招牌之一,人们上东市不光顾胡人的商品便总觉得枉来一趟。

    东市的周围分布着一些闾里,居住着普通百姓和一些下层官吏,都是些规模小矮的建筑,然一座高大的建筑却突兀地立在那里,却又诡异的和谐,不知是不是看惯了的缘由。四定府,供来往外使、地方郡县官员等来京人士短暂居住的地方,右更以上的爵位者可居。将四定府建址于东市附近,也是有考量,一则方便起居生活购置物品,二则临近渭河,若是乘舟可方便来去。

    夏奉一行人说说笑笑,不觉间已走了大半的路程,再行片刻就会到达东市。

    小团子不知何时又上了百里烨的臂弯,夏瑾发现时颇为无奈。“夏澈儿你怎么又让烨哥抱了,多大个人了,羞不羞啊?”小团子正满意地摆弄着小铜镜,仔细欣赏着额间的小花,突然被哥哥叫道还有些懵。

    “啊?不羞啊,烨哥哥说抱我就当是练功了,一举两得多好呀!另外谁让哥哥你不愿意抱我呢。”

    “那是因为你太重了。”夏瑾小声嘀咕,这丫头最是在意别人说她胖了,总是会当真。其实以前他也问过百里烨为何总是这样惯着小团子,而他却一脸疑惑的说:“有吗?我抱她真的是为了练功,这算是一种负重训练,父亲说日后我要上阵杀敌,穿的甲胄拿的戟剑加起来可重百斤,所以我要从现在熟悉这种负重之感。平日里澈儿来了多是陪她玩去了,没有用功,正好澈儿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也挺重的,所以你时常看见我抱着她了。”“她重这件事情你跟我说说就好,千万别当着她的面说。现在澈儿还小,正是应该多吃饭的年纪,也不是她重那是正常的事情。”“这个我自然是不会说的,上次说她比以前重了些,结果两天没理会我。”“啊?!唉,烨哥你记住便好。”思绪回拢,夏瑾看着那个又在玩衣服上带钩的小团子,不禁摇了摇头,烨哥除了年纪大武艺好之外哪里比自己好嘛,还没有自己这样细致入微体贴人,每回一见到烨哥就忘记了自己这个亲哥了,胳膊肘朝外拐的丫头。

    另一旁夏奉已经和风灵子聊了好些时候了,平日里除了从小认识的那几个人外,其余的人对他总是敬大于亲,现在总算是来了个说话直接坦率的,好不喜欢。更加之其实是个爱玩爱说话的性子,平日里被压抑得太久,这一释放就一发不可收拾。

    “那我以后叫你风哥成吗,总觉着叫师兄太生疏了些,更有我们并非同一个老师,叫起来觉得挺别扭。”

    “行啊,一个称呼而已,怎么叫都可以。只是其实我不姓风,风灵子是师父给我取的号,一般无论长幼都是直接叫我风灵子的。”

    “啊,你不姓风啊!那姓什么呀?”

    “朗,朗风如才是我的名字。可能是师父觉得既然养了我,不取个名字有点不公平吧。就像我养的大黄,本来叫做吞云的,我养了它以后就给它改了小黑这个名字。总觉得没有给它取名的话,就感觉自己有些吃亏,算不上它真正的主人。”

    “那个大黄是谁呀?”

    “我养的猞猁的名字。”

    “可是,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怎么能够用养禽兽的那一套想法用在养人上面呢?”

    风灵子挠挠头,想了想说:“可能是我自己胡乱想的吧,师父也许没有那个意思。我把对待动物的那套观念来揣摩师父养我的想法,是我太狭隘了。”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脸不禁红了红。

    本来在一旁听着他们说话的夏谡突然也对这个话题来了兴趣,搭话道:“师兄原来姓朗,这个姓氏可在关中并不常见,我也是很少听说。”

    “这个嘛,其实听师父说,我好像也算得上关中人。不过师父将我收养后才去了昆仑的。”

    朗氏,在关中其实倒是有一支很是出名,也算得上前朝的世家大族,不过因为惹恼了末帝抄了家诛了九族。自那以后,朗氏一族在关中便很少听闻。不过是高祖建成以后有些朗姓之人移居于此,仍是少见,也不过寻常百姓为引起什么大的效应。

    夏谡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也没有再继续追问。夏瑾却是对这猞猁感了兴趣,忙追问道:“猞猁是什么呀?我还自诩知晓百兽,这世间兽类不说十成十的知道,那也是通晓个**。现在朗兄突然说养了个猞猁,我才知道是我夸大浅薄了。”

    风灵子见有人问起大黄,不由得兴奋起来,这话比先前更多了些。“这猞猁又唤作林?,似猫而大,耳上长毛尾短,皮脂丰厚,喜寒怕热。我想世子长居楚地,而楚地又是湿热得紧,并不适宜猞猁生存,未曾见过也是情理之中。昆仑虽然随时能够见到猞猁,但是它们都狡猾机警得很,很少被人捉住。大黄是我慕道师叔去山里采药,发现的一只小兽,当时它不知被什么咬伤了不能行走,就被慕道师叔带回来了,名唤吞云。后来师叔要去四方游历,怕它受不了别的地方的气候,便送给我了。”

    “嘿嘿,瑾哥,我见过猞猁哦!”夏奉得意地朝夏瑾笑道,眉眼间净是炫耀的神色,却故意没了下文,想要夏瑾主动询问。

    “好好好,那你从哪见到猞猁的?”

    “这个嘛,长安每年都会有四方的朝贡,我记得有一年魏郡便进贡了一对猞猁,养在上林苑中。我曾同阿姊去看过,病恹恹的,没多久就病死了,当时我还难过了好久呢。可能就同朗哥说的一样吧,不适宜这关中的水土。”夏奉神情低落了几分,当时对于这没见过的异兽可是喜欢了,本来还想着以后养在宫里能够时时玩耍,谁知道结果会是这样。

    夏谡注意到弟弟的情绪变化,想出声安慰,可也不知道说些什么。这事情虽然也过去了颇久,但生死无常加之这又是多年的遗憾,说什么都只显得苍白无力,只是拍了拍夏奉的背以示安慰。正好百里烨说了声“东市到了”,这才拉回各自的思绪。

    小团子挣扎着从百里烨的臂弯里跳下来,拉住夏瑾的手便迫不及待地向东市里跑去,嘴上倒也没闲着:“哥哥快一点,给我买那个,看起来好好吃呀?”

    “你怎么不拉你烨哥哥了?什么东西啊,我怎么没看着?”东市里铺面摊位众多,又人来人往的,夏瑾一时间还真没看见哪有卖吃的地方。

    “烨哥哥说他没带钱,快一点啦,就在那里面!”

    “好呀,合着若不是你烨哥哥没带钱,你哪里想得起我这个哥哥。”夏瑾一把拉住小团子,站在原地不愿意再走了,任由小团子怎么拉拽都不移动一毫。这可把她逼急了,美食近在眼前却吃不到,馋得不行。摇晃着夏瑾的手臂,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夏瑾,“哥哥给我买嘛,哥哥最好了,哥哥,哥哥!”

    夏瑾似乎对小团子这一套已经免疫了,不为所动,任凭小团子撒娇耍赖就是不理会,只是偷瞄她的眼神却暴露了他并非无动于衷。夏谡看着这一幕不知怎得玩心也上来了,朝着小团子喊道:“澈儿过来,谡姐姐给你买。”小团子听后毫不犹疑地就松开了哥哥的手,夏瑾也没来得及抓住,就跑去了夏谡那里。“还是谡姐姐对我最好。”

    “你们就都惯着她吧!”

    “你要是像澈儿这么可爱,我们也可以惯着你啊,壮儿!”

    众人哄然大笑。

    “算了算了,我大人大量不跟你们计较。”夏瑾拂拂袖,大步朝东市里走去,不想再理会这群家伙。

    风灵子凑近身子,压低声音悄咪咪地问夏奉:“壮儿是谁啊?”

    夏奉带着笑眼也学着风灵子的样子,凑在他耳边,用自以为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解释道:“壮儿就是瑾哥啊,他小名叫做二壮,但是一直不喜欢别人提起他这个名字。”

    “哦哦,我知道,听师父说过好像一般大富大贵之家都喜欢给子嗣取个贱名,说是这样好养活。不然的话,命太贵了,两极不平,容易折。”风灵子依旧压声回复,一本正经。

    “那怎么宫里好像没有这种习俗?我和阿姊小名都是出生的时辰,并不微贱吧。我们不是天下最尊贵的人物嘛,那应该是最贱的名才压得住啊。”

    “这个,皇室怎么能跟别人相提并论呢?天家龙气震慑,什么贵气都受得住。”风灵子胡乱诌了理由,来之前师父跟他说过,如果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夸皇家就行了,什么真龙天子,什么神君后裔,什么上天旨意,总之说得越好听越没问题。

    “是这样啊,我觉得你说的有几分道理。”

    夏谡和小团子已经来到了贾人那里,是个胡商,胡子繁茂且卷曲,眼睛是不常见的灰色,却说着一口标准的成话:“二位可真有眼光,这些都是我从大月氏才带来的,你们可算是来着了。随便看看吧,都是甜蜜好吃的东西。”

    小团子指了指最中央的那团东西,说道:“就是这个,澈儿想吃这个谡姐姐。”

    夏谡仔细端详了一番,不知澈儿怎么会看上这种东西。黑乎乎的,有些又是深青色,小粒,干瘪,枣核形状,从来都没有见过。再仔细瞧瞧,一些小粒上还能看见深褐的斑点和没有摘净的小梗。怎么看都不像是好吃的样子,摆在这里的没有多少,不知是不是他也知道没人会买。

    “好吧,来一斤吧,白鸮付钱。”

    “好嘞,您真有眼光,这是葡萄干,小人从大月氏带来的货,紧俏得很,若不是半路遇上了匈奴,只剩了这些,小人可是能大赚一番。一共二十枚。”

    白鸮从忽惊那里接过钱交给了胡商。胡商看过不由得感叹:“这钱的质量真是太好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成色好的半两钱。”

    “咦?难道用得不都是这样的钱吗?”夏谡颇为疑惑,平日里她也很少见到钱,并不知道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那胡商听后从钱袋里掏出了一枚,将两枚铜钱放在手心里给夏谡展示。“您看,从大小成色重量文字来看,您这都是极上品的货色,想必您的身份也不是我们这些小商贾百姓能够想象的。”

    只见两枚铜钱确实大相径庭,虽然面纹都是“半两”,但明显夏谡给的文字线条更为流畅,字体也更为端正清晰。反观那枚,从大小来讲便小了不少,更加地薄,而且并不规范,方孔和文字都是很粗糙的,看起来颜色更差。胡商怕夏谡还不清楚,又补充道:“这个又叫做榆荚钱,是我们百姓自己铸造的,轻了很多更加的方便,但是品相就很差劲了,买不了多少东西。您这钱这样的好,我收十枚就行。”

    “为什么呢?同样是半两,为何能买到的东西不一样?”

    那胡商听了止不住的大笑,声音中带了一丝揶揄:“到底是贵族出来的姑娘,不懂我们这小老百姓的日子。您看这钱币铜色又好,份量又足,若是将它再铸岂不是能够得到更多的钱币?这样看起来是同样的数量,其实分开了看却是一小笔大的财富呀!”

    “受教了。”

    “担不起担不起,不过是我们苟全性命的一个法子,谈不上什么教不教的。”

    夏谡辞别胡商,找到了其他几人,与他们会合。

    小团子正吃得津津有味,见其他几人也来了,毫不吝啬地给了每人一大把。“快吃快吃,可好吃了,比饴糖还甜。”

    “这什么玩意?”“看起来能吃吗?”“澈儿你怎么总喜欢这些奇怪的东西,我真是没觉得它看起来好吃。”

    “真的好吃,你们快吃嘛。”小团子催促道,若不是太矮了的缘故,她应该会将它们塞进众人的嘴里。

    还是风灵子最先尝试,一脸的不相信,谨慎的吃了一粒后表情瞬间明朗,“好吃!”

    众人将信将疑,也尝试了一下,果真不错,这才朵颐起来。

    “这个是什么呀,我怎么从来没有吃过,原来这天下还有我没有吃过的东西。”夏奉本来还在嚼的时候便想说话,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咽了回去,等吃完了嘴里的食物才问道。

    “听那个胡商说,好像叫什么桃干,是他从大月氏带来的,难怪没吃过。”

    “这个好好吃啊,等我以后一定要派人去那里把它们都带回来,这样我就可以有吃不完的桃干了。”

    “笨!你应该让人将它们的种子带回来,这个样子才有吃不完的桃干。”

    “对对,就是应该将种子带回来。”

    除了百里烨不爱吃甜食,夏谡吃了些便给白鸮青鸢他们分食外,众人吃得皆欢,一包葡萄干没什么功夫便见了底。

    前方颇为热闹,围聚了不少的人,凑近了才看到原是乐舞百戏。这百戏在宫中官宦世家中也常有表演,不过是保留了异奇而不俗气的部分,像是一些大族们认为不合适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便只有在民间才能看到它们最原汁原味的模样。在宫中更甚,保留下来的无非是那些个平平无奇的项目,这些年又很少推陈出新,演来演去早都烦腻了,现在突然见到这最原始的百戏,皆是新奇。

    什么飞剑跳丸、七盘舞、建鼓舞、走索,皆是被围得水泄不通,但要数人最多的,却非寻橦的表演莫属。只见一彪形大汉**着上身,将一拳头粗细的木棍顶在额间,其上横盘着几个小孩,最顶上一小孩单手倒立,不时变换着动作,引人称奇。一会呈倒挂金钩,一会又盘摞一起重重叠叠,一会又绕木旋转,每每换一个动作,便让众人为他们捏上了一把汗,待看到他们完好无损成功的表演完了,又忍不住满堂喝彩。夏谡他们也学着围观人群一样,打赏了些铜子儿在他们的大瓮当中。

    那大汉瞧着观者出手阔绰,也是来了兴致,朝众人朗声喊道:“谢谢给位爷的赏脸,小奴再跟各位爷露一手绝活,让大伙都乐呵乐呵。孩儿们,翻云!”“喏!”那棍上的稚童们也齐齐作答。

    顶部的童子倏地原地翻了个跟头,而后紧握着木棍顶部直直倒立,接着较下层的一圈孩子一个接一个地腾空翻越,立在了顶部童子的脚上,刚站立稳定就又翻将下去稳稳地有抓住了木棍。不过棍子在不停转动,再翻下去时正好是刚刚的对面,然而依旧是上来的绝对位置。稚童们一个个做得利落漂亮,惹得众人又是忍不住的欢呼叫好打赏自然更多,气氛也被推向了**。

    然地不远处一声凄厉的尖叫,打破了这热闹的场面,人群纷纷朝那看去,连童子们的表演也暂时没能吸引目光。尖叫的原是一十三四岁的少女,算得上秀气,尤其是那双眼睛颇有灵气,不过现在却写满了惊恐而失了原本的美丽。她瑟缩在路边,胆怯地直盯着面前的壮汉,眼中迸射出憎恶愤恨而又害怕不甘。那壮汉髡发左衽,脚蹬马靴,头戴戎帽作胡服打扮,显然是个匈奴人。

    大成官话说得不算流利,但也勉强能够听懂。“哭什么哭,不过是个贱婢,弄坏了大爷我的骏马,拿你抵罪是你的福分,你主人都已经同意了,还敢反抗逃跑,看老子不打死你这个贱奴。说完便要挥鞭扬了下去,看着着实肉疼,又是一声叫唤。“不过你放心,爷是不会要你狗命的,看你还有几分姿色,回去大爷还会好好疼疼你的。”满目淫光盯着那女孩,手上的鞭子又要挥下。

    “住手!”小团子奶声奶气的大喊,气势汹汹的,但实在是没什么威慑性。

    那匈奴看有个小孩儿出来阻止,她身后还跟着几个大一些的小孩,觉得有趣,只是将这鞭子打在了一旁的青砖上面,霎那间砖石迸裂,碎块炸射起来,引得周围之人连连避让。“你个小娃子不在家中吃奶,出来管什么闲事,别一会儿自己都吓得尿了裤子,还说我在欺负你。”

    白鸮觉得这人眼熟,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谁尿裤子啦,我看你才尿裤了偏偏说别人,就是想掩盖自己尿裤子的事情,羞羞。你凭什么要打她,她就算是伤了你的马匹但是也不至于被你这样子折磨!”

    “对,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敢在我大成的境地里这般撒野!”夏奉也被激怒了,他怎么也算是这个国家的皇帝,怎么能容许一个外族之人这么狂妄。

    那匈奴看起来也没有那么不讲理的样子,面对几个小孩的质问竟然还有耐心回答,尽管言语中充满了嘲讽和挑衅:

    “这不过是四定府中的贱婢,因为她的缘故我的爱马现在腿脚受了伤,拿她一条贱命怎么可能抵得上我的宝驹?还有你口口声声说什么王法,在草原上实力就是王法。当初如果不是你们皇帝求着同我们单于讲和,送来了你们如凊公主和亲,又许诺每年都送些丝帛茶叶,哪里还有你们这太平日子逍遥。连你们成朝最尊贵的公主尚要乞怜摆尾,我不过是惩戒个小小奴仆有何不可?我们向来只讲实力,强便尊敬,弱便鄙夷。你们前朝始皇帝也算得上是个豪杰,当年可是将我们逼得退却七百余里。不过你们却将他的王朝覆灭了,取而代之的不过是一群跳梁小丑,刚出生的羊犊,尚靠跪乳残喘,与我匈奴不过是以卵击石,又有何可惧?”

    “你胡说,明明先生们讲的是前朝横征暴敛,黎民苦不堪言,我父皇反之立成也不过是为了苍生百姓,救民于水火之中。怎么可能如你说得那样!你不过是满口胡话,一嘴谎言!”

    “呵,我还以为不过是些个不懂事的贵公子,原来还是个皇子,回去好好读你的破牍烂简,日后好好孝敬你匈奴爷爷,选上你那貌美的皇姐妹来和亲伺候!”说完便仰头狂笑起来,根本就没把他们几个放在眼中。

    夏奉被彻底激怒了,正欲上前同他较量一番,敢这样侮辱自己和阿姊,却被夏谡眼疾手快地拦了下来。他上去打肯定是打不过的,身形年纪都是决定了的,刚刚白鸮想起这人是谁耳语告诉了她,这人是匈奴派来的使团中的人,还是现在单于的胞弟,怪不得这般猖狂。夏奉正要让阿姊放开自己,让他带侍卫将他打一顿的时候,百里烨已经冲了出去,趁其不备偷袭了一拳。

    那匈奴似乎被激怒了,连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也敢跟他动手,挥起手中的马鞭就要打来。百里烨也是从小练武之人,加上身形较小,胜在灵巧,堪堪躲了过去,又往匈奴肚子上来了一拳。那鞭子落在地上,比刚才还要响亮。匈奴见之落空,又被偷袭一拳,愤怒非常,挥鞭的手猛然用力,隔着衣料也能感觉到暴出的青筋和肌肉,想必是用上了十成的力气。百里烨故技重施,躲了过去,却没料到匈奴左手捏拳早已准备好了,只等他逃避的时候重重的给上了他一拳。这一拳全不似先前百里烨打出的那般,又快又重,不由得逼他连连后退几步,喷出一口酸水,强撑着站起。

    “愣着干什么,都给我上。”先前发生的太快,还未反应过来,等回过神百里烨已经中了一拳,匈奴人正要上前继续,夏谡忙下令身边的侍卫。

    六个侍卫虽手持长剑兵刃,但也不能将那匈奴完全制服,所幸市尉发现了这里的不对,带人即时赶到才将那人拿下。

    “你们先将他押入狱中,等本宫奏明了母后再作处置,将那姑娘也一并带走疗伤。 忽惊,你速将百里世子抱回让太医丞好好医治。”夏谡语速飞快,忽惊动作更快,回了声“喏”,便横抱起百里烨就冲了回去。压根没人听见百里烨那声“不要抱……”

    “阿姊,还等什么母后决断,直接杀了他就好了。”

    那匈奴听了也不害怕,只觉得好笑,哈哈直笑满是嘲讽,“你们若是有本事真就将我杀了,还要找阿娘哭鼻子,这大成的皇族也不过是群缩头乌龟。”

    “你……”夏谡拉紧夏奉想要过去扇他的冲动,朝他摇摇头,“这事情没那么简单。”

    “知道老子的身份还敢这样押着老子?”

    “捂住他的嘴,还不快带下去!”

    “喏。”

    耳间瞬间清净,原本热闹的大街自刚才就没见到几个人影,全在远处不敢过来。众人也没了继续玩乐的心情,百里烨还受了伤,得赶快回去看看他的伤势如何。原本出来时皆是欢喜热闹,谁曾想回去时这般死气沉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