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科幻小说 > 猎魔风暴 > 章节目录 第一章 蓝盾酒吧
    隔着一层厚厚辐射云的夕阳,看上去就像一块泡在污水中的猪肝,令人恶心的颜色,让人透不过气来,一点一点堕落,如同人类的希望,堕向黑暗之中。

    远处,一辆摩托车风以码的时速,行驶在荒凉的道路上。在苍凉的夕阳下,一人一车,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中显得那样渺小孤单。十三年前这里还是一片人烟稠密的绿洲,谁又能想到现在竟荒凉如沙漠?

    近处,一只近一米长的蜥蝎,拖着尾巴在荒漠上迅速爬行,寻觅食物。这个种类的蜥蝎在十年前的身长不到十公分,人类只用一根手指就可以捻死它,但在受到核辐射之后,经过几代变异,已经变异成可以威胁人类生命的巨型怪物。

    蜥蝎在荒漠中灵活的跃行着。这时,它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摩托车声音,警惕的扬起脑袋,一双妖红色的眼睛,充满死亡的气息,紧紧盯着越来越近的摩托车,准备把那活物当成它的食物。

    “啪——”

    一声清脆的枪响,打破了荒漠的沉寂,随着枪声,蜥蝎的脑袋突然间爆开,红白相间的汁液四下喷溅,撒落在荒漠上,迅速被沙尘吸干血水,只留下肮脏恶心的肉浆。没有了脑袋的躯体仍然不甘的扭动着,丑陋而恐怖。

    子弹是从三百米外的摩托车上射击过来的,摩托车前面的一支自动步枪,还在冒着蓝烟。车上的人一手持枪,潇洒利索的把枪杆收回,吹了吹枪口的蓝烟。

    摩托车行近了,可以看清上面是个年轻的男子。男子的上衣在风中“猎猎”作响,这是一件破旧的失去了光泽的黑色皮衣,现在它的表面,就像在污水浸泡了半个月的死耗子,斑斑点点。他的下身穿着一条沾着油迹的破旧牛仔裤,膝盖处磨损出两块破洞。脚下的皮鞋,虽然也有些破旧,却是一双正统的军靴,算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

    摩托车的车把上,横挂着那把自动步枪,以便他在路上遇到危险的时侯,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抓到步枪,发射子弹。在摩托车后座上,用尼龙强紧紧地系着一个很大的包袱,看不清里面包的什么。在后座的下面,还悬垂着一个小小的塑料桶,里面装着是应急用的汽油。

    风,吹拂着他柔顺的长长黑发,迎风飘飘,给人以飘逸的感觉,但他的整个人,却像一座冰山般冷酷镇静,还有几分忧郁的气质。他戴着一付宽大的黑色眼镜,遮住了半个脸孔,但挺秀的鼻梁和嘴唇的弧线,让人感到这不是个难看的男人,如果镜框下面的眼睛没有受到核辐射而变瞎的话,他也许会是个很英俊的黄色人种的男人。

    他叫唐风,今年二十四岁,父母都在十三年那场核战中死去,他一个刚十多岁的孩子,用常人难以想像的坚硬和意志,存活下来,活到现在。他不但活着,而且活的比很多人都好。

    又一阵风吹来,这次的风较大,吹了一阵沙尘。唐风的摩托车穿过尘土,头发和衣服上都沾满了尘土。

    “这种鬼风沙!回到镇上,一定要好好洗个澡。”唐风在心里骂了一句。一手掌握着摩托车把,一手从上衣袋里掏出一根香烟,放在嘴里,又掏出一只防风打火机,把香烟点燃,狠狠地抽了一口。

    摩托车在荒漠中又行驶了半个小时,终于到了唐风所说的“镇上”了。

    说是镇,十年前是镇,而且是个有十万人口之多的大镇,但是在核战之后,这个镇上的居民剩下不到两百人,以前的建筑物早就倒塌在核弹的冲击波下。在建筑废墟的旁边,居民又搭起了低矮的简易房,七拼八凑的简易房,不如十年前最贫穷的贫民区。

    镇上只有一条大街,大街上有一家叫“蓝盾”的酒吧,这是方圆百里唯一的一家酒吧,也是唯一一家集酒吧、加油、住宿、物品等所有一切需要的交易场所。只要有东西交换,可以在这里换到一切可以让人活下去的物资。

    蓝盾酒吧是用石块和红砖堆垒起来的,前面有五间房子,后面是院子,院子里还有五间房子,算是镇上最大的“建筑群”了。

    酒吧门口有两个叼着香烟的黑色人种的大汉,各抱着一把双管霰弹枪,坐在椅子上,盯着摩托车上的唐风,冷酷的眼神中,难得的露出一丝笑意。

    “嗨,唐,回来了。这次有什么好东西?”一个黑色巨汉向唐风打着招呼,踱步过来,向摩托车后座的包袱上瞧着。

    “回来了,刘易斯,镇上没什么情况吧?”唐风把摩托车停在酒吧门口,支好车架,先从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抽出两根扔给两个黑色巨汉。

    “当然没什么情况,有我刘易斯在,谁敢来老子的地盘惹事!”刘易斯摇了摇手中的双管霰弹枪,接住香烟,夹在耳朵后面,“老头子在里面,等着你呢,快去吧。”

    唐风解开后座的尼龙绳,把包袱取下来,单手提着,向酒吧里面走去。

    天色已经黑下来了,酒吧里面点起了蜡烛,发出微张的发芒。

    地球上的电力和通讯设施,在核战之后,被核电磁脉冲破坏掉百分之九十,电灯对于这座荒凉的小镇,是遥远而不可及的梦想,只有在一些军事基地和较大的城镇,才有可能看到电力的光明。在小镇上,天色入黑之后,能点蜡烛的,只有蓝盾酒吧敢这样奢侈。

    只占两间的酒吧,里面有十多张桌椅,但却没有一个客人。在这年头,没有人有能力坐在酒吧喝酒,酒几乎比石油更珍贵。里面还有三个房间,堆放着用来交易的各类物资。

    在酒吧和物资房中间,有一张破旧的柜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坐在柜台里面翻着一本书,只能看到他的侧影,可以看出来是个白种人,从蜡烛的微弱光芒中,可以看到他这边的脸孔很白净,肌肉虽然有些苍老松驰,但可以想像年轻时也是个美男人。

    听到脚步声,老头的脑袋没动,从眼角瞧过来,看清是唐风,这才笑了笑:“回来了?”

    “回来了。”唐风简单的吐了两个字,语音低沉,带着一种磁性的吸引力。他把包袱放在柜台上,从老头面前的香烟盒中抽出一根,凑在蜡烛上点燃上,狠狠地吸了一口。室内虽然有蜡烛,但光线仍然很昏暗,他的眼镜却还是没摘下来。

    “事情办得怎么样?”老头把书本放下,转过脸孔,瞧着柜台上的包袱。他这一转头,整张脸孔都暴露在烛光下,只见他的一边脸孔完好如常人,而另一边的脸孔,却令人有触目惊心之感。这边的脸孔上已经没有肌肉,肌肉全部坏死,只有一张赤红色的肉皮,紧紧地包着里面的骨头,一只原本应当有眼睛的地方,只有一个幽深的黑洞。

    唐风已经看惯了老头的怪脸,并不感到恐怖,他知道老头的半边脸孔是受到了核弹的辐射,能活下来已经是奇迹了。别看老头的脸容恐怖,其实是个心肠的不错的老头,如果不是他,唐风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站在这里。

    “杰克大叔,你还不相信我的能力?有我出马,还有办不成的事?”唐风棱角分明的嘴唇,露出一丝迷人的笑容,他难得开玩笑吹牛皮。在外边经历了十天惊心动魄的途程,只有在踏进这家蓝盾酒吧的时侯,才感到安全轻松下来。

    杰克大叔笑了笑,开始打开包袱。包袱里面装着很多东西,都是一些稀奇古怪却非常有价值的物品。

    现在这个年代,已经没有政府,更没有银行,钱票和信用卡不如一张废纸,人们用来交换物资,只有用另一种物资交换。没有被污染的清水和粮食,比金银更值钱。

    控制着这个世界力量的是一些散布各处的军队,几乎所有没被污染的水源和田地,都被拥有充足武器的军队所占领,就算有人不顾性命去抢夺,也敌不了重型大炮和子弹的冲击。军队之间也经常抢夺清水源和纯田,但他们只用炮弹和枪支,最多使用小范围毒气,没有哪个部队会动用核武器了,没有人知道,如果再有一枚核弹爆炸,人类会不会永远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除了一些大型军队之后,还有一些小型武装力量,占据着污染较轻的水源和田地,这些小型力量大多是原来的地方政府机构,和一些民间组织,这些人都有相当数量的枪支和弹药,他们控制着某些区域的水源和田地,小心翼翼的分配和享用着有限的资源和物品,用水源和粮食换取他们的所需。

    杰克大叔就是这些小型武装力量中的一股力量,他拥有一处污染较轻可以饮用的水源,和一片可以年产十万斤小麦的田地,当然,他也掌握着一支居有三十多人的兵团,拥有相当数量的武器和弹药。

    杰克大叔以前是个警察,他的手下大多数是他以前的下属,所以他给自己的酒吧取名叫“蓝盾”。他用枪支弹药做后盾,保护着有限的水源和田地,小心翼翼的给本镇居民分配饮水和食品,保一方平安。虽然他也杀过很多人,但相对于别的武装力量对居民的欺压和敲诈,杰克大叔算得上是个好人了。

    唐风在十八岁的时侯,遇到了杰克大叔,当时他已经饿了三天三夜,又遇到劫匪,中了两枪,开着他那辆陪着他近十年的摩托车艰难的来到这座镇上时,就昏迷不醉了。是杰克大叔救了他,并给了他一份工作。

    杰克大叔这里不养闲人,每个人都要工作,才能得到活下去的物品和食物。唐风也不例外。

    杰克大叔这里的物品并不齐全,也需要用清水和小麦,到外地去换取生活必需品。比如,他这里虽然生产小麦,也可以勉强酿出麦酒,但他没有药品,人总是要生病的,尤其是受到辐射之后的人们,更不知会出生什么奇怪的病,所以他就用小麦和饮水,派人去很远的地方换取药品和其它东西。

    杰克大叔会先派人去各地联络,等到谈定价格之后,再派车辆和武装去交换物品。但是,有一些特殊的价值较高的东西,却要派自己最亲信的人去执行。

    而唐风就是杰克大叔最相信的人。

    不过,杰克大叔和唐风的关系,有点微妙,因为唐风并不需要杰克大叔来养活,他有能力养活自己,所以他感激杰克大叔救过他一命,帮杰克大叔去交换物品,但他有很大的自由度,可以来去自如,想走就走,想来就来,更多时侯,他都是自己做些生意,挣取一些他想得到的东西。

    他开着摩托车,穿越在废墟般的世界上,到处都去,有些像是以前走街串巷的“货郎”,贩卖着各式各样的物品,也有时兼职一下“邮差”,帮着别人传送一些物品,再抽取一些费用。

    他向来是独来独往,方圆几千公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个骑着摩托车的长发男人,如果不是人数众多又有武装,一般的小股强盗是不敢打劫他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他有多么不好惹。

    他的破旧的摩托车,以及他的黑色长发和黑色眼镜,成了他独特的商标,就像古代的镖师,只要一亮字号,就没有强盗敢来打劫。

    只不过,他却没想到,有一天,他竟然真的做起了“镖师”,而他护送的第一批“镖银”,竟然是一位十三岁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