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科幻小说 > 恶念空间 > 正文 第四十二章 锁链
    11月下旬,小雪节气过后,北风卷起满地残花,带着刺骨的冷意,呼啸掠向未知的远处。

    时间的车轮周而复始转动,日历一页页翻动,这一年又到了尾声。

    沈星暮依旧住在冷清的别墅里,与夏恬安静生活,相看不厌。

    他二十出头时,年少轻狂,锋芒毕露,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望着最完满的高处,有着无穷的冲劲,不停步,不认输,也不知满足。

    而今才过去不到十年,他的一切峥嵘与棱角都已消磨殆尽,学会了原地踱步,甚至回头看向身后,变得安静、知足。

    他认为能在这样一间安静的房间里,与夏恬平静度日,已是无比满足的事情。

    然而这种看似微渺的满足,却不能长久持续下去。

    第四场死亡游戏开始了,沉寂在他体内的感知能力忽然变得活跃起来,他察觉到了第四个心灵纯白之人的存在。

    那个人就在绪城的北方边境,距离霓城边界只有一座大山。

    沈星暮打电话联系了叶黎,并约定当天下午一起行动,在天黑以前抵达目的地。

    叶黎在辞县,来蛰城与沈星暮汇合还需不短的一段时间。

    而在这期间,沈星暮必须把夏恬安置好。

    从章娴对夏恬出手起,便证明这栋别墅不再安全。虽然近两个月里没再出现觊觎夏恬的人,但沈星暮依旧不能放心地离去。

    毕竟这段时间有他亲自守护夏恬,藏在暗处的心怀叵测者很可能是无从下手才不得已选择长久潜伏。

    沈星暮能想到的、最安全的地方便是刘俊的渔场。

    刘俊是一个强者,在沈星暮见过的人里面,他的强大至少能排进前三。

    刘俊一直将夏秦视如己出,而夏恬是夏秦的亲妹妹,他应该不会拒绝帮忙。

    如果刘俊答应保护夏恬,以他的强大,哪怕是安梦初或佟深眠亲自出手,也未必能对夏恬构成威胁。

    沈星暮为表达自己对刘俊的尊敬,没有打电话向他说这件事情,而是亲自去渔场找他。

    浩瀚的渔场被分割成无数个清澈的鱼池,肥硕的大鱼在鱼池里不断翻动,溅起大片水花。

    沈星暮穿过一个个鱼池,走到刘俊的住处,轻轻敲门,安静等待。

    门里传出刘俊的声音。他淡淡说道:“星暮,进来坐吧。”

    沈星暮来之前没和任何人打招呼,刘俊却好像早就知道他会来。

    沈星暮推门而进,便看到装修豪华的客厅里,刘俊坐在轮椅上,正安静吸着雪茄烟。

    沈星暮还记得,上次见刘俊时,他的精神状况还非常好,显得非常有活力,老当益壮。这才过去两个月,他便衰老了很多,脸上的褶皱越来越明显,干枯的发丝里夹杂不少银白,老态龙钟,令人心疼。

    沈星暮走近,对着刘俊弯腰一拜,关怀道:“刘叔,现在夏秦不在,没人照顾你,你应该多休息,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刘俊吐出大口烟雾,慈祥地摇头道:“无论怎样强大的人,也抵抗不了岁月的侵蚀,这是亘古以来的常理。我能感觉到,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只希望在我油尽灯枯之前,能把最后一件事情做好。”

    沈星暮问:“刘叔,你说的最后一件事情是指什么?”

    刘俊露出温和的笑,安静吸烟,却不回复。

    沈星暮静等片刻,不再多问,而是说明自己的来意,希望刘俊能保护夏恬一段时间。

    刘俊却非常遗憾地摇头道:“星暮,若在以往,就算你不说,我也会帮忙看好夏恬那丫头,只可惜现在不行,我帮不了你,你只能另想办法。”

    沈星暮问:“为什么?”

    刘俊轻叹道:“我上次和你说过,力量并不能代表一切,强大的人也有受人掣肘的时候。现在的我,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若非如此,我也不会想方设法把小夏送去肖家。我已经分不出多余的精力帮你这个忙了,或者说,夏恬在我这里,反而比留在她的别墅里还要危险得多。”

    沈星暮心头一沉,如果没办法妥善安置夏恬,他便无法安心攻克善恶游戏。

    刘俊继续道:“我知道你迟早会为这件事来找我,夏恬是小夏的妹妹,我也不忍置她不顾。”

    他说话时,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张宣纸,纸上画有反复错杂的血色符文。

    沈星暮能感觉到,这张宣纸上的符文具备极其强大的力量,是一道高深莫测的血咒。

    沈星暮立刻询问道:“刘叔,你这是干什么?”

    刘俊道:“我把这道血咒送给你,你把它藏在小夏的枕头下,它可以保护她一段时间。”

    沈星暮接过宣纸,便立刻遭受莫大冲击,受了伤,吐了血。

    刘俊伸手扼住沈星暮的手腕,血咒的力量便如潮水般消退。

    刘俊道:“这张血符会无差别攻击夏恬以外的任何人,如果以你的能力也承受不住它的攻击,那么只有比你更强的人才可能对夏恬构成威胁。”

    沈星暮问:“这道血咒能持续多长时间?”

    刘俊道:“持续到它的‘念’消耗殆尽为止。”

    沈星暮对着刘俊再次弯腰一拜,郑重道谢。

    沈星暮回到别墅时,已是正午时分。

    叶黎还没到,他便请周泳航来测试刘俊的血咒的力量。

    他照刘俊说的,将宣纸藏在夏恬的枕头下面,然后叫周泳航去接近夏恬。

    周泳航在即将触碰到夏恬夏恬只是,忽地喷血倒飞,整张脸变得苍白无色,已然受到重创。

    刘俊说的是真的,连沈星暮也无法抵抗血咒的力量,比他更弱的周泳航只会伤得更重。

    沈星暮叫周泳航出去休息,自己则守在房间里安静凝视夏恬。

    下午两点,叶黎来了。

    两人心照不宣,只相对点头,便一起行动起来。

    沈星暮在临走之前叮嘱周泳航。他叫周泳航每天都打个电话报平安,如果有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联系他。

    周泳航拍胸脯点头。

    沈星暮不再是沈氏集团的总经理,除了以前购买的房屋等不动产,几乎没有多余的财产用以奢华消费。

    他不再请叶黎当自己的司机,怕给不出高价的工资。

    于是沈星暮开车,叶黎坐副驾驶座。

    陆县坐落在蛰城北方边境,是一个人力与经济都尤为落后的县。近几年的蛰城gdp统计中,陆县一直是整个蛰城垫底的存在。

    这里很穷,穷到连住在县城最繁华的路段的人,也鲜少有人家买的上私家小车。

    而陆县再向北,便是更为偏远、贫穷的卢华镇。

    全镇总人口在一万上下,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年过半百的老人,而剩下的另一半,是青涩稚嫩的少年与为生活整日奔波的中年男女。

    在卢华镇有一个不可逆的现象,便是少年学有所成,弱冠之年,正值芳华,决不留在这样贫困的镇子,而是背上厚重行囊,远赴他乡,为辉煌的未来不懈奋斗。

    曾经的少年或许在外地有了成就,便在外安家立命,有孝心的少年会把曾经含辛茹苦养育自己的父母接去大城市里过好日子,而某些不孝子则是仿佛忘了自己还有父母,自己在外一掷千金,家乡父母却捉襟见肘,清贫度日。

    至于外出打拼,最终一事无成的少年,在年龄逐渐上涨,各种压力接踵而至的现实下妥协,失去了昔日的锋芒,最终回到了卢华镇,从事各种底层行业,不好不坏地消磨时间。

    这个世界一直以来都是如此,贫穷的地方总是留不住人。

    所以在卢华镇,几乎没有二十岁到三十岁这个年龄段的人。

    沈星暮和叶黎这种即将步入不惑之年的男人,在大城市里蚁聚蜂屯,在卢华镇却罕见至极。

    而卢华镇还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地。

    卢华镇再向北,还有一个更为贫穷的村庄,名叫北风村。

    在古代汉语中,北风常常是指冬风。冬天的风,冷冽刺骨,给人的印象只有冰冷。

    北风村的居民只有不到二十户,每一户都住着头发花白的老人。他们靠务农为生,每年的温饱,都得依靠天公作美。

    在这一点上,北风村和徐小娟的故乡溪隐村相差不多。

    它们同样穷,同样都是以务农为生的老人组成,但又存在最本质的区别。溪隐村的穷能被人记住,外出打拼的年轻人,无论是否堆金积玉,最终都会回到村庄,回报父母的恩情;而北风村的穷,却早已被人遗忘,从这里走出去的年轻人,常年杳无音信,不知富贵还是贫穷,甚至不知是死是活。

    或者说,不同的不是村庄,而是人。

    在北风村,如果某一年闹了旱灾或洪灾,庄家全被恶劣的自然环境摧毁,他们便只能在北风村里喝北风。

    所以北风村里时常有老人饿死的传闻。

    从卢华镇到北风村只有狭小的山路,车辆无法通行,他们便把车子停在镇上,选择跑步前往北风村。

    在这个繁华南北,佳期西东,整个世界宛如地上天宫的美好时代,北风村的穷苦却尤为真切地映入两人的眼帘。

    这个被遗忘的村子透着无穷无尽的死气,似乎现在还在村里的老人,便是这个村子最后的生气,等到他们全都魂归尘土的那一刻,这个存在便将永远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然而最不可思议的是,沈星暮和叶黎要找的心灵纯白之人并不在这个穷到无法入眼的村子里。

    叶黎指向村后的大山,尤为凝重地说道:“那个人在山上。”

    村后的山上居然还有人住?

    北风村已贫困至此,那么村后的大山上,又将贫困到何种程度?

    叶黎急着上山,想尽快找到那个心灵纯白之人。

    沈星暮在思忖之后,伸手将他制止。

    沈星暮道:“如果那个人住在山上,我们有必要在提前查一下这座山的信息,还必须买好足够的食物与淡水。”

    叶黎表示赞成。

    北风村里没有商铺或便利店,他们要买东西得走十几里山路到镇子里。

    两人分头行动,叶黎留在北风村打探消息,沈星暮则去镇上买东西。

    卢华镇也很贫穷,破破烂烂的街道上,罕见装修整洁的民房,唯一的一家小卖部,也只贩卖烟酒以及小零食,没有可供长期储备的罐头食物。

    在这不见朝气的卢华镇,门可罗雀的小卖部里,竟有一个目测十七八岁的美丽少女坐在柜台前翘首看天。

    她的眼睛很漂亮,目光显得尤为窅远,像是望着山那畔的某个人。

    她看到沈星暮,眸子忽然一亮,旋即甜笑道:“帅哥,需要买什么?”

    沈星暮在店里走动一圈,实在没找到有用的东西,便摇头道:“我就随便看看。”

    女孩道:“帅哥,你是从外地来的吗?”

    沈星暮道:“是的。”

    女孩道:“在我们镇上,各种商品都稀缺不已,如果你要买贵重的东西,还得去县城里。”

    沈星暮点头道:“我知道了。”

    沈星暮要走,女孩忽然问道:“帅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沈星暮皱眉道:“你想问什么?”

    女孩甜笑道:“你来我们镇上,是为了处理那个东西吗?”

    沈星暮不解道:“那个东西是指什么?”

    女孩盯着沈星暮看了片刻,漂亮的眸子里忽然闪过一抹失望之色,摇头道:“没什么,是我想多了。”

    她说话时,柜台下面有“叮叮咚咚”的金属撞击声。

    沈星暮感到惊讶,便又走到柜台前,踮起脚向下看了一眼,只见女孩的脚腕上套着一只铮亮的铁环,铁环缀着铁链,铁链的另一端连在墙角的另一个铁环上,铁环死死嵌在地面。

    相貌如此可人的女孩子,居然被人这样锁着?

    沈星暮忽然意识到,这个女孩故意找他搭话,不是因为他年轻英俊,而是从他身上看到了某种微渺的希望。

    沈星暮正要询问她脚下的锁链是怎么回事,她却猛地把手探进衣袖里,抓出某个东西,不由分说地向沈星暮的手里塞。

    沈星暮看到她的眼中满是祈求之色,便默不作声捏住她给的东西。

    与此同时,店子最里面的门里传出男人的声音,他非常凶厉地大吼道:“琦琦,你在和谁说话!”

    女生的神色立刻变得惊慌,她伸出手,使劲把沈星暮向外推,同时笑着应道:“有顾客进店,我们这里没有他要的东西,我就和他聊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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