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玄幻小说 > 玄幻:开局签到万佛金身 > 正文 第113章,墨涵的画
    就在这时。

    从那小盒子里面掉出一页纸,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纸张呈现暗黄色。

    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老古董了。

    会不会是符篆的使用说明,或者符文解释?

    想到这里,慕容枫眸底闪烁着异彩。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可就是走大运了啊!

    他立刻蹲下身来,伸手小心翼翼的去捡掉在地上的那张纸,可手指刚触碰到纸张的一角,还没捡,那纸张一角便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消散,变成了黑灰色,如同被火烧过一般。

    “我去!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慕容枫赶紧将手缩了回来,瞳孔中满是震惊之色。此刻,他那模样哪儿还有一宗之主的风范,与那未见过世面的二愣子一般。

    尼玛!

    太坑了吧。

    居然不能用手碰,这可怎么办才好?

    难不成一直放在这地上?

    不妥。

    这可是有一定几率是宝贝的啊。

    万一被其他弟子误以为是垃圾,将其丢出去,那可就有些滑稽了。

    怎么办才好呢?

    正当他在思索怎么办之时,余光扫到地上的纸张竟然开始变色。由最初的暗黄色,开始逐渐加深,看这迹象,隐隐有变成黑色的趋势。

    什么情况?

    难道是长时间封闭,突然暴露在空气里,发生了氧化作用?

    肯定是这样!

    看到这里,慕容枫心里有了猜测。

    目光移向那小盒子,里面已是空无一物。

    再把你装回盒子里,总不能有问题吧。

    可是怎么装回去,又成了一个问题。

    思索片刻,眼眸一亮,旋即手掌轻轻一挥,一股微风从手掌指缝间涌出,将地上的纸张卷起,飞向空中,

    然后,他在纸张落下的位置,用小盒子稳稳接住。

    啪!

    盖上盖子。

    呼!

    完成一系列的操作,慕容枫长吁一口气。

    总算搞定了。

    真是麻烦。

    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丝念头,赶紧从储物戒中取出那三张符篆。

    “还好还好。”

    看着手上的三张符篆没有异常,提起来的心,又放下来了。

    短时间内,在他没有找到好的解决办法之前,他是不打算再打开这个小盒子了。

    看样子,再有一次,估计这张神秘的纸张就要彻底报废了。

    总的来说,宝箱给予的东西简直不要太好。

    对得上至尊二字。

    正当他准备回青龙殿之时。

    噔噔噔……

    大殿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师父。”

    门外,项曹躬身行礼道。

    “项曹啊,你还有什么事吗?”

    收好小盒子以及至尊宝箱,慕容枫笑容满面的起身来到下面。

    “嗯。”

    项曹神情哀伤,似乎是有心事,他沉吟片刻,道:“师父,再过两天,就是死去的师弟师妹们的忌日,徒儿想组织师弟师妹们祭奠一下。”

    很早他就想说了。

    只是不确定师父会不会答应,一直不敢说。

    而今天张梅再次到来,被师父教训一顿,让他觉得师父会答应,因而鼓起勇气来找师父。

    “好,这件事情,就由你去操办吧。”

    闻言,慕容枫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这不光是那些死去的剑宗弟子的祭日。

    也是他自己的重生之日。

    那一天,他可以祭奠一下前世的自己。

    这听上去很惊悚。

    “谢师父,徒儿告退。”项曹躬身行礼,退出大殿。

    “等一下。”

    就在这时,慕容枫突然出声叫住他,随后也是移步到大殿之外。

    “师父,您还有什么事吗?”

    听到师父叫他,项曹心里很忐忑。

    难道师父反悔了?

    不可能啊。

    在他印象中,凡是慕容枫答应过的事情,从来没有反悔过。

    “金刚与那白蛟龙怎么样了?”

    来到项曹身旁,慕容枫轻声问道。

    原来是问这个。

    项曹长吁一口气,道:“师父放心,它们很好。现如今的金刚已经长到了近三十米了,成天与白蛟龙在后山脚下的潜龙湖战斗。”

    他很震惊。

    金刚成长速度太惊人了。

    几个月的时间就从几米的身高,长到了近三十米。

    这速度没谁了。

    “多亏你的细心照顾。”

    慕容枫点了点头,不可否认,金刚成长的快,与项曹悉心照料分不开。

    从获得金刚到现在,也就几个月的时间。

    它竟然长到了那么高,还能与白蛟龙战斗。

    未来,即便是没有阵法存在,它与白蛟龙作为守神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是它天赋太强了,喝水都长。”

    项曹道。

    慕容枫笑道:“天赋再强,没有好的成长环境,那也是白搭。好了,你下去忙吧。”

    “是,师父。”

    看着远去的项曹,慕容枫心底升起一阵感慨:“时间真的快,我都来这里一年了。”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间,一年时间就快过去了。

    回首过去。

    去年这时候,他还在地球为明天而努力。

    而今年,却已是物是人非,山长水阔。

    脚底金光升起,他的人影也是消失在玄武门。

    下一刻,便是出现在青龙殿里。

    躺在躺椅上。

    享受着此刻的宁静。

    ……

    南东城。

    东城门外。

    此刻,正聚集着一大群人。

    他们都是手扶左边脸,眼神之中充满了恨意,脸上却是挂着言不由衷的笑意。

    只是,这份笑意比起哭,还要难看数倍。

    这时,一名表情纷纷不平的男子,揉着脸颊,低声吐槽:“妈的,这娘们儿丑就算了,居然还强人所难!”

    他刚入城。

    还没来得及看城里的大好风光,就被迎面走来的长相丑陋,脾气还很大的丫鬟,不分青红皂白的把他揍了一顿。

    然后,硬拖着他来到了这里。

    “嘘!小声点,被她听见了,少不了又是一顿揍。”在他身旁,同样红肿着脸,一脸怨气的青年小声说道。

    “老子还怕她?”

    那名男子脸上浮现不自然的表情。

    怨气青年呵呵一笑,不再言语。

    你特么脸肿的比馒头还大,嘴倒是硬的不行。

    有能耐你不来啊。

    “她抓我们来干嘛?”

    过了一会儿,那名男子又道。

    “不知道,估计是来卖画吧。”

    怨气青年冲着告示牌上的画努了努嘴。

    “丑人多作怪,画也丑的出奇。”

    “哥儿几个,声音小点。”

    “怎么的,还不让人说了?”

    “……”

    这群人眼中暴力的丑姑娘,正是墨涵。

    为了找到石薛。

    也就是易容换名以后的慕容枫,她来到南东城,又恢复了那副丑姑娘模样,并且用暴力手段抓来一大群男修士。

    此刻,她站在告示牌前,双手叉腰,神情凶狠,目光扫过人群,大声道:“快,给老娘睁大眼睛好好瞧瞧,有没有见过这个人,若是隐瞒不报。老娘就把这位倾国倾城的丫鬟嫁给他。”

    众人闻言,皆是瞪大了眼睛,险些一口老血喷出来。

    都怀疑她是不是对倾国倾城这个词汇有什么误解啊?

    就她那模样。

    别说倾国,就是村都不见得能够容下她。

    还有,你这画的都是什么鬼东西啊?

    还不如直接给他们一掌,送他们去轮回。

    “你故意的吧!”

    就在这时,那名男子终于忍无可忍的爆发了,让他买画,他可以接受。

    但。

    强行嫁丫鬟,还是丑丫鬟,他就忍不了了。

    “故意?”

    墨涵皱眉不解。

    “画成这样谁认得出来?”

    那名男子指着告示牌上,张贴的那副肖像画,脸上的表情极其难看:“是不是她嫁不出去,你故意来这么一出?”

    那幅画上的人,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五官都快长到一块儿去了。

    墨涵回头看了一眼。

    画的很传神啊。

    特别是眼神,那笑容,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她很满意。

    “这画的什么玩意儿?”

    那名男子吐了口唾沫,很是不屑。

    “你想死?”

    墨涵冷声道。

    “士可杀不可辱!”

    “好!成全你!”

    墨涵手一挥,身旁的丫鬟咻的一声,瞬间化身一道流光,冲向那名男子。

    只听见噗嗤一声,然后,丫鬟又回到她的身边。

    “什么情况?”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嘭的一声闷响响起。

    众人寻声望去。

    那名叫嚣的厉害的男子已经倒地,在他双眼之中满是震惊与不甘,直到到死,他都没看清楚那名丫鬟是怎么出手的。

    不单是他,在场的很多人都没有看到。

    仿佛就是那名男子自杀而死一样。

    咕噜……

    吞咽口水的声音在人群不断响起。

    “谁还有异议?可以站出来说话。”墨涵冷冽的目光扫过,霸气侧漏。

    凡是与她视线有过接触过的人,都是不由自主的后退,却又不敢离开这里。

    片刻后,墨涵催促道:“快点!快点!能够提供有效信息,老娘重重有赏!”

    重重有赏?

    赏一个丑丫鬟吗?

    心里都这么想着,却是没有一个人敢说出来。

    在找寻慕容枫的,不只是墨涵。

    还有同为神火教的超级强者,天尊。

    此刻,他正在五大灵国到处找寻着慕容枫的踪迹。

    大到名山大川,小到村镇。

    只要有修炼者聚集的地方,他都去过。

    “混蛋!不论你躲在那里,我一定要将你找出来!”天尊赤红瞳孔之中,闪烁着诡异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