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块被抛出,掉落在地上,干燥的土壤抖擞下数不清的细粒,飘散在空气之中,扬起一层薄薄的黄雾。
很快,一个大坑就被挖了出来,众人这才看到原本不起眼的小根须下,居然是一块极其巨大的根茎,扁平椭圆,酷似一个超大号的冰壶。
表层的硬土被掘完,下层的土质就变得松散起来,毕方见状将匕首插在地面上,直接上手挖,最后将整个根茎提出地面。
身后的哈雷见状起身走上前,低头嗅了嗅,并没有闻到自己想要的味道,叫了几声,继续躺倒在了地上,侧着脑袋看毕方要整什么东西。
“这东西,挺沉的,有点费力气。”
毕方将大块根茎搬出来,放在地上,拍了拍手上的尘土,接着拔出匕首,对着根茎开凿,坚硬的钢铁与木质碰撞,发出沉闷的邦邦声。
在沉闷的背景声中,毕方抬眼看了眼无人机,说道。
“我不知你们是否听说过纳米比亚这个地方。”
【我看过纳米比亚传奇,对里面的北极熊影响很深(吃西瓜)】
【黄金罗盘是吧】
【有没有一种可能,那部电影叫纳尼亚传奇】
【记错了不是很正常的,人的记忆又不是什么靠谱的东西(理不直气也壮)】
“反正在我印象里,纳米比亚的出名程度,应该是和肯尼亚不相上下,属于t1梯队里的,就像埃及一样知名。”
“之前我从尼莫点到南美洲,之后坐飞机去往撒哈拉大沙漠的时候,透过舷窗俯瞰过纳米比亚,也是一个美得惊人的地方。”
“那里的沙漠不是黄色,而是赤红色的。”
纳米比亚的美,可以用“惊艳”形容。
纳米布沙漠,世界上最古老、最美丽的沙漠之一
由于砂砾中含有丰富的铁,氧化后,沙漠表面就变成了红色。
“氧化红”随着日照角度的改变,一天中颜色变化极多,
最神奇的是清晨或黄昏,太阳斜照,朝阳一面鲜红欲滴、背阳一面深邃如墨。
两种鲜明的颜色极具震撼冲击力,撼心、撼神,每一弯弧形、每一片阴影,都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弧光。
毕方飞过时恰好是黄昏时分,坐在舷窗上,俯瞰窄窄的沙丘嵴背切割出来的明暗,两边一半红一半黑,红得妩媚、黑得沉静。
八千万年岁月凋刻的红色沙漠,在阳光照射下焕射出迷人的色彩和柔美的线条。
毕方一直遗憾自己穿越撒哈拉的路线中没有纳米比亚,当然,现在他要说的重点也不是这个。
“在纳米比亚的马林塔尔地区,生活着一个名叫布须曼人的原始部落,他们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了将近两万年。”
两万年!
听到这个数字的观众一愣。
【有没有搞错,两万年?】
【方神是不是口误了,确定不是两千年?】
“这种事情上我怎么可能口误,就是因为这样,布须曼人被认为是最古老的土着居民。”
“布须曼人又称‘桑人’。央国殖民者给他们起名为bushman,布须曼是我们的汉语音译出来的,原本的意思是生活在灌木丛中的人,描述了布须曼人的生活状态,现在也成了称呼他们的一个共识性称呼。”
“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是非洲最原始的民族。大部分生活在纳米比亚,小部分在博兹瓦纳和津巴布韦。”
“直到20多年前,布须曼人依然处在史前时期,几乎无人知晓。”
“最早知道布须曼人,还要从丑国杂志刊登的一篇文章,大概是上世纪90年代,一位年轻的女学者来到博兹瓦纳布须曼人生活的部落,一呆就是三个月。”
“她在一篇学术论文中指出,布须曼人生存条件恶劣,有灭绝的危险,呼吁丑国政界督促博兹瓦纳政府把他们占有的丛林退还给布须曼人。”
【我猜老丑拒绝了(狗头)】
【地底下没有石油,怎么可能来管你活不活得下去】
看到弹幕,毕方摇摇头:“不,老丑还真的介入了,当时老丑直接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咨文。”
“接着博国一听老丑发话,马上做出了给布须曼人退还丛林的计划。”
“可就在布须曼人欢天喜地地迁到原领地后没多久,地质学家宣布,在他们刚刚迁出的丛林中发现了震惊世界的钻石矿产。”
【!
!】
【原来不是石油,是钻石啊!】
【我滴妈,这一招,太损了】
“这里面有没有猫腻,我说不清楚,但是非洲大陆的旅行者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就是布须曼人。”
在匕首的切削下,大量的碎屑从根茎上落下,露出了白色的根茎组织,同时众人也看到了其中冒着的乳白汁液,显然是水分充足。
“他们生活在最贫瘠和荒芜的沙漠地区,作为这片土地最早的霸主,像旧石器时代那样,以狩猎和采集植物的根、茎及野果为生,没有固定的居所,经常随着能打到猎物的地点迁移住处。”
“为了获得生存所需要的水源和食物,布须曼人在夏季常常聚族而居,而到冬季,当水和食物不能满足需要的时候,便开始以家庭为单位向不同方向迁移,四处寻觅食物和水源。但也有些布须曼人在冬季最干旱的季节里被迫集中在唯一的水源周围。”
“既然以游猎为生,在狩猎方面,自然有其他民族没有的本领,同样的,生存上面,也有很多独到的技巧。”
“和夏尔巴人,还有巴瑶人一样,布须曼人本身十分耐渴,已经耐渴到了有些特异的程度,并且对哪些植物能吃,能补充水分如数家珍。”
“就像我现在挖的这个根茎,其实就取自于他们的生存技巧,不然任何人也不可能从地面冒出的一根小须就知道,下面有能补充水分的植株。”
“布须曼人会将根茎切成碎屑,然后从里面挤出汁液喝下。”
“你要做的,就是用石块,或者匕首刮下刨花,然后抓起一撮用力攥,把拇指指向你的嘴巴等着。”
【人形自走百科,恐怖如斯!】
【我常常怀疑一个人的脑容量究竟是不是有限的】
【这种博学感真的让人着迷】
【一直觉得懂得多的男生特别有魅力(呐喊)】
毕方擦擦手,将刚刚切削下的大量碎屑握在手中,仰头挤下,一道细小的水流顺着大拇指流下,正好落入嘴中。
清凉可口,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比刚刚的地下水要好喝不少,带着一种特殊的清香味。”
“其实这种富含水分的植物不仅是人类知道,一些动物也知道,所以在挖出来后,布须曼人会在附近找金合欢树,然后拉出它的树枝,盖在根茎附近,再把根茎埋回去,过一段时间,等它长好后重复利用。”
毕方在附近望了望,也成功找到了一棵金合欢树。
用匕首割下枝干,拖动着带到根茎,仔细的埋在根茎上方。
“金合欢在非洲非常常见,它其实是豆科的植物,我们国内也有一些它的亲戚,比如在公园里常见的合欢树,我们在植物园、行道树等场景中能够经常见到它。”
“另外含羞草和山上野生的山槐,也都是和金合欢是一个家族的成员。”
“在我国南方,还会有灌木状的一类金合欢,当地人还会把它的幼嫩的树叶当作野菜吃,还记得我在版纳雨林吃过的臭菜吗?那个就是金合欢科的。”
“当然,它们在非洲就完全不一样了。”
“为了在当地残酷的生存环境中生存下去。作为食草动物的食物,千百万年来它们一直在与食草动物的斗争中实现共存。”
“作为稀树草原上最常见的一类树,金合欢的办法就是长刺,各种金合欢有着各种各样的刺。”
“你们看这个,叶子还没长大,刺就长得相当长了,刺能先把幼嫩的叶子保护起来,防止一些动物爬树,它们的树干上也会长很多刺,让动物们爬不上来。”
“还有一些金合欢虽然没有那么长的刺,但是它长着一种倒弯钩的刺,也很厉害。”
毕方将树枝插在地上,然后调整方向,最后将整个根茎都包裹起来。
“大概就是这样。”
做好这一切,毕方拍了拍手:“事实上我们不可能再回来了,所有这东西就这样留在这里吧,说不定以后会有到这里旅游的游客看到它,然后利用它。”
【动物:你了不起,你清高】
【我那么大块根茎呢,那么大块根茎去哪了?】
【老方: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可以全部给你。去找出来吧,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在那里!】
【从此开启了大草原时代!】
毕方带着哈雷接着在草原上朝北行走。
伴随着他们的步行越来越深入,整个草原好似变得越发的热闹起来。
各种各样的猎手出现,从昆虫到毒蛇,从走兽到飞禽,令人大开眼界。
石块滑落。
一条鼓腹咝蝰在树棍的打草惊蛇下飞速逃走,旁边的哈雷被吓了一跳,几乎跳在了半空之中,可毕方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太过在意,早三米开外他就发现了掩藏在岩石堆里的毒蛇,故意戳动了石块将其惊走。
此时毕方的注意力,更多的是在面前的大树上,表情比较意外。
“没药树。”
【没药树?啥玩意?】
【我猜猜,肯定是有毒,然后毒性特别强,没有药可以治,所以叫没药树!】
【靠,感觉真相了】
“不,不是这样的,没药树本身是没毒的,相反,它的树脂还有药用作用,缓解牙痛特别棒。”
解释间,毕方绕着大树转圈,低头在地面上扫视,时不时蹲下来挖掘泥土,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没药树带一个‘药’字,它的英文名 myrrh来自希伯来文 murr,就是‘苦’的意思,在宗教历史上有着很厚重的意义。”
“在圣经里,东方三贤者在彗星的指引下,找到6个月大的耶稣时,送给耶稣的三样礼物,就是黄金,乳香、和没药。”
【所以老方牙疼了?还是准备备用?】
【那你在找什么啊?】
“也不是。”
毕方又摇摇头,他对这株大药并没有强烈需求。
“没药树没毒,但是有一种甲虫喜欢寄生在它体内,这种甲虫对我们很有用......找到了,在这!”
凭借荒野旅者的恐怖经验,毕方很快在没药树附近的地下发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叶甲科甲虫的茧!
【啥玩意啊?】
【卧槽,好大的虫子】
“一种有毒的昆虫。”
毕方的解释言简意赅。
非洲各国的布须曼猎手通常都使用结构轻巧的弓和箭进行狩猎活动,这意味着当面对较大型的猎物时,弓箭的杀伤力通常不足以对猎物产生致命伤害。
不过,造物主在广袤的密林为布须曼人创造了另一种致命武器——箭毒。
布须曼猎手最常用的弓箭毒药就源自一种独特的昆虫——叶甲科甲虫。
而叶甲科甲虫通常寄生就在“没药树”的植物体内!
所以毕方在看到它时才会感到意外和惊喜。
“这些茧通常都藏在距地表0.5至1米深的地下,每只茧内一般含有一只处于被束缚状态的化蛹之前的甲虫幼虫,这些幼虫能蛰伏于茧内达数年之久。”
“获得叶甲科甲虫的幼虫或蛹之后,布须曼猎人能迅速找到它们血液系统中淋巴的所在位置,然后用手将血淋巴往箭头上挤。”
“有时为了给一个箭头上毒,需要用多达10只幼虫的血淋巴。”
毕方举起手中的茧子,这个茧子非常巨大,几乎占了整个手掌的一半,透过阳光可以清晰的看到里面肥大的虫子。
“值得注意的是,猎人们只把这些有毒液体涂敷在箭轴的前端部位而不是箭尖上,目的是避免箭尖不小心刮擦到猎人自己的身体而引起中毒。”
毕方将这只茧放进背包中的一个小隔层中,防止杰瑞偷吃坏事,期间再一次推开了因为好奇而凑上来的哈雷。
哈雷这家伙,从来没再草原上逛过这么久,因此对什么都十分好奇。
“叶甲科甲虫血淋巴所包含的有毒物质是一种毒蛋白,大家都知道,只要是蛋白质,那毒性就会随时间延长而逐渐消失,但叶甲科甲虫的毒不一样,通常能保持一年。”
“布须曼猎手用来制造箭毒的主要有三种叶甲科甲虫。”
“有趣的是,这三种叶甲科甲虫又都会被步行科甲科甲虫所寄生,嘿,真是说什么来什么,你们看这个。”
毕方在地下又找到一枚,将其举起,指着茧内虫子的某个部位,可以看到上面还挂着另外一只更小一些的大白虫。
“当前者结茧时,后者幼虫便趁机附着在前者的幼虫身上,然后蛰伏在茧中,吸食宿主的血及其躯体柔软部分,并最终杀死宿主。”
“但是这对我们来说不是坏事,步行科甲虫的幼虫同样有毒,毒性甚至比叶甲科甲虫的幼虫更胜一筹,很多布须曼猎手也更青睐于用步行科甲虫的幼虫来为弓箭上毒。”
“哪怕射中的是长颈鹿这样的大型动物,通常也都顶不住,只不过被射中的动物在最终放慢脚步并倒地身亡之前,往往能负伤逃跑60到100公里,这很考验猎人的追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