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生举起一物。
一只鸟哨,取自老姜身上。
涂生吱吱地吹了两声,这才道:“刚才走错了路,幸好听见这边吹哨,才摸过来。”
于歪嘴脸色刷白。安排取他性命的是老姜和疤子两个,他既然活着,好端端地站在这里,不问可知,那两个定是没了。这几天里,于歪嘴多次见识过这个顾大郎的力气,知道绝非其敌。就算使个什么手段,竟然能杀了此人——又如何?
按原计划杀了小公爷?原计划里,并没有这么多尸体。现在死了一堆人,就算他一人能活,难道还能伪造现场、让别人相信是那头野猪杀了小公爷?不光是一个小公爷,这野猪还连杀数人,个个皆是他于某人的手下。
再蠢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
他还能做什么?能说什么?能去哪里?
于歪嘴无计可施,无话可说。这个不奇怪。奇怪的是,涂生也不说话。
我怎么就急吼吼赶过来了?晚来一会儿多好。只要晚到片刻,于歪嘴定然已经杀了这小白脸。
涂生恨恨地想:都怪那头野猪。
本来已经找准了方向。老古才走不久,树林中还留着痕迹。像涂生做惯了拓荒垦殖,在森林里钻来钻去那么长时间,一眼就能分辨,跟着走便是。
走了一阵,前面忽然哗啦啦一阵乱响。涂生以为有什么意外,立即换了方向,朝动静处赶去。见了地上的血迹,更加快脚步,追了一程才发现是头受了重伤逃命的野猪。
而且正是自己扛了多久的那一头,脖子上还插着一口短刀。
涂生心想,于歪嘴等人不辞辛苦给这头猪下药,将它四处搬运,定是要借它做什么文章。但无论是什么文章,总不会是猪做的。想清了这一点,涂生抛开野猪,回头找做文章的人。
涂生唯恐追赶那头猪浪费了时间,耽误了事情,所以高速飞奔过来。结果竟抢在于歪嘴前头。没等他杀死陈杞,涂生便已赶到。
怪那头猪!要不是那个畜牲,哪里会抢着投胎般赶来。就算来早了,也会先看看动静,绝不会一头撞进来。
涂生既然见了那头猪,之前又扛过它,这时又看见于歪嘴手里那件骨棒獠牙——几件事一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涂生心想,于歪嘴这条计策当真不错,怎么愣怔怔的傻站在那里?还不快去做去!
这两个各怀鬼胎,都不作声。只有陈杞先是大喜过望,接着却见涂生将哨子吹得吱吱作响,顿时大喜化为大惊:“你、你竟和他们一伙!”
陈杞满脸尽是绝望,除此之外,还有深深的憎厌。涂生不由得心里一动:我既然想于歪嘴杀了他,岂不正是和那些贼一伙了?
陈杞这一句话,触动了两个人。于歪嘴同样心里一动,嘴里顿时爆豆般说了起来:“顾大郎你看,这就叫黄泥巴落在裤裆里,不是屎也被认作屎。你既在这里,还能说什么清白?还不如我们一道做了这买卖。你力气大,扛几个死人不当回事,我将这里收拾得天衣无缝,没半分破绽。你和我回去,这几个死人都各有一分财产,我们取了,一同去内地快活……”竟说得眉飞色舞。
他见涂生不说话,以为说动了对方。殊不知这些话反让涂生更添了一分憎恶:这人和老姜一样,甚至没将同伙性命放在心上。死了正好,还留下一分财产。
“你们这些腌臜贼子,我岂能和这等人为伍。”
这句话一出,就像在于歪嘴头上落了个炸雷。人虽还在,也只是徒具人形,精神内核已经被雷殛成灰。
陈杞狂喜。“顾大郎,我果然没看错你。”虽被捆着足踝,还是跳着朝涂生奔来。
但他和涂生之间,还隔着一个于歪嘴,一手握刀,一手攥着那件獠牙器械。
涂生喝道:“不要过来!留神!”但陈杞已在那个杀人如麻的积年惯匪身边。要杀死于歪嘴容易,要救陈杞却难。于歪嘴无论哪只手一动,陈杞当即便是个死人。
且不说陈杞狂喜之下,只想朝涂生而去,就算他全神戒备,也防不住老匪的暴起一击。他学的那身武艺,练习时还像个样子,到了生死搏杀之际,又是这样的对手,和个婴儿也无甚分别。
谁知于歪嘴非但没动手伤人,任由陈杞从身旁一跳一跳经过,还嘿嘿地笑了起来。
陈杞到了涂生身后,有这个巨人在前面挡着,终于从必死的绝境中逃得性命,不禁喜极而泣。抽抽答答之际,觉得对面那个嘿嘿的笑声分外刺耳。“你、你笑什么?”
于歪嘴越笑越厉害,捧腹大笑,笑出了眼泪。“我笑顾大郎。刚才吓成那副模样,生怕我拉你给我垫背。”
陈杞一时还未明白,“垫、垫背?”
于歪嘴也不解释,指着涂生大笑道:“到现在还这般提防戒备,怎么,怕我半截入土的老头子一拳打死你这个彪形大汉,或者一飞镖取了小公爷的性命?”
陈杞吓得一抖,缩在涂生身后。“拿、拿下,拿下!”
涂生知道于歪嘴因走投无路,已怀着必死之心,这一番大笑,只是最后发一阵癫狂。他也不听小公爷之命拿人,有更要紧之事。“于歪嘴我不为难你,只请你看一看我。我也知道修士们作恶,将世上人不当人看,肆意摆弄,所以你记不得我。但你尽力想想,当年在吴寨,那一场厮杀……”
于歪嘴再自然不过地忽略了这些话的重点,只听到修士将世人不当人看。“不要说修仙术士们瞧不上,就连我,哪只眼睛瞧得上那些人。这世上的百姓,枉自为人,尽是活王八!只要有口吃的,再也想不到做点大事。就算我将最后一口吃的夺了,他们一个个宁肯饿死,都不敢跟我大碗酒大块肉痛快过活。”
于歪嘴纵横数十年,却从来无法裹挟百姓落草,到死仍然只有个小小的匪帮。这倒不怪于歪嘴无能。在这个时空,百姓大都温顺,世代皆为顺民,从来没有大批人造反之事。于歪嘴自负聪明绝顶,却一辈子都只是个小强盗。回首往事,怎不让他痛心疾首。
“……年轻时就有朋友邀我去红尘之外。但我想,求仙这种事全靠运气,若碰不上,岂不是荒废了这一生?还不如在红尘里轰轰烈烈一场。哪晓得一辈子鸡鸣狗盗。早知如此,还不如投身大荒野……”
于歪嘴叹了口气,抬手一刀,自己抹了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