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阿黛面有怒色,冷冷的看着面前十几个黑袍精灵。
其他古月精灵也都握紧了手中的弓箭,谨慎的防备着。可是看他们握紧武器的双手不经意间抖动几下,就清楚,他们很害怕,只是压抑住内心的恐惧罢了。
在这片浩瀚的林海中,只有一支精灵族群不会穿绿色的衣服。他们喜欢黑色,他们喜欢黑夜,暗夜精灵,也称之为黑精灵,野精灵,精灵王者,宇宙树庇护的精灵部落。
……
……
任何敢于抵抗黑精灵的部落都会被遭到血洗。
他们是黑夜中的收割者。
阿塞尔,黑精灵族群的王者。这次,他亲自出动。唯一的原因就是古月精灵守卫的世界树不正常的疯涨,有了进化为宇宙树的苗头,这不能忍让。这片古森林只能有一棵宇宙树。
新的宇宙树诞生,老的宇宙树必定遭到排斥,会死亡,宇宙树庇护的精灵部落也会很快衰败,认人鱼肉,再也没有统治这片森林的力量。
“古月精灵们,赶快闪开,你们的世界树已经成了邪恶的,必须砍伐掉……”
“胡说!我们精灵都是世界树的仆人。就算是再强大的精灵,面对最弱小的世界树,也要保持谦卑。你们这是亵渎世界树,会受到所有世界树意志的轰击……”
“哼!什么世界树,在宇宙树的光辉下,一切都是空!”
阿塞尔不想在解释,他能清晰的感受到,这棵世界树正慢慢的变得越来越强大,这让他产生了浓郁的危机感,必须尽快砍伐掉这棵树。
他们黑精灵一族原先侍奉的也是一棵世界树,后来这棵世界树得到造化。成为了宇宙树。顿时,他们这一精灵族群生命本质都得到提高。
精灵的战力就来自背后的世界树,他们是世界树的守护者。也是谦卑的仆人,一切都是为了世界树服务。
相依相生。一种共生关系。
缺少了任何一方都无法生存下去。也因为这样,世界树砍伐掉后,古月精灵一族会迅速衰落,体内的精灵血脉都会退化,再也没有战斗力量,这就是灭族。
所以古月精灵肯定不会允许他们砍伐世界树。
阿塞尔清楚这点,准备用强力攻击。
一个小小几千精灵的小部落。还真没放在他的眼中。
……
……
一个黑精灵直接射出了自己手中的箭,箭头蓝汪汪的,带着毒液,射入一个古月精灵的胸膛内。
古月精灵倒地。融化成一滩血水。
血水变成了漆黑色,痴痴作响,正在融化地面。
好烈的毒。
“该死,杀!”
族人死亡,激起了古月精灵的怒火。
黑精灵变化成为巨大的黑狼。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都要超过了本体一大截。这些黑狼或咬或用爪子拍打,很快,古月精灵就失去了战力。
在真正的力量面前,一切都是空。
黑精灵的力量是这片森林中。所有精灵部落最强的。而这次来的十几个黑精灵是整个族群的最强者,除了族长之外就是精灵长老,这是准备一击必中。
一只年轻的雄狼把古阿黛扑倒在地,爪子狠狠的压住她鼓囊囊的胸部。大嘴撕掉那坚韧的衣服,舌头在她的脸颊上舔了下。
那一根铁棒已经竖起,可是紧接着就是一凉,正只狼被劈成两片。
“阿塞东~”
阿塞尔看着成了两片的儿子,不敢置信。他发出愤怒的咆哮,狼嘴中狰狞的森森白牙。
“我要把你们全部吃掉!‘
……
……
这只狼发狂,天君战力,在这森林里,除了世界树之外还真没有什么敌手。
世界树的枝叶开始抽动,鞭子一样的抽打而来。
阿塞尔跳跃,依靠敏锐的感知与速度躲过了一次次袭击,并且转头张开大嘴猛啃,咬掉一大片枝叶。
世界树疼痛,树根都在抽搐,地面都犁开沟壑。
……
……
周生皱眉看着这些争斗,十分不高兴,为什么这些生命就不能安稳的享受一下美好的世界呢。
总是争斗不休。
他轻轻一挥衣袖,就收割了十几只巨狼的生命。深深地往森林深处看了一眼,那只宇宙树颤颤抖抖。
摘了一筐瓜果,离开了这里。
满是潮湿的森林里很难行走,不过这点困难对他没有阻碍。就算现在还有伤势在身,反手间也可以毁灭这一片森林。他所需要的,是那种感觉罢了,生命的感觉。而不是一个整天打杀,机械与冰冷的超级生命。
路过高原,进入火山腹地,观看矮人打造武器的过程。
不得不说,这些身高不到你腰间的小矮子们打造的武器就是精致,上面的那些花纹还有打造武器的流程都富有美感。
矮人有很多矿石金属,也有很多武器,包括魔晶大炮等等,他们需要的是粮食,烈酒,蘑菇。
当周生给矮人们带来了一吨烈酒,矮人王高兴的大叫,亲自为他锻造了一把武器,霜之哀伤。
一把剑,带着浓郁的风霜。
矮人喝了一口酒,抖动着胡须,拿着大铁锤,赤着上身,露出结实的肌肉,一下下的敲打着通红的烙铁。直到把一块烙铁打成铁片才放进冰水里。
嗤嗤地,满是水汽,这种钢有劲。
矮人王指着旁边那巨大的雕像,自豪道:“那是我的祖先,青铜与火焰之王,一位矮人历史上伟大的矮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矮人,他看的很远,并且曾经屠杀过一条龙,用龙鳞打造了一副铠甲,龙骨打造一把宝剑,无敌于世界……”
“哦?确实很伟大……”
得到这位强大存在的赞同。矮人王顿时高兴了。他的那位祖先或许达到了一步帝君的程度,可是也只能在这片小地方称雄,真正的到了莽荒。实在算不上什么。
这是眼光的局限性,每一个世界都有每一个世界的圈子。不同的层次看待问题总会有偏差。
……
……
继续走,那把矮人王锻造的宝剑对他来说,比灰尘都要渺小。不过他依旧带着,这种享受人生的日子实在是让人很快乐。他一生都在战斗,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在山林中捉了一只地龙,骑在地龙身上,成了一位龙骑士。虽然比不上能在天空上飞行的龙骑士。但是,只要带个龙字,就算它是一条大蜥蜴,也要把它当龙看。
魔法与剑的文明。龙骑士无疑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元素。
而龙,也是东西方文化的最大源头,近乎图腾。虽然这种生命在真正的大世界并不是最强的,可是无疑,龙族是特殊的一族。因为对普通人来说。没有比威严的巨龙更可怕的怪物。
因为可怕,人们对它敬畏。也因为可怕,人们想要屠龙,沐浴龙血,来证明自己的勇敢。
屠龙勇士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光辉的名字。这一点,让勇士们趋之若鹜。
……
……
骑着木桶走过河流,在清澈的河水中钓了几尾鲫鱼,去掉鱼肠,鱼鳃,不去鳞片,放在火上烤个半熟。这时候去鳞就非常轻松了。
鱼肉很鲜美,不用放任何调料,何必要让调料的气味压制住鱼肉本身的鲜美。
就算吃不惯这种没有调料的鱼肉,最多撒点盐巴,这就足矣。
把鱼放在竹筒里烧烤也别有一番风味。
以前总是琢磨吃的,怎么吃才吃的更好,这或许就是他作为凡人时的小民思想吧。普通人活一世,活的就是一张肚皮。
很久之前,他也是每天都琢磨吃的。那时候没有好的吃食,一碗牛肉面就是最好的食物。如今,就算吃那些古老神魔的肉都不算难题,随便抓几只就是了。
他们庞大的身躯对凡人来说是天神,可是看惯了风云,对此只能无视,已经无法在对心神有任何挑战性的冲击。
……
……
顺着河流而下,归于平凡。
本就是平凡的人儿,却没想到,走到了今天。他很平凡,周围的人儿一个个远去,却只有他自己活了下来。这活的时间长本身就不是平凡。
来到了三角洲,看到了三角洲上那雄伟的城池。
一群比矮人的个头还要小一些的地精站在城墙上,穿着矮人打造的精致铠甲,手持天然的木棒,这是一个高等地精文明。
提起地精,人们脑海中的第一想象就是一群丑陋的生命,牙齿发黄,身上满是粘液,住在潮湿的地洞里。
可是没有人清楚,地精的大脑袋来源于一支非常出色的智慧种族,他们也曾经建立过辉煌的科技文明。这是生命历史的一个断层,很少有记录描写这段事情。
如今,辉煌的地精文明早已远去。
天空上飞翔着一只巨龙,巨龙的嘴中喷吐着龙炎,把城池的城墙都融化成铜汁。
魔晶炮开始启动,轰隆几下,魔晶炮弹把巨龙给轰了下来。
……
……
地精们兴奋的出了城门,欢呼着把身躯威武的巨龙抬回城池。相信,今晚,地精们又有一顿非常美味的龙肉大餐。
看了很多,想了很多。却发现这些东西早就想过了,现在再回想一遍也没有太多用处,终究是一个念旧的人啊。可是家乡已经不知道在那里。
我心安处即故乡。
话是很轻易的就能说,可是真正心安的地方,却找不出一个。
总是把以前的一切都带着,把那些朋友安全的保护起来,最后发现这种方法虽然能保护他们,可是也限制了他们。而且,也让自己找不到熟悉的地方,找不到家乡。
在这最后的沃土,是需要给朋友们找个安家的地方。
相信以后的日子,还很久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