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明星?”很难形容任健的表情,但是他看起来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一样。“你是说,类似于歌手、电影、电视演员之类的?”
话说起来,不同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以很多事情观点看法都会不同。事实上,别说不同人了,同一个人处于不同的环境都会不同。就像一个人走路的时候讨厌开汽车的碍事,开车的时候又讨厌走路的人碍事。任健显然在这方面和陆五观点完全不一样。
比如说,现在他就搞不明白,你好端端的一个吉普赛女巫,拥有着传说中的那种占卜能力,然后又拥有一家规模极大的国际走私集团(或者至少也是其中的重要干部),怎么会想到去当一个偶像明星什么的?
确实,什么“大明星”之类,对于普通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一个普通人,昨天还是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但是一夜成名之后,万众瞩目,粉丝无数,一方面收入丰厚,另外一方面又有了嫁入豪门的资格。这确实有着足够的吸引力,然而琥珀是什么人?
别看她跟着陆五,一副人畜无伤的小家碧玉架势。但是任健可是清楚另外几件事情的,比方说那只吃人的大章鱼。
一些电影里,黑社会头目在家里的大鱼缸里,都养着食人鱼——每个人都知道,那是一种南美淡水鱼,狡诈凶残,贪食狠毒,牙齿锋利得像剃刀一样。照理说这种鱼没啥好养的,真正让它们成为宠物的原因在于这个“食人鱼”的名字绝不是假的,因为如果一个活人被丢进去,他确确实实的会被活生生咬成一副骨架。
不得不说,其实食人鱼外观真心没什么好看的,但是养着这种玩意,天然就会有一种威慑。
同样的道理,任健也从那只足够吃人(前面说过,这个“吃人”绝对是字面意义上的)的大章鱼那里感觉到了那种威慑。所以他很清楚,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琥珀这个人,在表面上的人畜无伤之下,可是深不见底的威胁。
所以不管琥珀的容貌怎么倾国倾城也好,不管她表现如何温婉可人也好,任健看着她的时候心中自然有一股凛然。佛门所谓“红粉骷髅”,所指的大概就是这种心境。任健虽然说对陆五那种祖坟上冒青烟的好运气羡慕嫉妒恨,他事实上可从来没有对琥珀起过半点念头。
美女再好,也不如身家性命重要。
除此之外,现在任健也接触到了一些演艺界的事情。
前面说过,虽然表面上他只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投资公司的负责人,然而也许是他之前大手笔收购了市钢铁厂的事情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也许是他一开始的时候觉得为了公司的名望而比较慷慨,总之,上门来求支持,求帮助,求捐献的人哪怕不是络绎不绝,起码也是过两三天就会出现一个。
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和演艺圈有关或者干脆就是演艺圈中的。
嗯,之前任健送给陆五那么一大堆赠票,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得到的。
别人或许因为无知而对那些明星什么的充满羡慕,但是任健在稍微接触之后,就对那个圈子远没有那么期待了。说白了,演艺圈风光是风光,但是那是表面风光。至于表面以下到底是不是风光,是不是快活……那就不好说了。
所谓打肿脸充胖子这种事,绝对不是个别例子。难怪这年头,富豪(字面意义上的那一种)只要愿意,就会有什么小明星卖身投靠,求包养了。
所以听到陆五说起这个事情,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不相信。大好前途的走私贩子不去做,做什么没前途的明星啊!
再说了,当了明星有一堆麻烦啊。要是身份曝光了怎么办?虽然说这个走私集团表现出来的真的是神通广大,然而被各国政府记“小本本”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任健看不出有什么好处。而且琥珀这种人,显然也是不会希望自己的超自然能力,也就是那个神奇的占卜能力曝光的。
“就是这个意思。”
“为什么?”任健终于明白陆五不是一时兴起。说不清楚这是琥珀的意思还是陆五的意思,但是任健觉得自己有必要打消这种不靠谱的计划。
“因为……其实也没为什么,我就想问问,这么做行不行得通。”陆五撒了个谎。他本来觉得这事其实不难,但是看着任健的态度,他马上意识到事情不管难不难,至少没有他本来想的那么简单。
“你要知道,”任健清了清喉咙。虽然说加入国际走私集团并非本意,但是既然加入了,好歹也要多赚点吧?现在这种情况正是任健想要的生活——除了失去的手指头之外,他觉得眼下的状态再好不过了。所以他觉得无论为了自己的前途亦或者为了自己的安全,这种异想天开的主意还是打消比较好。哪怕是陆五提议的也一样。“这里是中国。”
“嗯?”
“作为一个混血儿,琥珀的相貌其实和中国人差异很大。”任健说道。
所谓混血儿也是有很多类型的——比方说某些混血儿是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的,而琥珀呢,虽然能够认出是混血儿,但别说两眼、三眼了,估计需要七眼、八眼才能认出来是混血儿,她的相貌特征是明显倾向欧美人种的。
从任健自己的经验来说,第一眼看到琥珀,那种身材、那种发色,第一印象就是陆五找了个“大洋马”当女朋友。近距离细细的观察之后,才能从琥珀光滑细腻的皮肤,略带东方柔美轮廓的脸庞,还有其他一些细节上看出她是混血儿。说到底,那需要稍长一点的时间来细致观察才行。如果没有这个“稍长一点的时间”,那么琥珀就是一个外国人。
而且事实上,从归属角度来说,任健也已经知道琥珀也是一个吉普赛人,而不是中国人。她的东方血统到底有多少,任健都不敢问。但是想来应该没有一半那么多。
一个外国人想来中国这边当明星……是不是搞错了什么?就算想要参加什么演出,当个配角自然没问题,但你到底是当不了主角的啊。
中国人别看已经能够接受各种各样的金色、红色、蓝色之类的假发,接受各种,但是还没有开放到能够接受一个外国人在本土当歌星的地步。
就算真的想当明星,也得跑到外国去,比方说欧洲、美洲诸如此类地方的国家才合适。
“那个……”陆五略微有些尴尬。他不是不知道,但是却有那么一点侥幸心理,希望能用钱把这一点给盖过去。毕竟到处都说这年头钱才是关键,有钱就能硬捧出一个偶像来。“不是说有钱就行吗?”
“这个规矩目前还是对中国人单独开放的——甚至同为黑发黑眼黄皮肤的其他东亚国家人都不行。更别说类似于琥珀这种类型的了。所以说直接肯定不合适。”任健也知道自己的理由很充分,说服了陆五。“迂回吧。先在国外打好基础,到时候这边邀请外国明星来举办演唱会什么的就容易的多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他有八九成的把握,相信这只是陆五和琥珀的一时兴起。也许是陆五为了讨好琥珀,也许仅仅是琥珀自己想要享受万众瞩目的虚荣,才提出这个建议。一时兴起这种事情太多了,但是呢,只要遇到事实上的困难,这种冲动就会自然而然的消失。想要到外国演艺圈打拼出一个国际知名的程度(哪怕只是小有名气),然后回到中国开演唱会什么的,哪里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就算有大量资金援助,没三五年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且演艺界这种地方内部竞争很激烈,可不是三心二意就能够出头的。想要真的有所成就,必须丢开其他一切,全心全意去做才有可能。事实上,哪怕如此,三五年也是非常乐观的估计。稍微有些风吹草动,甚至只需某些人的嫉妒或者打压,三五年无法出头那也是正常的很的。君不见在那些大明星脚下的,是无数默默无闻消逝的演艺界人士吗?
可是这么离开三五年……你走私贩子大好前途不要了吗?
所以任健有理由相信陆五,或者琥珀,很快就要打退堂鼓的。毕竟是一时兴起呗。
但是出乎意料之外,陆五却没有说话,而是看上去在仔细的琢磨着任健的建议。
“那一天,”陆五突然说道。“有个星探……嗯,看上去像是一个星探的人,给琥珀送了一张名片。”
“名片?”
“嗯,那天在广场上……”陆五稍微介绍了一下详细的事情,总之就是一个业余的乐队在广场上表演,然后主唱因为偶然邀请本来是观众的琥珀上来共唱。这种现象其实非常的常见,但是呢,那是琥珀第一次被邀请演唱。
不是在电脑前或者无人的地方偷偷的低声唱,而是在乐队的伴奏(虽然是业余的三流乐队)下,正儿八经的在大庭广众中引吭高歌。
有一句老话,差别都是比出来的。那位主唱的唱功(以业余歌手而言)还算扎实,比如陆五这种音乐方面不甚精通的人,觉得她倒也唱的不错。但是和琥珀一比,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野山鸡遇到凤凰了。
就算在场的听众都是普通人,也能很清楚的察觉到两者的区别。那位主唱的风头完全被琥珀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