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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望穿秋水并非因为等待,而是记忆中重复了无数次的身影渐渐朝着背离你的地方远去,虽然你知道这并非永别,但你的内心也会胡乱想象,想象一路上她可能遇到的种种是非,这种种可能像一大把风筝线,在你的内心纠缠在一起,你时时刻刻都会担心风筝会掉下来。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你的眼睛会告诉你,你是在杞人忧天。然而,当你真正在乎某个人的时候,胡思乱想是根本不可避免的。

    杨曦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具有女孩子的心灵细腻,却没有女孩子的能说会道。

    许瑶的背影被养殖区的砖房挡住了,杨曦放下眼帘,推车回家。

    “捡了多少公斤。”熟悉的声音,正是刘毅。

    杨曦漫不经心地转过头,“三十”两个字顺便脱口而出。

    “你帮许瑶了吧?还没我捡得多。”刘毅面带好奇地道。

    “是啊。”杨曦已经把一只腿搭在了车上。

    刘毅面上的好奇还未褪去,接着问道:“够痴情,有件事我想问你。”

    “问吧。”

    “你对许瑶这么好,难道她就没想和你表示表示?”

    “有啊,他说明天给我带好吃的。”杨曦很随和地道。

    刘毅歪歪嘴角,道:“我说的不是这个,她就没牵牵你的手或者主动像你献吻?”

    “切。”杨曦把嘴唇歪到鬓角上,吐了口口水,道,“她又不是李翠馨。”

    刘毅道:“从小到大我就知道你小子心眼儿好,歪脑筋少。不过女孩子的耐心是有限的,如果不在保质期内行使权力,过期就会后悔莫及的。”

    杨曦斜他一眼,道:“鲁文鲁武教你的吧?”

    “当然不是,言情教我的,不过这个道理对你这个一根筋来说的确有点儿难度。”

    “好吧。”杨曦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种问题上。

    两人蹬上自行车,在砖房的十字路口,一句再见后各自回家。

    杨曦一把饭做好,就去看《诛仙》,里面的爱情描绘得实在是太唯美了,无论站坐躺卧杨曦都拿着看,虚幻的世界,真实的感受,杨曦几乎已经和主人公合而为一了。

    吃罢晚饭,杨曦借机说自己上厕所,在厕所里一蹲就是一个小时,抱着书很啃,直到两腿酸得动弹不了了才起身回去。回到家就藏藏掖掖地把书拿到自己的卧室,闩上门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杨父看不惯便吼道:“又不是做贼,干嘛把门闩得那么紧?”

    “我复习呢,捡完花就要考试,不想让电视声音打扰到我。”杨曦也很理直气壮地回了一句。

    杨父伸手拿起了脚边上的遥控器,调低了声音。

    这种家庭氛围一直持续了十四年,并没有不和谐,但也不是那种让人能一进来就感觉到温暖的气氛。说好不好,说坏不坏,很多成年人也都浸浴在这种不冷不温的封闭房子里,彼此之间的感情早已被消耗殆尽,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要留在这里,也许,中国很多人的婚姻也不过尔尔吧。

    夜,不知不觉随着一张张书页的翻动而睡得很沉了。

    杨曦还在夜战,为之战斗的是父母、老师和近乎所有大人都不看好的闲书,误人子弟的闲书,却是孩子们喜欢的东西,就像父母老是为自己买一些古板正规的服装,而孩子喜欢的永远是那些新潮酷酷的衣服。

    “快睡觉,明天早上还要捡棉花啊。”杨父透过门缝看到里面的光线,催促地道。

    “嗯,好的,你们先睡吧,我把这道题做出来就睡。”杨曦发现自己说谎话的本领又高了一层,脸不红心不跳舌头不打结。

    偌大的房子里没有了声响,静得像冬天的原野。

    杨曦越看越入迷,像吸了毒品一样,看了就爽,不看就想。

    月亮早已生得老高,杨曦才双眼皮发颤,于是放下书,关上了灯,和衣睡去,夜再怎么黑周围再怎么恐惧都抵挡不了睡意,累了一天的身体特别容易睡着,这个古老神秘的道理是杨曦小时候探赜索隐所得,那时候和伙伴打闹一天,回家倒头一睡便“铁马冰河入梦来”。

    55

    清晨早已没了鸟叫,连狗都冻得懒得吠上一声。

    生物书上说人体内确实存在着复杂的生物钟,它会逼迫着提醒人的时间观念,那么这一晚杨曦的生物钟失调了。

    “咚咚咚……”杨曦还以为是梦中的声音,直到浅层的梦被巨大的敲门声所震碎,杨曦才睁开眼,问道:“谁。”

    “要捡棉花了,快起床。”杨父的声波从门缝里钻入了杨曦的耳朵。

    “嗯,马上就起来。”杨曦立刻推开被子起来,原来不脱衣服有这么多的好处,不用一件一件地穿,也不必忍受脱衣服和穿衣服时要忍受的冷。

    穿上鞋子,赶快把书桌上昨晚看的书藏起来,开了门,依旧是每一天生活的前奏——洗脸刷牙吃早饭。

    今天杨曦带了一个厚厚的火车头帽子,走到外面一看就有苏联小青年的风范,许瑶看到后就这样俳谐地讥笑过他。

    许瑶果然给杨曦带来了许多好吃的,杨曦几乎不用带午饭就可以吃饱了,而他的回赠是两包满满的花。

    本以为拾花期间会过得很苦,然而心灵上的快乐会使现实中的种种困难都甘之如饴。曾经令人恐惧的时光往往就在你决定去经历的瞬间而变得耐人寻味,像小时候闻都不会闻的芹菜,可是有一天你决定去尝上一口,你发现原来它也很好吃,并且还富含纤维,是种能让你保持身材的美食。

    拾花的第五天奇迹出现了,王中卫竟然不看,下地亲自督促学生捡花,可是这对许多学生来讲并不是福音而是噩耗,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生在地老板的使唤下故意把队伍拉得好长,分散到大半条地的各个部位,好让自己享受天高皇帝远的自在。果然,王中卫顾此失彼,便任由学生作为。

    午饭过后的下午,杨曦和两个高年级的同学一起去倒花,那两个同学一个叫陈心,一个叫卫光。倒完花,陈心和卫光早已瞥见了渠对面放着一大袋棉花,两人互使个眼色,偷心一起,伙同杨曦道:“哥们儿,对面那个有没有兴趣。”

    杨曦也早看到了,虽然偷行早著,但都是小偷小摸,一大袋棉花算是大偷了,不可以干的,所谓“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杨曦便摇了摇头准备走开。

    陈心道:“哥们儿,不要讲出去啊。”

    杨曦点了点头,随即看到两人窜了下去,渠里干得一滴水都没有,真是天公作美。

    下午装花的时候,渠对面的女人大骂:“是哪个要撞车的,不要脸,小小年纪就偷别人的花,父母没教育好。”

    那女人拿着那个已被倒空的袋子,从渠里冲过来找王中卫理论,王中卫虽然上课口若悬河振振有辞,但是俚言秽语地詈骂人他却是连个外行人都不如,言语往来之间颓败之势已然成势。看着王中卫一再嘬瘪子,地老板看不过了,再说今天是给他捡棉花,他便先声夺人道:“你妈的喊那个不对,你明明知道我这边有学生在捡花,你不知道把你的花放好一点吗。况且你又没看到是我这边的学生偷的,搞不好还不知道是被哪条狗叼走了呢?”

    学生听到唇枪舌战,并且语言都很有特色,比赵本山的小品还要搞笑,比诸葛亮舌战群儒还要精彩,一个个都咧着个嘴不出声地笑。

    而杨曦却不漏声色,直到听到“被哪条狗叼走了”才把极力抑制的声音泻出来了一些,许瑶看在眼里,对他的表现很奇怪。

    王中卫这次总算长见识了,对付这种泼妇,非得“以毒攻毒,以俗制俗”才行,看来自己修行还太浅,还需深入民间再次深造。

    那女的没有人证物证,最后只得含恨而回,而这边的棉花早已上了车,众学生往花场赶。

    在路上,许瑶问道:“你知道是谁干的吧。”

    杨曦反应不迟钝,道:“知道。”

    “谁啊?”

    “高二的。”

    “我问你的是名字。”许瑶近似撒娇的追问让杨曦想吐。

    “大美女,你就少弄娇了。是陈心和卫光,你不认识的。”杨曦的前半句话说得也有失自己往日的风格,但他很快就意识到了,所以下半句又说得正正规规的。

    不管怎样,许瑶还是觉得杨曦进步了,真是破天荒。

    许瑶朝着杨曦浅浅一笑,那被夕阳照得发亮的面颊腾生出无限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