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白垩纪
程凡呆呆的坐在教室里,愣愣的望着窗外愣神 ,一队巨大的披羽蛇翼龙在天空盘旋,发出震人心魄的鸣啼,那是城中先锋军团的坐骑,披羽蛇翼龙的起飞,是先锋军团执行任务的标志。
“今天距大巨变之日已经过去了八年,在八年前,或许是众神 们给我们全人类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如果真的有神 存在的话。”
“地球上所有的人,在一瞬间回到了地球纪元的中生代最后一纪白垩纪,回到了1.455亿年以前,看到了那些只能从荧屏或者博物馆中才能看到的恐龙,带着自己称霸地球的身躯和钢齿出现在了所有的人面前。”
“如果人类还保留着自己的科技成果,这些庞大的身躯,就是一块块移动的肉类蛋白质而已,人们也只会考虑这些巨大的恐龙如果何烹饪,会更加美味。哪些部位营养最丰富,口感最佳。”
“但是,人类回到白垩纪的时候,甚至连块遮羞布都没有,就这样赤条条的突然出现在了恐龙的黄金年代!”
“没有猎枪!没有火炮!没有战舰!甚至没有任何武器!没有任何遮掩的出现在了中生代的白垩纪!人类只能考虑如何生存。”
“人类引以为傲的脑容量和智慧,在这些恐龙的眼中,只是更多更美味的柔软的脑花,如果将脑花用于饲养幼崽,营养会更加丰富而已。我们成为了他们的猎物,这时代的恐龙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多一些。”
台上的老师在喋喋不休的说着八年前的巨变。那是一个血雨腥风的时代,人类居然沦落为了盘中之餐,被其他生物大快朵颐。
程凡对于大巨变的回忆是痛苦的。那些充满铁锈味的回忆,让当时还是十岁孩童的他,恐慌而不安。
他总是想逃离那些让他痛苦的回忆,但是这些回忆总在不停的提醒着他,这是个该死的残忍而血腥的白垩纪!
程凡也是幸运的,不幸的人早就进了那些巨兽的腹中,或者躲在深山老林中惶惶不安的生活着,他还活着,并且在城市聚集地里好好的活着,这就是天大的幸运。
这里是新京城,这里是新京城第一高中。他还活着,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享受着短暂的平和。
程凡摸了摸胸口的项链,项链上挂着一个镌刻着无数看不懂的铭纹,正是这个小小的石柱,让他活到了现在。
经过八年的尝试,这个小石柱的神 奇也被他一点点发现。在粘上他的血液之后,他整个人就会“消失”在所有生物的眼中。
这种消失,并非隐身。
而是一种存在感降到了极致,只要不与旁物发生互动,根本没有任何生物会关注到他的存在。
他曾经划破手指,带着小石柱去过城市聚集地女澡堂,没有人发现,澡堂里多了一个带把儿的男生。在偷偷觊觎她们曼妙的身体。
当然,他碰了一下其中一个女生,女生才惊讶的发现他的存在,然后他被女澡堂的女壮士们暴打了一顿。
付出被暴打一顿的代价,摸清楚了小石柱的神 奇,程凡并不觉得很亏,在这煌煌大争之世,他有了更多的资本活下去。
“再过半个月,你们就要参加高考了!今年也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年!我相信只要能够考出优异的成绩,前途一定是光明的!这段时间…”
“程凡!你又在发呆!站起来!马上就要高考,你却在课堂发呆,你觉得自己这次高考稳操胜券了吗?上课不注意听讲,怎么才能考出好成绩?我刚才说了点什么,你重复一遍!”
老师的咆哮在课堂里回响着,程凡一愣,他走神 时间很长了,老师刚才讲的什么,他还真的不是很清楚。
一只葱白的玉手,从桌子底下,递过来一张小纸条,放到了他的手里。上面写着几个娟秀的小字:“披羽蛇翼龙的特点。”
“披羽蛇翼龙,又名风神 翼龙,是目前已知的最大飞行动物,翼展可达11米长,幼崽重达二百五十斤,性情暴躁,头部较长,仅仅头部就达三米左右,喙又长又细,喙中无牙。”
“味道鲜淡,无腥味,肉类中含有人体必需的氨基酸,富含增强脑细胞活力的谷氨酸和解除人体疲劳的天门冬氨酸。营养价值极高。具有强壮神 经、延年益寿的功能。”
“当然,披羽蛇翼龙的龙翅最好吃。那滋味……”
程凡说完咽了一下喉咙,纯粹下意识的反应,如同听到山楂,嘴里翻着酸味儿一样的感觉。教室里响起了一片吞咽的声音,紧接着哄堂大笑。
最后一句当然不是披羽蛇翼龙的特点,是他自己加上的。他很喜欢这种恐龙的龙翅,可惜现在吃的机会不多了,披羽蛇翼龙现在是先锋军团的坐骑了,有了别样的用途。
“安静!笑什么笑!”
“坐下!认真听课!”
“以上几大种类的恐龙的特征,一定要牢记,生物学科在高考中占了150分,恢复高考的第一年,谁都不知道靠什么!考纲,没有!过往考试试卷,没有!只有把所有的知识点吃透,理解透彻!才能在考试里游刃有余。”
程凡写了个纸条,上面只有两个字,谢谢。他从桌子底下将纸条递给了帮助他解围的同桌——安静。
人如其名,他的同桌安静。整个人都安安静静,留着柔软的长直发,眉眼柔和,气质文雅清淡,确认过的眼神 ,是可以初恋的人。
晚自习下学之后,程凡在回家的路上,就发现他的身后有两个人,在跟着他,鬼鬼祟祟慢慢的追在在他的身后。
他曾经在“荒原”那种满是恐龙的地方,手无寸铁的生活了两年的时间,对于敌意他分的很清楚。他一转身躲在一个建筑物后,仔细看了看,是他的两个同班同学,也是喜欢安静的两个男同学。
青春期荷尔蒙分泌过剩,就会这样,高中这三年,他遇到了无数次这样的事情,这并不奇怪。
他一转身走进了一个工地,这里是新京城,也是一片巨大的工地,除了那厚厚的城墙以外,其他的地方都还在紧张的修建之中,工地很多也很乱,打乱初定,百废俱兴。
这些楼都是规规整整的公寓楼,一个城市能够容纳多少人口,居民区的数量决定了上限。现在的新京城建管局已经放弃了过去那种独栋的小楼,那样的房子,能够容纳的人口太少太少了。
“程凡!你今天上课跟安静传纸条!被我们看到了!上次我们就警告过你!离安静远一点。”
两个同学的身高至少一米八以上,经常能看到他们在学校的篮球场上,挥洒自己的汗水。享受着同学们的欢呼和掌声。
程凡掂量了下手里的武器,是一根从工地捡到的木棍,还算趁手。
他很羡慕这两个满脑子都是柰子的同学。
这证明他们在大巨变之时,是有人保护他们,并没有直面生死,连最简单的谋而后动都不晓得。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又到了**的季节,公海龟趴在了母海龟身上,发出了酣畅的声音。”程凡抡起手里的木棍向两名同学发出了进攻,嘴里模仿着之前从电视里学到的这句话。
一个在生死边缘游离了两年的人,要么变成疯子,要么变成一个心智坚定、心狠手辣的人。
“你们过来挑衅,连个武器都不拿,这是准备跟我讲道理说服我吗?”
程凡用木棍轻轻敲了敲两名同学的脑门,他下手很轻,都是照着非致命的地方下手,红肿几天是肯定的,但是也不会影响到他们高考。
他已经手下留情了。
“程凡,我警告你!我不会放过你的。”
“砰!”他木棍又在脂肪最后的地方来了一下,引起了一阵鬼哭狼嚎。
程凡再次用木棍敲了一下这名同学的脑门,笑着说道;“不要再跟我斗狠。你斗不过我的。再有下次,小心我弄死你。”
“我说到做到。”
他说完就扔下木棍,走出了工地的大门,身后的两个同学蜷缩在一起。
“我要找人报复!”
“你可拉倒吧!你没看那程凡的眼神 ?再有下次,他绝对会杀了你的!”
“这么暗,你怎么可能看得见他的眼神 !我要找人!”
“要找你自己找,别拉上我,我还不想死!老师说,食肉动物的眼睛在夜晚会发出可怕的黄绿色光芒,刚才程凡的眼里……妈妈……”
……
程凡走了很远,也听到一点两个倒霉同学的话,对于发光这种事,他觉得是那些同学产生了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