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歌发现自己多了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不但能增加自己的视力,而且还能通过看还模仿对方的动作,尤其在对方施展魔法的时候,就好像能够过目不忘一般,这能力之强简直不可思议。

    飞歌叹了一口气,暗自道:“竟然是神技鹰眼术!想不到这么强!”

    不错,正是鹰眼术,也是飞歌成为准英雄以来获得的第一个技能,这意味着他往成为英雄的路上踏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

    虽然目前的鹰眼术技能只是刚刚学会,算是初级,但是它是一个会成长的技能,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你的对手历经磨难才学会一个魔法,在与你交手之中只用过一次,而你就能够通过他的施放动作,看一遍就能领悟这个魔法,那是多么的厉害啊,难怪会鹰眼术的英雄都是每个种族里的天才。

    飞歌抬头来一看,看到所有人竟然把他围在了中间,而他刚才在领悟技能并没有注意到这件事。

    飞歌问道:“你们都围着我干什么?”

    利刃嘿嘿一笑,道:“你刚才的情况,有点像英雄领悟技能时候的样子,虽然我并没有见过,甚至每个英雄表现出的状态也各不相同,但是我仍然确定你是在领悟技能,于是让他们保护着你,想不到你这么快就领悟了技能。”

    他说话的时候,心里十分的高兴,准英雄变成英雄的条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领悟技能,一般英雄都要最低领悟两个初级技能,或者一个中级技能才行,而现在的飞歌已经拥有一个技能,他只要将这个技能升到中级,或者再领悟一个初级技能,就有机会领悟英雄特长,而领悟了英雄特长以后就是英雄了。所以说准英雄虽然也能领悟技能,但是是否具有英雄特长是英雄和准英雄的分水岭。

    当然这些技能也是非常有用的,有的直接对手下军队有增益,有的则是强力的辅助。利刃虽然很想知道飞歌到底领悟了什么,但是飞歌不说,这技能就是秘密,每个人都有秘密,而英雄准英雄们身上的秘密更多,很多技能说出来,敌人有了准备反而对自己不利。

    接下来就是收获战利品的时间了,众人走进了大雕的巢穴,发现里面只有几只大雕,这些大雕的样子完全不如刚才的雕,要么是翅膀断了的,要么是老的羽毛都掉光的,反正就是一群老弱病残。

    大雕们拥有一定的智慧,它们只是一群没有战斗力的雕,根本无力抵抗飞歌一行,一只老雕的翅膀一挥,有三只刚刚出生的幼雕出现在众人的面前,意味着来人可以把幼雕带走。

    就在这个时候,飞歌口袋里的能量金币闪闪发光。飞歌将他剩余的1200枚能量金币都拿了出来。一刹那间,金光耀眼,所有的能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耗着,一部分朝着成年雕而去,治愈着它们身上的伤势,另一部分朝着幼雕而去,幼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着。

    众人都被眼前的这一幕震惊了,谁都没想到能量金币居然有这个用处,对生物的作用居然这么大。

    很快,1200枚能量金币被消耗一空,成年雕们的伤势已经被治愈,不过它们并没有攻击飞歌,而是向飞歌表示了服从。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能量金币的数量似乎还不够,三只幼雕并没有完全长大。

    这个时候,投石矮人首领站了出来,道:“亲爱的准英雄大人,若不是您的帮助,手下以命相拼,恐怕我们都要成为大雕的食物了,我就用仅有的600枚金币帮你一把吧。”说完手一挥,一袋能量金币被抛出,让本来停止生长的幼雕们再次生长,一直长到与它们的父母一样大,一样威武。

    三只幼雕,不,大雕对飞歌十分的亲密,由于能量金币的关系,它们理所当然的认飞歌为主人,对他话言听计从。

    利刃兴奋的道:“现在这里的大雕已经完全臣服于我们,只要我们定期提供给它们能量金币,它们就能不断地让我们提供大雕,大雕的战斗力可是太强了。”刚才那一战他记忆犹新,身上伤还在伤痛,可是他还是非常高兴,想象着自己将来带着成百上千的大雕的场景。

    飞歌也非常高兴,这次可谓大收获啊,虽然损失了大量农民和盗贼,还耗尽了能量金币,但是得到了三只大雕,那可是大雕啊,野蛮人的顶级战力。

    飞歌没有理会利刃,而是对投石矮人首领道:“多谢!”

    投石矮人首领摆了摆手,道:“对不起,我承认我们之前小看了您,您有着英雄的实力,我的族人能加入你的队伍而骄傲!”说罢,所有的投石矮人心中一动,在一番讨论之后,有15个投石矮人愿意加入飞歌的队伍,这再一次让飞歌大喜。

    晚上,飞歌接受投石矮人首领的邀请,整个队伍的人终于大吃了一顿丰盛的宴席,宴席就摆在他们居住的草屋之外,大伙唱歌跳舞喝酒骂人,好不热闹,一直闹到深夜,众人才尽兴而散。

    第二天,飞歌谢绝了投石矮人的招待,毕竟他有军令在身,必须赶紧前往明月城,飞歌对投石矮人首领道,如果大雕巢穴里产生了新的幼雕,或者你的部落有人愿意加入到他的队伍,就可以写信给盗贼公会的朗姆酒。盗贼们似乎天生就有打探和传递消息的能力,送个信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临别的时候,投石矮人首领拿来四枝长枪,虽然只有一般的长枪,但是不论卖相还是内在,都比飞歌等拿的大粪叉强多了。

    投石矮人首领道:“我们一族,只善用飞石,这几支长枪还是上次埃拉西亚军队路过时留下的,我们用不到,这也算是物归原主。”

    “好一个物归原主!”飞歌不由的高看了投石矮人首领一眼,这种送东西的方法,让人既推辞不了,又没有受之有愧的感觉。

    飞歌道了声谢,接过了长枪,长枪重12斤,比4斤的粪叉重了不少,实木的枪身略沉但充满弹性,这一点非常重要,长枪正因为有了弹性才变得灵活,如果是全部用精铁来打造枪身,反而落了下乘。枪头打磨的厚重又不失锋利,是一件不错的武器。

    长枪对于飞歌来说完全没问题,甚至分量再重些都没问题,他随便耍了个枪花,长枪在他手里收放自如,使着还非常顺手。

    飞歌把剩余的三柄长枪分给三个农民的时候,本来还以为他们用不了,谁知道他们一个个使的都不错,难道经过战斗,农民的战斗力也提升了吗?飞歌有点糊涂,想了想还是没有答案,那么干脆不去想了,反正是好事。三个农民,不,应该说是三个长枪兵,仿佛得到了喜欢的玩具一般,都一遍遍的练着长枪,很快他们也能和飞歌一般收放自如。

    但是飞歌知道,长枪根本不是这么玩的,现在只是最初级的会使,仅此而已,或者说埃拉西亚的长枪兵们也只是这个级别而已。但是,飞歌知道什么叫做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要把一把简单的长枪练好,练得出神入化,不长期下苦功是根本不行的。

    这次攻打大雕巢穴,飞歌队伍的实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增加了很多。首先他领悟了第一个技能,神技鹰眼术,其次,他的兵力大涨,目前他手下的兵力有长枪3,盗贼5,大雕3,投石矮人15,这支队伍走到了现在,终于有点军队样子了。

    但是飞歌不知道,在前面,有着更严厉的考验在等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