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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他阖着眼,正很安心的睡着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气死我了。

    这个义父,看起来神仙似的,其实接触久了,就会发现他除了会做那三件事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而且像是以前就过着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我又得到了一件新做的袍子……这次竟比以往还要大,那袖子就要拖到地上了……简直是忍无可忍。

    “义父,这衣服大了。”

    “我也这么跟老板说的,他说小孩长得快,以后还能穿。”

    — —||你也不用买够我穿五年的款式啊……我泪……

    “义父,下回而可以不买这个款式么?”

    他挑眉望着我。

    我挺着还没发育的小胸,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说,“我是女的……”

    他像是听懂了又像是没懂,“然后呢?”

    — —||

    没法沟通。

    我以为他只是装糊涂……后来才发现,他压根就对女人没有概念。

    这取决于这事过后的第三天。

    我一路小憋着,跑到林间,低头簌簌地解了腰带,立马蹲着,灌溉了小花小草后,极舒爽的站了起来,却正对上芳华,他的眼睛突然睁得很大。

    “你是不是身有隐疾。”

    “啊?”

    “为何蹲着,不会尿湿衣袍么?”

    “义父,我站着才会淋湿裤子。”

    “怎么会这样……我来给你瞧瞧。”

    他说完当真就要来撩我的袍子。

    我一激灵,大感不妙,也不跟他多言,转身就想溜。

    结果……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了。

    他有内功。

    肩头一酸,一粒石子咔擦一声,蹦落了几下,直跌在我脚下。一时间浑身僵硬住了,动弹不得……

    只觉得身后有一双手就抚上了我的裤腰带,拉着裤子往下一扒……

    我内心哭鸟。

    他还真探手检查了一下,手指这叫一个灵巧,末了,鉴定完毕,顺道在我肩上擦了擦,解了我的穴道。

    我倏地一下跳开了。

    他却凑了过来,眼里的同情泛滥成灾,“你什么时候自宫的?”

    我这个憋屈。

    他见我不答,也很是理解的点点头,束手走开了,暗自轻语,“原来这就是书里说的太监啊……果然和常人不太一样。

    都少了那玩意儿。”

    我惊愕,气得浑身发抖。

    娘的,有待这么污辱人的么。

    我是女的!!!!!!!!!!!!

    第五章 醉酒

    我从来都不知道兽与人的差别在哪儿。

    难道只在于,人吃五谷杂粮而芳华兽却懂得尝花瓣?

    义父他比世上任何人都待我更好,他是一只芳华兽,却比世间任何一个女子都要来的美丽。

    每年的十月十日,义父都要会独自去一个地方,回来后他都免不了一身疲倦,雪白的靴子上沾染了黄色的泥土以及一股浓浓化不开的香木味。

    然后一整天都会待在宅子里喝闷酒。

    活脱脱一副思春的怨男形象。

    可我就喜欢看他喝,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会与凡人一样,肆意放纵。

    义父,长得真得很俊美,

    一盏灯,昏黄且泛着柔和的光,

    芳华眼角下的朱砂痣红似乎火,他睫毛长长,一片阴影遮住了眸,眉间极力掩藏忧愁,他就这么斟酒自酌,举手投足中数不尽的风流。

    记得有人曾跟我说过,眼下的痣,皆为泪痣,此人一生命途多舛,情路坎坷。

    芳华的酒量不好。

    可是,也正因为如此,醉后他的话才更多。

    “世人不是有一句话么,一醉解千愁。为何我却千杯不醉。”

    他摇摇晃晃的想指着我,却发现定位不对,于是挥了袖子,不做无谓的坚持,继续捧着酒坛子往嘴里灌去。

    衣衫都湿透了。

    — —|| 他这还有脸称自己不醉,我呸。

    我拿筷子夹着一块腌萝卜,拿馒头包着,塞进嘴里,掀着眼皮望了他一眼,反手叩指敲了一下桌子,“义父,别这么浪费酒,好容易才酿了这么小半坛。”

    他愣呆滞了,半晌才懂,护着那坛子酒坐下了,一双眸子直往我身上扫,这叫一个销魂,“你个臭小子,我养了你两年,难道还都不及这一坛酒。”

    得,

    您喝。

    养了我两年,还都不知道我是一女的。

    我摇摇头,斜乜他一眼,大大咧咧的,一脚踏在长凳上,探着身子撩起袖子夹了一筷子大肉,狠咬一口馒头堵住了嘴。

    好女不跟醉男一般见识。

    突然一双玉手探来按住了我的袖子,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一路摸索着向下,

    我一激灵,一身的鸡皮疙瘩,

    大叹一声不好。

    那纤柔、毫无瑶疵的手指握住了我的筷子。

    突然我就被他这么一拽,身子撞上了桌子边缘,正巧磕在了两团肉上,疼得我直做深呼吸。

    ……泪。

    会不会影响发育啊。

    原本就像个假小子了。

    瞪死这个始作俑者。

    “吃这个吃了一两年,都不厌烦么。”他蹙着眉头看着,芳华醉了,盯久了肉,低头启唇就着那筷子,就把那油乎乎的东西给塞进了嘴里。

    啊啊啊啊啊……

    这死人,又玩这一招。

    我瞪大眼睛望着他,“不准吐。”

    他脸一变,很憋屈。

    好歹还是吞了。

    笑话,也不知道现在肉价多贵。

    “……还是这么难吃。”

    “您这吃花的,就不该学我吃肉。吃不惯,下次耍酒疯的时候就不要和

    我抢。”

    “其实,以前有人喂过我吃,”他把筷子一丢,一屁股坐在长凳上,袖子一横,身子趴在桌上,声音也细微不可闻,“似乎味道不像这么难以下咽。”

    啊,

    惊天大报料。

    我很八卦的凑过去问,“义父,曾经谁这么喂过你?”

    他茫然的抬起头,眼神涣散,“很久了,久到我已经忘了那个人。”

    饶恕我,

    我脸上那鄙夷的神情实在是收不住了。

    他突然望着我莞尔一笑,身子凑了过来,展着袖子把我捞入了怀里,那醉意像是能传染似的,连带着我也有些晕乎乎的了。芳华头枕在我的颈项,那一席长发乌黑油亮散乱了我一身,声音极是温柔,就像是一潭孕育了许久的春风,拂得我心乱极了,他睫毛轻微的颤着,带着股忧伤的,那眼下的朱砂像极了一滴泪,那么惊心,他说,“你这表情,与他真像……”

    他从未用这样的声音与我说过话,

    手臂更是拥紧了我,

    那热乎的气息拂过我的脸颊,带着醉人的醇香,连带着我的耳根都被烧着了,只能听到被他拥着的身子,传来的,击打胸膛的心跳。

    芳华此时一定很悲伤,他透过我在抱着谁……

    突然间人也便得烦乱不堪。

    “义父,你醉了。”竟然也不知道从哪儿腾上来的一股力气,将他推了开来。

    一阵椅子倒地的声音,

    他跌到地上,笑了,一粒泪痣抖着,芳华笑得气竭脸上却流露了很忧伤的表情,“……瞎说,若是我想,便能千杯不醉。”

    我有些于心不忍,

    都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刺激。

    蹲下身子想去拉他。

    却被他拽着,一翻身,两人双双倒入榻上。

    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

    干嘛!!!!!

    他拥着我,声音很寂寞,“陪义父睡一晚。”

    我吞吞口水,

    望着他那绝色的脸。

    小心肝扑通一个劲儿的乱跳,忙一本正经的望向别处,手握拳一紧一松,都是汗。

    真的……只是睡?

    不过,俺这尚未发育的身子板,姑且也只能被他当做抱枕了。

    果然,他阖上了眼,固执的搂住了我。

    许久,气息匀称,像是真要睡了。

    “义父,明年十月十日能带我么?”我拉了一下他的袖子,抬头望着他的脸。

    “嗯。”淡淡的话语只有一字,却也是承诺。

    月色如潮水,倾洒在他的身上,淡淡的香气混杂着酒气,弥漫在整间屋子,我身边的男子是我的义父,他有着倾城之姿。

    可是……

    我唯独忘了一件事,他酒性不好且容易忘事。

    没看到这么神仙的一个人,睡相一点都不安稳,我被他滚来滚去,压在墙壁上一个晚上,浑身这叫一个痛,做了一晚的噩梦。

    翌日,他醒来,拥着我。

    我掀着眼皮看他,想看他对强行拉一未成年上床的罪恶行径作何解释。

    结果,他斜乜一眼,悠然的说,“我不喜欢与人接触。”

    说了一句话后,便没了下文,依旧是保持着护拥的姿势,只是那神情分明在说,所以下次你别再溜我床上了。

    我愤怒了!

    “义父,是你酒量不好,把我拖上床的。”我翻白眼。

    “又胡说。”他一把推了我,徐徐起了身,摇着头一副长辈不跟小儿一般见识的无奈表情。

    我被惊得瞠目结舌。

    他清冷着一张脸,拿了面铜镜,慢悠悠地梳头,突然凑近了,从宽大的袖袍里探出了指,摸了摸嘴上的油光。

    他琢磨了一下,便缓缓侧身,撑手回头,疑惑的说,“勺儿,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下次义父喝酒,就不要逼我吃肉。”

    — —||

    我只求你下次,别跟我抢肉吃……

    “你这什么表情,义父不会无缘无故训你,错了便是错了。”

    我无语了。

    泪……

    “还有,我怎么一身都是酒味,”他站起身,闻了闻袖子,如月辉般清冷的一张脸,眼神却宠溺,“勺儿这就是你不对了,虽说咱么家的酒酿得比较多,你也不能纵容我拿它洗澡啊……”

    我立马倏地起来,踹凳子。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这个死人……

    娘的,

    下次再酿酒给你喝,我不姓勺,姓瓢!

    第六章 红木初现

    十月十日。

    终于等了一年。

    我别的不行,记忆却是好到没法说,甚至能做到过目不忘,这都要归功于芳华,因为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儿很容易忘掉。

    芳华说,若是能做到不在意,何苦又要去惦记它,有时忘得一干二净不是遗憾,而是一种幸福。

    — —||

    很难懂,是不是?

    所以对他这种要么不说话,一说就说些很长且难懂词句的人,俺一般不搭理。

    叹一口气,

    将手插在袖里,吊儿郎当地,又去瞄了一眼皇历。

    今天,是十月十日,

    是个大日子,我与他的一年一约,在他醉酒那晚便定下了,所以就算他想耍赖,我也要一直跟着寻个究竟。

    他一早便起了床,

    我也安安分分的守在房里,扎了一个小包袱,坐在小板凳上翘首以盼。

    听到宅院里关门的声音,

    便激动得忘乎所以,用一根棍子戳着小包袱,穿了过去,扛在肩上。

    就这么远远的跟在了他的后头。

    他走的是一条极偏僻的路,

    碧竹挺秀,翠入天笼着凉意,他一席浅紫色的身影隐入林中,他不时地抬手抚汗,偶尔能见袖袍随风轻晃,竟有别</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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