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玄幻小说 > 《梦落芳华》 > 正文 《梦落芳华》_分节阅读_1
    [ 欢迎光临 , ]

    落芳华

    作者:也顾偕

    我有个师父……

    他叫芳华,这并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他为什么不知道世上有句话叫[男女有别],他为什么把我当做男儿养了十五年

    第一卷:朝露昙花,咫尺天涯

    第一章 一个馊馒头

    一间庙。

    一间破庙。

    一间没有香火没人供奉的破庙。

    庙里光线昏昏沉沉的,四周残破不堪,庙中间一墩大佛满身灰尘,虽然破碎却依然尊严。这个破庙是挡不住风雨的,却仍有流离失所的人将它当作唯一的藏身场所。

    庙里没有燃篝火,有些清冷。

    几个穿着破烂,乞丐模样的人,搂抱着枯草蜷缩在一旁,身强力壮的已经把干燥潮阳位置比较好的地方给占了。

    我,

    用袖子擦了擦脸,啐了一口。

    一边朝四周望了一下,一边解着裤腰带,蹲在庙前的林里,作势上茅厕却趁旁人不注意,偷偷在土里刨着……

    这个时辰这么做,必须冒很大的风险,动作也要快精准且迅速。

    长且旧的袍子穿在身上一点也不合身,我知道现在这一身打扮很滑稽……这套灰青布袍子还是在一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庙里的老乞丐说,我是被我娘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送来的,那是一个眼角有泪痣的女人,芳华绝代,美得不似凡人。每当这个时候那又老又臭叫花子,就会睁着混浊的眼望着我,一脸失望的摇了摇头,我知道他又会说,你连你娘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及。

    呸,

    这个老乞丐,临死了,都还这么色。

    可话虽这么说,他却是这破庙里唯一护着我的人,在最饿的时候也不忘份一口羹给我这小叫花子。

    “兵荒马乱的年代,终究是要妻离子散,饿殍浮尸。”这是老人死后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觉得最有学问的一句话,因为我一个字都没能听懂。

    可作为一个小乞丐,不需要内涵与修养,字认得再多也找不来吃的。

    我好死歹活在这块破土地上呆了五年,没被饿死,也算是个奇迹了。

    一场大病把我烧糊涂了……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上下瞅一瞅,瞧自己这身形约莫也就七八岁,看上去还是个孩子,但我想自己应该不止那么大,因为我懂得很多事情,或许只是发育不良。

    老乞丐直到死前还一直坚信,我不是孤儿,他说那时候庙还没这么破,而我似乎穿得很好,一身行头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他告诉我,我还有娘,她说以后会回来接我。

    但,我对他说的一切却全然没了印象……

    这老乞丐曾经是个说书的,谁知道他整日与我叨唠的这一切是不是在胡诌。

    这是个逼不得已,也会出现人吃人的世道。

    而我,要做的,就是怎么好好活下去……

    如今,现实摆在我的眼前,破庙里唯一待我好的人死了,我的前途一片堪忧,但好在,老乞儿在死前还给我留了些吃的。

    冗长的袖子拖在地上沾染了灰尘,我的手早已脏兮兮了,指甲里满是灰土,只要将潮湿的土刨开,便能见一个油纸包,里面还剩有半个馒头。

    这年头,吃食很少了。

    观音土都有人吃……

    偷、藏、抢是必不可少的求生技能。

    可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一遭乱世里存活。

    我贼头贼脑的,一两秒的时间,打开油纸包,里包着老面馒头,偷偷咬一口,含在嘴里,不舍得嚼,低头手指发抖的把吃食拿纸裹好,有依依不舍地闻了一闻那味儿,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回了土里,立马伏低身子趴在地上,展着袖子,抚来几把土,又把它给埋了,末了顺手就抓着一把观音土,塞进嘴里……嚼了嚼,忍不住皱着眉头,味道有些不大好,能饱肚子就行。

    “你个臭小子,偷偷摸摸的在吃什么,也不孝敬爷儿们。”

    我一惊,立马在地上抚了几把,一阵狗刨式,极力想把挖乱的痕迹给遮掩住了。

    “看这样子,定是那老乞丐什么留了他什么好吃的。”突然一股力道袭来,谁的脚便猛然踹在了我的背上,身上火辣辣的疼,身子往前趴,憋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喉咙一哽,一嘴合着馒头的泥还来不及入肚,便喷涌而出……

    白白的观音土,夹着白且糯的老面馒。

    真可惜。

    “靠!他有馒头。”

    几只脏兮兮的的手便一阵乱摸,竟掏出了地里的纸包。

    “有些馊了。”

    “还能吃,给我留一点。”

    “他奶奶的……死贱种,居然学会了偷着自个儿吃,看我不踹死你个贼小子。”

    拳头雨点般落在我身上。

    五脏六腑都在疼……灼烧一般,这感觉竟比几日没东西吃时的胃绞痛还要来得剧烈。

    横竖都是死……

    “几个老要饭的欺负我一个,娘的,我跟你拼了!”我趴在一个人身上,抱着腿,在那臭醺醺的裤管上狠狠咬……

    “疼死了,狗娘养的。”

    尘土扬起,一时间眯了眼,那拳头像一阵狂风暴玉般袭来,我那残破不堪的小身子板一点点往前挪,手指发颤地向前伸,拾起跌落在地上的馒头,在一阵抢夺中,一把塞入嘴里,大口的嚼着……潮湿的土混着腥味,又是个馊馒头,真是憋屈。

    眼里满是湿气。

    这叫啥……

    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

    我觉得这几个壮汉乞丐被我这英雄之举给气得不轻,一个个竟杵在那儿,只知道拽着我衣袍的后领子一个劲儿的晃。

    晃也不吐鸟,

    馒头虽馊,倒也是个馒头啊,稀罕物。

    正当我闭眼,准备接受再一轮的蹂躏时,突然周围静悄悄的了,气氛诡异得令人心生不安。

    我躬了躬身子,匍匐着向前,探手撸着那馊

    馒头准备又咬一口时,一双白得不该出现在这破庙的上等靴子便呈现在了我眼皮底下。

    那双靴子,很精准的踩在了我唯一的口粮上面,这叫一个白……比我那馒头还要雪白。

    我傻了眼。

    一席白月牙袍子慢慢垂在了地上,身上衣裳的质料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很上等。

    那人不知道扔了一个什么东西出去,那些揍我的乞丐们一哄而散,群而抢之。

    我还是死死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地护着那只馊馒头。

    “这玩艺儿还能吃?”琅琅如玉的声音,却有着绵绵之力,温雅的语调,仿若清泉凉水注入我的全身,连带着身子似乎也不那么疼了。

    “不吃就会饿死。”

    “愿意随我一同回家么,管你一日三餐,保你吃饱。”

    一只玉手修长而美,像是怕弄疼我似的轻轻将我撑起,我诧异的抬头看向那个人,事隔多年我都无法完整阐述初见他时,那惊心动魄的美。

    那一年,是我在破庙里呆的第五季早春。

    我,初遇芳华。

    第二章 相遇归宅

    芳华兽皆为雄兽,性安,独居,身形与凡人无异,尤善植奇花异草珍药,濯然而名,花同华,故名芳华兽。——《异志谈》

    ------------------------------------------------------

    “愿意随我一同回家么,管你一日三餐,保你吃饱。”男人与生俱来的倾醉轻语,明显带着诱拐的口吻。

    他的手很温暖,

    从来就只有人骂我臭乞儿,却没有一个人这么牵过我。

    于是小小不懂事的我,沦陷在一己口腹与他的美色中,为了区区一个温饱,点了点头,任由着他牵着,乖顺又扮着小腼腆,内心犹如一江水,澎湃。

    大街上比较清冷,偶尔有两三个衣衫褴褛的人气息微弱,半阖着眼,倚在石阶上,有一个小乞儿披着一麻布褂子,伸着手挡在他面前。

    呦……干嘛乜,

    不会想拦路打劫吧。

    我仰着脑袋,掀着眼皮望了一眼美人。

    他像是没了兴趣,不闻不问的。

    这孩子虽然脸蛋脏兮兮,那股机灵劲儿没法说了,一双黝黑的眼睛直往我们相牵的手上瞅,甚至还一路小跑着跟上来,试着用手来拉,却被美人他挥着袖子推开了。

    我以为他脾气很好,

    结果,似乎不是……

    “记住,我不喜欢与人接触。”

    枝上柳绵狂飞,徐徐的风吹鼓着他的袖袍,阳光下他的那张脸美得让人看不大真切,似乎有中淡淡的皎洁的光在周身笼罩着,竟用这种柔态说这么病态的话,何况他的手以一种执着的意味拎着我的。

    一脸的清淡表情。

    我沉默了。

    他亦不多言,就这么不声不吭带我穿过俗香扑鼻的花巷,直往那偏僻人烟荒芜的林地深处带去。

    我惧了,抽着手想跑,却被美人拉得更紧了。

    听说,有些人就喜欢拐小叫花子做娈童,还往那偏僻地方带。

    也听闻,穷人没东西吃,可有些富贵人平常的东西吃腻烦了,就喜欢把五六岁的小孩洗干净,清蒸了吃,当然……这也得往偏僻地方去。

    这一路跟着,抖得慌,身子虚得很。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在我跟不上他的步子几欲摔跤时,他旋身轻轻将我搂着,抱起来,我这叫一个受宠若惊。

    呆了。

    “别乱动。”

    美人的身上有股异香让人安心,闻这香乏了,那温软的语调继续在我耳边响起,“家,快到了。”

    后面还说了什么,

    似乎很重要。

    我却什么也听不清了,倦意竟像潮水一般突然袭来,靠在他暖暖的怀里沉沉睡去。

    我做了一个梦。

    在最寒冷饥饿交迫的日子,老乞丐抱着我说,命苦的孩子,你本该大福大贵的,忍着咬牙挺过来……你的娘会来接你。

    这个梦做了多久,我并不知情,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张木雕的床上,房梁似乎在晃……不,是床在晃,温软的被褥,就像是某人的怀抱,一股子异香袭来,浑身都有这种说不出的畅快,很熟悉的感觉。

    琢磨琢磨……

    热乎乎的气息拂上了脖颈,一时缓一时疾,却有绵绵不断,痒得没法说了。我一翻身,正巧跌入一个人的怀里,那脸便映入我眼前,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美人如玉兮隔云端,近看兮……

    一双丹凤眼便似瑜玉,澄亮清澈,眼尾略弯,左眼下方一粒精致的朱砂缀在白皙的肌肤上,仿若皑皑白雪中的冷梅,红得让人有种惊心动魄的美,

    小心肝一阵乱跳。

    没来由的……就直怔怔的发呆了。

    俺活了这小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美的人,看一次,入迷一次。

    “醒了么?”他的声音如清泉般温柔清脆,有些低沉但煞是好听。

    “嗯。”我恍惚出神,从没有这么近距离看过他,如今再一瞧,真有些分辨不出他究竟是男是女。

    老乞丐说,我的娘眼下有一颗泪痣。

    终有一天,会回来接我。

    望着他一张脸,我又呆傻乐了。

    “屋后面有清泉,换洗的衣服在床头,净身后就来前庭吃饭。”他直起身子,撑着手从床上下来,走到门前顿了一顿,“你身上那股什么味儿,不洗干净别进家门。”

    我呆呆的看着他离去的身影,那身白衣飘逸脱俗,身形纤秀却竟有些仙风道骨。

    垂下头,小心肝儿颤呢。

    乖乖……莫不是遇到了神仙。

    说来也怪,

    为什么在这么多人中他偏偏选了我。

    难道他生了一副菩萨心肠,看不得一群大人欺负一个小孩?

    可他却分明对街上饿得奄奄一息的乞丐</d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