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骑士不服气的结果就是杨毅让他赢了几把,充分证明了四个2家养的是他在吹牛逼,列夫骑士精神大振,刚要杀杨毅个落花流水,杨毅开始打翻身仗,四个2又是他家养的了,炸,炸,炸大赢了几局,然后又是狠输了几把,勾的列夫骑士神魂颠倒,欲罢不能。
斗地主就是这样,你不能赢的太狠,赢的太狠没人跟你玩了,输的太狠显得太弱,不刺激了,输输赢赢才是王道,杨毅尺度拿的非常好,列夫骑士情不自禁的深陷其中,连饭都顾不上吃了,杨毅也发了狠,陪着他疯。
疯狂斗了三天三夜的地主,杨毅输了五百个金币,赢了一千两百匹母马列夫骑士玩赖了,他赢的是金币,但大多数输的却是母马,杨毅像是根本感觉不到吃亏,只赢马,不去计较金币的事,本来还想继续斗下去,可杨毅的身体吃不消了。
列夫骑士斗地主的瘾之大,简直骇人听闻,每天就睡两三个小时,吃喝拉撒恨不得都在牌桌上,把杨毅熬的双眼都快喷血了,身上直冒虚汗,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找了个借口说洛克郡还有要紧的事去处理,暂时先不玩了,等处理完了再来继续战斗。
列夫骑士非常舍不得杨毅走,特别真诚的留杨毅,要他在多玩几天,杨毅却一定要回去,再不走命就留在这了,无可奈何之下,列夫骑士嘱咐杨毅办完事在回来玩,列夫的领地永远都欢迎他,于是杨毅和福曼加上列夫骑士派出的几个马夫,赶着一千两百匹母马往回走。
福曼骑在马上,跟在杨毅身侧,眼见着杨毅昏头昏脑摇摇欲坠的模样,轻轻摇了摇头,不得不说杨毅这一手挺高明,跟列夫骑士斗了一场地主,为的是马匹,可五百个金币啊,那是一千头健壮公马的价钱,只换来一千二百匹母马,实在是亏大了。
如果是一千二百匹公马,福曼一点异议都没有,可谁都知道,母马无论的力量,耐力,体能都不如公马,战马还是公马多,换这么多母马回去顶多就是拉车,种地,产马奶,能顶多大的做用
“尊敬的骑士老爷,你稳当点”福曼很及时的策马扶了一下快摔下马的杨毅,杨毅懵逼的睁开眼睛,问道:“到家了”
“没有,还有一段路程,你小心些,不要在马上睡着了。”
杨毅苦笑了下,实在是太特妈困了啊,都困急眼了,好在这一趟没白来,虽然金币输了不少,至少有了一千两百匹母马,看了看天色,已经接近黄昏了,离洛克郡也不远了,杨毅对福曼道:“你先回去,通知管家带人来接收这一千二百匹母马。”
福曼再也忍不住了,对杨毅道:“咱们没有马场,这么多马赶回去,连个地方都没有,而且还全都是母马,用处也不大,草料都是问题啊。”
一千二百匹母马,虽然干草也能吃,可杨毅庄园里的草垛都不够这些母马一顿吃的,杨毅笑了下道:“我早就替你想好了,回去后,洛克郡每家每户送一匹母马,不过,不是白给的,让他们提供草料,前些日子咱们不是建造了个围栏嘛,马先关在哪里,用不了多少日子,咱们就会有草场了,还会有更多的公马,相信我。”
付出了五百个金币的代价,还玩命的陪着列夫疯狂的斗了三天地主,才有了一千二百匹母马,要不是五百金币的价值大于一千二百匹母马,列夫骑士也不会那么爽快给了杨毅,现在杨毅却说很快就有更多的公马,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福曼想要问,却忍住了,他现在只不过是杨毅身边的一个魔法侍从,每一次问到杨毅的布置,杨毅都会用一种鄙视的目光看着他,并且嘲笑他的智商,福曼不想在看到那样的眼神了,干脆不问了,当好自己的魔法侍从就是了。
福曼骑着马先回洛克郡准备去了,杨毅振奋了下精神,跟赶马的马夫搭话道:“你们在列夫骑士那里当马夫,每个月的工钱是多少”
在这个操蛋落后的童话世界里,马夫算的上是技术工种了,整个洛克郡甚至也只有两三个马夫,如果有可能,挖几个马夫也是好的啊,跟在杨毅不远的马夫四十多岁,一脸沧桑,听见杨毅问他话,骑在马上弯了下腰道:“尊敬的骑士老爷,给列夫骑士老爷养马,每天有十个铜币的工钱。”
杨毅故作惊讶道:“才十个铜币实在是太少了,在洛克郡,挖矿和伐木的农夫每天都是二十个铜币的工钱,不如你来洛克郡吧,我给你每天五十个铜币的工钱。”
马夫有些犹豫,杨毅笑道:“不来也没关系,不过,要是有人懂得养马,想要多挣钱的话,让他来洛克郡,对于有技术的人才,老爷我想来是不吝啬的”
说完,杨毅再也不理那个犹豫的马夫,上杆子的不是买卖,诱惑已经够了,至于来不来,让他自己去衡量,接着杨毅又问了几个关于战马的问题,知道了现在还没有骟马,就是被阉割过了的公马。公马往往不稳定,尤其是发情期,甚至会有伤人的举动。母马通常胆小,战场上容易怯懦。
杨毅心里更加有底了,聊着聊着,天色已经近了黄昏,终于是看到了洛克河,过了河也就到家了,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河对面等待迎接他的竟然有几百号人,各个兴高采烈,想必已经得到了信息,杨毅要每家分一匹马。
杨毅老爷不光是仁慈,他之前说过的福利什么的,那是真的有啊,洛克郡的人民越来越热爱戴他们这个奇奇怪怪的骑士老爷了,见到杨毅,忍不住就是一声欢呼,小孩子们更是大声尖叫,以杨毅为偶像。
“我们尊敬的骑士老爷回来了,还发给我们每家一匹马,真是个仁慈的老爷。”
“在这样骑士老爷的领地上生活,还真是幸福啊”
几个列夫骑士的马夫,看到眼前这一幕都很惊讶,他们没想到杨毅竟然如此受欢迎,更没有想到,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洛克郡的平民似乎都变换了个模样,脸上的表情不在是麻木,颓废,甚至仇恨,都是喜气洋洋,脸上散发着红光,跟以前的差距太大了。
杨毅骑在马上,微笑挥手,当看到他身后的一千两百匹母马,洛克郡的人就知道他们的骑士老爷又创造了一个奇迹,欢呼声更加大了起来,过了河,杨毅老爷就算完成了任务,剩下的事自然有别人去干,这个人是福曼。
福曼忙活着指挥,杨毅独自骑着马回到了庄园,回到庄园,杨毅舒服的坐在椅子上,让小茶杯给泡了杯咖啡,又让老赛罗去把琼斯叫来,一杯咖啡还没喝完,琼斯就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琼斯早就和杨毅定下了成军的目标,训练出一只轻骑兵来,可是没有马,琼斯也很无奈,他也得到了消息,听说杨毅从列夫骑士的领地赶了一千二百匹母马回来。
虽然母马在体力,耐力,冲击力上都不如公马,可是一千二百匹母马,胜在数量够多,怎么也能挑出几十匹来,骑兵没有了马,那还能叫骑兵吗福曼很兴奋,进来书房,见到杨毅,大声道:“小伙子们就在楼下,您叫我来是让我带着他们挑马去吗”
“是的,虽然不是上好的公马,可母马也是马啊,先挑出几十匹好的母马,让小伙子们先骑上,随后我会给你们数不清的公马,不过,这不是我叫你来的原因,我想问的是,如果现在就发生了战争,咱们能不能打得过列夫骑士和他的辅兵们”
“战争”琼斯眉头皱了起来,琢磨了下对杨毅道:“列夫骑士的领地虽然大,但他的辅兵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个,小伙子们训练的都很刻苦,可是还没有闻过血腥味,我觉得能战不能战,还得是在战场上训练出来,虽然一百个辅兵比咱们多,但只要有我在,只要列夫骑士亲自上阵,我有把握把他给抓来,当您的俘虏。”
杨毅想听的,无非就是这么一句话,三十个才训练了几个月的小伙子,也就相当于后世新兵连刚结束,带着这样的新兵去战斗,杨毅心里很没底,可是琼斯威猛啊,要能把列夫骑士擒获了
要知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琼斯勇猛无比,带头作用是巨大的,何况战士总是要上战场的,他们的荣誉就在战场上,虽然洛克郡的建设连点雏形还没有呢,但是一只军队的诞生,却是很重要的,没有保护的建设,是徒劳的,也是危险的。
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杨毅都要带出一只能战,敢打的军队出来,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就从跟列夫骑士的战争开始吧
“琼斯,这几天要更严格的训练,吃的喝的,一切都供应上去,更要学会骑马挥剑,用不了多久,咱们就会跟列夫骑士对阵了,而我不想输掉这场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