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异星追杀 > 第134章 酒精是理性之敌!
    他本想冲上去,掀翻两人的桌子,然后左手拿一个啤酒瓶猛砸李自成的头,再一招顶膝踹腹,猛踹李自成的肚子,踹得他五脏六腑俱裂,然后再一个抱腿跪裆,猛绝其后,效果等同于自宫,最后来个漂亮的回旋踢,把李自成踢翻在地,再从腰间抽出一副双截棍,对着在地上苦苦挣扎求饶的李自成一顿暴打,直打得他头破血流、不能动弹为止。

    然后再回身右手拿一个啤酒瓶猛砸赵越勇的头,砸碎啤酒瓶后再用碎玻璃尖猛扎其脸,怒毁其容,再从腰间抽出当年上(shang)海(hai)滩斧头帮遗留下来的一把历经沧桑岁月的侵蚀已然锈迹斑斑的斧头,对着摇摇晃晃、站也站不稳的赵越勇一顿猛砍,只见空中血水四溅,把瞿志的脸都溅得血红血红的,砍完后赵越勇已经倒地不起,瞿志最后再上去砍下赵越勇的头,完整剥下他的一张脸,挑断他的脚筋、手筋,然后用刚才他喝过的酒杯,斟满一杯他的血,一口喝下,仰天狂笑……

    但后来瞿志想想,还是作罢,一来怕自己寡不敌众,二来感觉似乎太血腥,三来怕打草惊蛇,毕竟举报自己的是王明之,与他俩何干?自己还是莫要错杀无辜的好,于是便强压心头怒火,先溜回去找吕世凡商量对策去了。

    李自成、赵越勇二人还在优哉游哉地大喝其酒,殊不知刚才差一点就发生了一桩惊天血案,这正应了那句“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的古训。

    王明之向李自成吐露了一个秘密,以为李自成会为他守口如瓶,殊不知“守口如瓶”这种事只有死人才干得出来,所以为什么说要“杀人”才能“灭口”,就因为嘴巴的功能不仅是用来吃,更是用来说的。

    从客观上来讲,当只有王明之一个人知道这个秘密时,其保密级数是一级,百分之百保密,因为嘴在自己身上,自己还能管住。而当有第二个人知道时,其保密级数就降为二级,保密程度只剩下百分之五十,因为另一张嘴他管不到了,说出去的概率顿时增加了一半。而当有第三个人知道时,保密级数自然就又降至三级,保密程度更缩减为百分之三十,因为有两张他管不到的嘴,说出去的概率更骤然升高到百分之七十……以此类推,保密级数依次递减,说出去的风险概率则依次递增,所以保密性就可想而知了。

    从主观上来讲,人类是有一种特殊的虚荣心的,就是向别人炫耀人所不知的秘密,而这种炫耀本身也是一种权力的展示。美国第一任联邦调查局(即fbi)局长胡佛,任职长达48年,掌握着下至平民上至总统的无数秘密,是美国历史上最有权势的人物,没有之一。他因知道了太多的秘密而人人惧之,不敢惹之,不敢得罪之,他曾说过:“秘密就是权力!”

    所以展示秘密就是在展示权力,而人的虚荣心和权力欲是如此之强,以致于第一个知道秘密的人自己就最先容易说出去,所以王明之自己就先把秘密透露给了李自成,而在人类同样的虚荣心和权力欲的作用下,李自成再把秘密透露给别人就丝毫也不奇怪了。

    所以那些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万无一失的人要注意了——幸好天地不会开口说话,不然早就说出去了。至于人类,除了虚荣心和权力欲之外,再加上酒精的作用——酒精是理性之敌!——在酒精的作用下跳脱了理性之缚后,更不用说啥都抖出来了。

    而王明之透露给李自成后,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不要跟别人说,这也纯粹是一种侥幸心理,殊不知李自成亦然,他也存在这种侥幸心理,所以推而广之,自然就一传十、十传百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