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荒原上的拾荒者
“枪是他抢去的……”魏远亮指着维尔斯说完,直挺挺的向后栽倒,已经死了。
林岳恢复一些神志,看着魏远亮身死,尤不解恨,一颗子弹结束他的生命,太便宜他了。
然而,这戾气一生,心中那种嗜血的冲动更胜,几乎不可抑制。那暴躁的感觉不断的冲击,让他的精神一阵阵的恍惚。
维尔斯大怒:“你竟然杀了他,小娃娃,你会为此付出代价,尊贵的维尔斯伯爵会吸干你的颈血!”
说着,一声长啸,直奔叶紫瞳。维尔斯是血族三等伯爵,其实力,就算猎人小队全员都在,且巅峰状态,依旧不够他一个人杀的。
这是实力的差距!
然而,维尔斯冲到一半,身子硬生生的止住了,那张毫无血色的脸上,带着惊恐:“张元功,和平教四大护教使?”
这时,一人从远处而来,每走一步,都好似跨越了空间,几千米的距离,片刻便到。
这人哈哈大笑:“没想到,二十年隐世不出,你这雷福诺族的吸血鬼还记得我的名字。”
说完,人已经到了叶紫瞳身前,这人看年纪,不过四十多岁,一身修为深不可测。
“少主,张元功来迟了。”
少主?在场之人怎么会与和平教扯上关系?
叶紫瞳见张元功看着自己,瞪着双眼:“您是在叫我?”
张元功道:“是,少主是我和平教上代教主叶天行遗孤,少主已经成年,张元功请少主返回和平教,执掌教务。”
叶紫瞳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蒙了,和平教,一直是独立于四大种族之外,帝国称之为叛军,黑暗种族称之为匍匐着。
和平教并非人族的教会,所信有教无类,反对战争,多族共存。
比如,和平教中除张元功外,其他三位护教使,全是黑暗种族。
叶紫瞳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我怎么可能是和平教的少主?您会不会搞错了?”
张元功道:“这也不怪你,和平教内乱丛生,十八年前教主平乱身死,留下你和子极两遗孤,属下一心为教主报仇,只能将你们寄养在好友龙开江家中。
十三岁时,子极被龙开江送入炼狱,你便一直留在青峰城中。前些日子,属下去炼狱才知道,他已经死在炼狱。
属下已暗中观察你数日,少主聪慧机敏,虽修为稍有逊色,但来日方长,少主回和平教,属下必将尽力辅佐。”
张元功说完,转头去看维尔斯,这一眼,维尔斯大惊失色,掉头就跑。
张元功伸手从地上抓起一颗石子,用力掷出,那石子速度竟和出膛的子弹速度比肩。
维尔斯一声长啸,身子在空中一顿,明显已经受伤。但此时留下,哪里还有命在?维尔斯顾不得伤势,再度提气逃走。
这边林岳已经被血月诅咒折磨的求死不能,他拿出血竭丹,犹如吃糖一般的灌下去,身上还有数支兴奋剂,全都仰头喝下,然而,这些药物全无半点作用。
叶紫瞳也不管自己的身份了,想要去搀扶林岳:“木头,你怎么了,你说话啊。”
林岳张嘴,所发出来的竟是一声狼嚎。
“走开,离我远一些。”林岳说完这话,几乎接近狂暴状态。
叶紫瞳去求张元功:“您可有办法救他,救救他。我已经没了哥哥,不能再没有他,请您一定要救他……”
张元功微微摇头:“血月诅咒无法可解,除非他的修为能到化神境界,不然每到月圆之夜,他都会如此,生不如死。”
林岳此时状若疯狂,他渴望鲜血,渴望闻到鲜血的血腥气。黑白分明的双眼已经变成了妖异的红色,继续待下去,等神志迷失必然酿成大错。
他拿起鹰击,转身便跑。叶紫瞳在后面追,却发现林岳的速度太快,根本无法追上。
张元功道:“他身中血月诅咒,只有鲜血才能让他恢复理智,但他不忍伤害你们,可见心智之坚定,哎,可惜。”
“少主,这里的事情了了,和属下回和平教可好?”
叶紫瞳道:“我还要回一趟青峰城。”
“属下谨遵少主之命。”
等叶紫瞳等人离开赤铜矿,维尔斯去而复返,他把所有怒气都撒到了银背部落身上,自此银背部落被灭族。
当然,此是题外之言,说叶紫瞳。
叶紫瞳回到青峰城,将猎人之家的工厂关闭,所有东西全都封存,枪械图纸复刻后,自己带走一份。
又把任务赏金分了,自掏腰包,给孔立武五百金币,以做其他人的抚恤金,事情办完,又留信件在猎人之家,这才和张元功离开遗弃大陆。
天下三十六陆,人族独占其五,算遗弃大陆在内,只有这六陆有传送阵列相通。
若无通天手段,想要横渡虚空,前往其他大陆,难如登天。
叶紫瞳此一去,或今生永无再见之日。
……
月亮渐渐隐去,在上层大陆的缝隙中,有光亮撒下来。是清晨!
茫茫荒野上起了薄雾,氤氲雾气中,一人趴在地上,身子一动不动,似是已经死亡。
在这人身下,压着一块黄褐色的晶石,此时晶石散发着柔和的光将他包裹其中。
正是身受诅咒的林岳。身下的晶石是土之晶石,精华入体,快速修复林岳的身体机能。
一队拾荒者缓缓走来。拾荒者衣衫褴褛,头发上还有草叶,也不知道这五人昨晚是在哪里过的夜。
拾荒者,他们进入城市,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人人鄙夷。但到了荒野上,他们便有了更加贴切的名字:鬣狗。
他们是荒原上的鬣狗,甚至因为一口食物杀死同伴,这种事情太过平常。
几人似是闲聊:“这些日子,荒原上怎么多了那么多吸血鬼,真是不太平。还好老子命大,不然被咬上一口,可真要命了。”
另外一人哈哈大笑:“想要被吸血鬼咬,做梦吧你。你有多久没洗澡了?”
“也对,咱身上的污垢就是最好的护身符,吸血鬼才不会吸我的血,因为我整个人从里到外都弥漫着腐朽的臭味。”
竟是半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也不知道那些吸血鬼又在搞什么,两个月前,把数十个村子变成无人区,这次……哎!”
且行且聊,有一拾荒者眼尖,隔的老远便指着林岳大喊:“看,那边有个人。”
“走,过去看看,希望他没有被吸血鬼搜刮干净,那样哥们今天就要发大财啦,或许,能够还上酒馆的酒钱。”
一个拾荒者捡起地上的鹰击:“这是?这是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枪,咱们发达啦,这东西卖给黑暗种族,咱们至少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蔬菜,要喝最好的酒。能吃一个月,或许一年!”
“搜搜他的身上,如果没死,就补上一刀。拿了他的东西,要是被找上门复仇,那可是个大麻烦。”
有人在附近寻找,有人去翻林岳身上的东西。
“紫金龙卡?”那拾荒者从林岳的兜里拿出紫金龙卡的瞬间,眼睛都直了。
昨晚他还和同伴吹嘘,这世界上有这种卡,只要拿卡到任何一家帝国银行,都能够借到五万金币,甚至更多。
然而,同伴只是嘲笑他异想天开,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
可现在,紫金龙卡就在自己的手里,这不是做梦吧?
不敢声张,悄悄放到自己怀里。
后面同伴问:“你往怀里藏了什么东西,拿出来!”
远处那人道:“看,我捡到了一个背包,这里面有药剂和金币。这次真的发达啦!”
这拾荒者拖着硕大的背囊走回来,背囊太重,导致他拖行的极其费力。
同伴走过来,那拾荒者以为同伴要帮忙,却不想同伴的刀子下一秒就扎进了他的身体。
那人拿过背囊:“这样,就可以少一个人分金币了,你们说,对么?”
几乎同一时间,拿着鹰击的拾荒者低头看,带着铁锈的刀子已经穿过了自己干瘪的腹部。
剩余三人哈哈大笑,这样,就只剩下三人分赃了,最好不过。
还剩下三个拾荒者,一人拿着鹰击,一人拿着背囊,还有一人手里是林岳贴身带着的书信和发钗。
“龅牙,你刚才把什么东西揣在了怀里?别以为我没看到,拿出来,咱们三个人均分。”
“没有,只有一封信。”
三个拾荒者各怀鬼胎,相互戒备,谁都没有发现,趴在地上的林岳手指微微动了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