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真他娘像坨屎!”
这是钢哥踩上210高地第一脚时骂出来的话,当然,这句烂话永远不会登记在史册里。
我们脚下不远就是猎狗团主补给基地罗恩镇。
按照之前白巾帮提供的地图资料,原先这里只是一座不足两千居民的小型城镇而已,可是现在我们向下一看,却发现这鸟地方规模比原先标注的几乎扩大了三倍,在原来基础上被一片片黑顶仓库环绕,看上去真像坨风干的排泄物。
“好吧,我们这样也玩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就这样直接干吧!”军师用力拉了一下风衣的领口,难得冒出一句粗话来。
“哈哈,好样的,英雄所见略同,我就喜欢这样!”钢哥放声大笑。
“切,差点忘了,正面刚本来就是你的强项,喂,今天可别拉稀了。”
“哈哈我搞事,老弟你放心。”
天空中乌云翻滚,电光闪动,两位主官站在山峦上指点江山,放声大笑,姿态中充满说不出的傲气,好像老式黑帮电影里的带头大哥,看得我们热血澎湃,一个个也狐假虎威起来,学起了小弟模样,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张牙舞爪。
“好了,伙计们上了,干死他们!”
钢哥扭头大吼。
伙计们激动起来,振臂高呼,然后纷纷钻进了自己的武器驾驶室内,用力把自己的家伙马力输出拧到了最大。
钢哥拦住了我们三个,压低声音神神秘秘道。
“喂,伙计们,那个……那个战术任务,有把握吗?”
我们一时觉得很尴尬,说“有”那纯粹就是胡扯淡,而且要是到时候失手了钢哥还不得抽死我们,可是如果说“没有”又太丢面子了,这么大一个任务交到我们手里,又准备了那么久还没个结果,以后面子往哪儿搁?
“大概有那么几分吧,只要那哥们能配合一点我们的剧本就行……”我叽里咕噜地说着模棱两可的烂话。
“切,不行就直说说来,扯个什么蛋!”
那么多年带头大哥当下来,钢哥当然太了解我了,毫不客气的就是一通喷,紧接着又是大声问道。
“是不是最大的麻烦就是不知道狙击手什么时候现身?”
我们一起点头,这话简直说到我们心坎里了。
“狙击手只有在重要目标出现,那么刚好,到时候我就出来多露露脸,你们把握机会一下灭了他!”
我直接吓得连都绿了。
这他妈简直就是自杀式攻击啊,这未免也太疯狂了。
“喂,我说老板,你脑子没坏掉吧,上一个和你一样牛逼的家伙现在还是床上躺着呐,你是不是觉得重症监护室还不够挤?”杨歌毫不客气地插上一句,她是布洛尼亚集团的人,和我们毫无瓜葛,所以说话一点顾忌也没有。
“这可说得不对哦,弟媳妇儿,要知道,我的命可是很硬的,死神要收我都嫌麻烦。”钢哥咧着嘴道。
杨歌愉快地一挑眉毛,竟然破天荒的没有出言反驳。
只是色狼一脸“压力超大”的苦逼表情。
“军师跟你们说了要消灭王子是不是,别听他的,这小子压根儿就没想过你们会成功,就是想用这法子榨出你们的潜力,能牵制住装甲杀手就算成功,你们也别太当回事儿了,这小子的做事风格就这样,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为全营着想来着。”
艹,原来是这样。
我们一时有点气馁,可是又有些恼火,因为这他娘不是看不起人吗?
“还是那句老话,不行就别勉强,没什么比兄弟们的命贵重。”钢哥叮嘱道。
进攻在上半夜突然开始了,时间点是六点钟,猎狗团的士兵刚悠悠哉地在食堂里把最后一口拌饭或者意大利面塞进嘴里的时候。
“轰轰轰”
炮弹像是大雁一样划过天空,沿着猎狗团的针线一路轰击过去,像是一条烧得通红的链锯,直接切进了奶油蛋糕里。
我们携带的火炮严重不足,大部分是射程八公里的107mm小型火箭炮,稍微堪用一点的只有四门千辛万苦拖过来的152mm榴弹炮而已,而且炮弹还严重不足,只有一个储备基数,现在钢哥下令把所有能喷火的大家伙都集中起来,一起向叛军阵地猛轰。铁鲨营的业余炮兵伙计表现神勇,一通乱射就打爆了一个军械库和一个油料库,殉爆引起的烈焰腾起来至少一百米高。
“伙计们,上啊!”
钢哥在无线电里一声咆哮,驱动自己的沙皇弯刀第一个从泥泞里跳出来。
闪电雷鸣在这一瞬间爆发,湛蓝色的电光映射在钢面装甲上,迸发出夺目的闪光,让机体看上去犹如降临凡间的战神。
暴雨降临了,整个战场变成一个泛滥着水和泥浆的地狱,弟兄们驱动机甲一跃而起,践踏着烂泥,紧紧跟随在钢哥后面,一边开火,一边不要命的冲锋。猎狗团的火炮很多,其中不乏威力猛烈的超大口径炮,可是这时候连一发都没有打出来。
铁鲨营的伙计一股脑杀了进去,把距离压缩到了一百米内,用短枪长炮顶着敌人的脑袋开火,瞬间形成了一片惨烈的恶战,到处都是乱飞的金属零件,液压油四散飞溅。
暴雨下得更加猛烈。
猎狗团的人在哀嚎,在惨叫,犹如杀猪般惨叫。
我听得热血澎湃,可是现在我完全不能动,因为我要等待关键目标的出现,杨歌和色狼也是。
“在哪儿在哪儿在哪儿,宝贝你他娘在哪儿?”
我在心里疯狂吼叫,用瞄准镜分划板钉着钢哥,生怕漏过一丝一毫信息,因为现在钢哥表现得完全像个领导者,角色实在太显眼了,一般受过训练的狙击手绝对不会放过这个目标。
也就是说,万一我们一个疏忽,钢哥直接就是死人了!
“色狼,你那边怎么样?”
“完全没发现什么?”
“杨歌?”
“不用问了,什么也没有。”
“艹,你们两没得白内障吧喂,给我认真看啊!”
杨歌毫不客气地骂回来。
“你他妈才是白内障,如果是个脑子正常的狙击手的话,现在根本还不是出手时机!”
好吧,我好像有点急眼了。
战场混乱得一塌糊涂,就像是另外一坨泥浆,双方的机甲部队厮杀成了一团,任何重武器都派不上用场,只剩下最原始的技巧搏斗,这一种战斗方式恰好是“铁鲨”营官兵最擅长的一种,只见伙计们三五成群,拿出街头混战的技巧,迅速将庞大的猎狗团机群切碎成一堆零件,逐个消灭殆尽。
猎狗团的人像被砍疼了的章鱼一样,疯狂收回自己的触手,但是铁鲨营的伙计立刻紧紧咬上去,再次把战局拉回了两百米内的接近战状态,钢哥更是一马当先,一手持电热斧,一手抡起手榴弹,把猎狗团的家伙砍得鸡飞狗跳。虽然他的行动模式算不上美观,也算不上巧妙,甚至有一点粗笨,可是却非常有效,不管拦截火力有多猛烈,他每一次都能准确切到对手面前,然后一斧头把对手劈成两截。
和邦邦的战斗风格有点相似,可是实际上又完全不同。
邦邦擅用机枪和电热斧,实际上是把中近程战斗结合,可是钢哥却是把战斗完全压缩到了百米之内,稍远就用手榴弹炸,近距离就抡起家伙劈杀,射击武器对于他来说仿佛完全是个累赘,猎狗团的机甲兵在他面前纷纷恐惧溃退。在他这个强力钻头的带领下,铁鲨营迅速击破了第一道防线。
但是让我很不爽的是,在突击的队伍里,我明显看到了不少张隆风小弟的身影,都大吼大叫着跟着钢哥勇猛冲杀,表现非常抢眼,甚至盖过了我们这边一些老兵的风头,但是我却始终没找到那小子的身影,这让我不由得浑身不舒服。
这时,我的无线电耳机炸响了,那是杨歌狂怒的声音。
“喂,你他妈在看哪儿,老王八出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