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的凌晨是无人的,街道旁还能听到车声的那一定是幻听,没有人愿意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继续走夜路,除非他们家里人有人死了,就像刚才倒在石桌上的这位。
梁少飞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这个世界神是神话,任何非自然的就叫做伪科学,任何能用科学解释的都叫做科学,所以他不担心,他盘腿而坐,他要神魂相合
身外化身能否大成是这一次来到这里的一个目的,也是想看看努力了很久以后的成果,他不怕失败,却怕中间出现什么意外,这样一个人迹罕至的夜里,没有人打扰他,他自我感觉很安全,黑夜是最安全的保障,尤其是身后还有一大片阴暗的树林,他安心的想着。
神魂相合沾粘九法
就在梁少飞将要大功告成之时,双眼突然睁开对夜空射出两道精芒,大呼一声不好,噗嗤一声喷出一口鲜血,然后便人事不知了。
当他意识恢复的时候,只能依稀听到身边有人在说话,有人在痛苦,还能听到大夫谴责的声音。
这里是医院,他知道的,与它对称的另一个世界他还是学了些常识,医院的医生将自己永远躺在床上的行为称之为植物人,不过梁少飞却是知道的,自己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出现了,意外发生了,他虽然不知道身体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但却知道,难题既然出现了就要去解决,还有很多事情要他去做。
“还有两年的寿命。”
他是听别人说的,最后房间里只剩下了他自己,身外化身的心法再一次施展,全身上下仿佛又千万把铁链将自己全身封锁,封锁住的不只是自己,还有时间,空间,一切寂静,施展身外化身心法他很久听不见人说话,很久感觉不到风吹过,很久很久,好像经历了几个世纪那么漫长。
是时间的封锁,它将这具驱壳永恒的锁了起来,让他感觉外面的一切,一直,一直是个植物人就这样在病床上躺下去,他四周的一切都是静止的,都是永恒的,恐惧的永恒。
梁少飞经过痛苦的抉择,最终还是没有放弃时间对自己的考验,如果不默念心法或许能活两年就能重获自己有,可如果真的放弃就代表着永远不能大成,他没有理由这么做,因为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或许是接触的人多了,也和他们一样有了些洁癖,他不喜欢自己修炼的神法有一点瑕疵。
永恒在持续,和任何东西任何事物任何人无关,永恒的状态下永远是自己躺在床上,一个人,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见任何事物,只能默默地持续着睡了醒,醒了睡的无限循环,并且从没有放弃的就是默念神法。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他忘记时间,忘记过了多久,是一年,是两年,是五年,是十年,是百年,是千年,总之他过的很久,很久很久久的能让他明白到底什么是宇宙,明白什么是男人和女人,明白为什么帅气的男人和漂亮的女人间就百分百会产生爱情,如果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只有两个人,为什么他们会有好几个孩子,像是小狗下出来的一窝崽儿。他明白,都明白了,然而却又不明白有些东西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或者那么复杂,就在产生矛盾精神快要分裂的时候,外面的两年时间到了,他死了。
死了是一种明悟,也许每个人的明悟的都不一样,但至少梁少飞懂了一些,轮回中的明悟或许就是如此,他成了灵魂,单纯的能量体,他好像经过了很长时间的痛苦徘徊,并且已经忘了自己是谁。
是失忆,还是时间太久远,总之他不记得了,临有的记忆就只是这具身体细胞里的记忆,他是一对有两个孩子一对老夫老妻儿子,老爹常年不在家,孤儿寡母的带着痛苦与辛酸过日子,在田里,在雨季,在冬雪下,他能清楚的回忆起和双手全是老茧的娘亲一起生活的日子,那些让自己每每想起都会流泪。
他就带着这份仅有的记忆离开了这里。
辛酸与苦涩一股脑全都涌了上来,当人死后就不觉得死是真的有那么可怕了,毕竟第一次死亡没什么太多的经验,熟能生巧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虽然在学校的成绩并不是太好,考了两年的四级,四次考试全部废废,失败的人生带着失败的经历,他就这样带着一生的痛苦离开了人世,耳边还能听见有人在下面的医院喊着儿子,大哥的声音,听起来就好像秋雨打在落叶上的悲伤,也许比它们还要悲伤。
灵魂随风而走,他不知道将要去往哪里,他却明白人生在世的不容易,不如随风消散舞一曲,哈他突然感觉自己还是很有才气的。
刚想仰头大喊:人生在世多不易,不如随风舞一曲谁知上天却没给他这样一个死亡后表露自己才气的机会,死了还要被大风刮着到处跑,当跑到另一家医院,看到一个婴儿刚被接生出来,并且毫无生气的脸上发不出一点声音时,他诧异的想靠近看看,哪知灵魂不由自主的吸了进去,带着吃惊与诧异,他睁开了眼睛,想要说话却变成了哭声,哭声响了,他哭了,大夫们笑了
重生不是只有在里才有的,这是他作为婴儿对自己的第一个理解,当命运不再安排他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情的时候,他就会无法接受不被安排的现实,当命运为他安排好了一切之后,他又觉得生命总是被上天捉弄,不论荣华富贵,还是贫洗之家总会有伤感,人类真的是很矛盾的一群难以抉择的生物呢。
历时两年游荡数日,加起来三年的时间,梁少飞终于又恢复了自由,只是现在的他却忘记了自己是谁,只是到自己是上一个身体的主人,是一个因为事事不如意,郁郁寡欢而卒的有志青年。
也许这是他的结尾,也注定是他的新生,他将要用这婴儿的身体活着走出这个世界,被父亲坚实的臂膀抱着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只是他有些不愿意,因为父亲的年龄和自己死亡的年龄看起来那么相似,样子也颇为年轻,这位年轻人就是自己父亲,一时之间还真有点接受不了,不过人总有老去的时候,当他老去自己便是长大了。
他生活在一个不富裕也不穷的人家,但是他从小就喜欢爷爷的破旧独院,那里很脏,胡同的每一个清晨都能看见有人在门前丢垃圾,不过他喜欢闻味道,早晨起来炊烟的味道,你能从各种风吹的里面闻到谁家做的是什么饭,胡同里面的人家都是穷人,正因为穷所以才觉得亲切,他是这小地方出名的调皮鬼,跟屁虫,还是一个偷吃别人家饭的小吃货。
“郑天,你来啦。”门口破旧的人家走出了以为围着花点围裙的中年妇女,或许她人不到中年,可是比干柴还要消瘦的体格和经不起负重双手让她老了不止十岁。
“嘿嘿,阿姨,你家做什么好吃的呢,真香”小男孩边夸着香便往塌了一半的房子里面走,丝毫不知道自己是个外人。
女人也不拦他,笑呵呵的看着还没有自己膝盖高的小不点往里面走。
“你又来啦这里是我家不给你吃”
门里面突然走出来一位比小男孩大几岁的女孩,穿着补丁的花格子衣服,充满娇气的对小男孩说道。
小女孩左右梳着两条马尾辫,肤色并不是特别白皙,却很健康,一双大眼睛像两颗黑水晶镶嵌在她睫毛下面,小小的鼻子看起来也可爱得紧,反正他一眼就相中了,从此以后就再也没离开过这个胡同,一直陪爷爷一起生活,就连学校他都打算好了,未来上学就上和她同一所学校,他就不相信了,从小就培养身后的感情,这定坑的老婆还能跑了
他爷爷一辈子就是从这个胡同的老房子打拼出去的,积累的财富比整个胡同里的人加起来还多,他儿子就是自己的老子更加不得了,简直就是经商的天才,硬生生的将家里的产业做到了国外,这个时期还很封建,伴着伴改革开放的策略,他老子当仁不让的抢到了名额,母亲也有自己的事业,拿刀医生总是最忙的,所以孩子的去留就成了他们夫妻俩的一块心病,还好他们还有个老父亲。
他有时候就在想这俩小夫妻也不知道干嘛要生孩子,难道就是单纯的想知道有个孩子是什么感觉最后感觉找到了,也就算游戏结束了,继续做自己没做完的事情,这么不负责任的父母,他也是两辈子以来第一次见。
不论在哪里,有贫有富,这就是现实,他爷爷就喜欢做个穷人,一辈子守着独院里的凉茶,一张破摇椅,躺在上面舒服的摇啊摇,最后人事不知的睡着了。
他多少次内心悲愤,抱怨他们多亏有他这么一个生而知之者的好儿子、好孙子吧。
“嘿嘿。”面对小丫头的责难,他笑呵呵的跑到小女孩面前,亲切的拉住她的小手说,“启心姐姐,几天不见又漂亮啦,真好看,你看你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
“哼,会说话也不对你说。”
“咳咳。”他真被呛了一口,继续死皮赖脸的拉着她的手,一脸无辜的说,“不对我说对谁说,我可是你未来的老公啊,是不是阿姨。”
“咯咯。”离他们不远的女人笑着用围裙擦了擦手点头说,“是是是,小天,如果我不在了你可要照顾好你未来的小媳妇,咯咯。”
“妈,你说什么呢”她笑脸羞得通红,“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才不结婚。”
“放心阿姨,我会照顾她妥妥的”
他真的很喜欢她,尤其是她那张精巧的小脸蛋,虽然不白,但是却很耐看,总感觉在什么地方曾经看过,是那么好看,真的好看。就连大家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也是手里握着馒头,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她。
“看什么看,吃饭”
“好的老婆”
“混蛋,流氓”等待他的是女孩一顿臭骂。
她比他大了三岁,但是心智却没有他成熟,因为他是经历了一辈子的老妖怪,他第一眼看见她们母女的时候就觉得有什么事情需要去做,仔细观察了很多天也不知道这种强烈的感觉是怎么生出来的,慢慢想来,除了她女儿漂亮的外表真的没什么值得去关注,猛然间他想到了是不是因为她是自己注定的妻子,上天要他重生或许就是因为要遇到本该遇到的人,这样想来重生也变得更加合理了,所以他安心接受了这种连老天爷都会惊叹奇才言论。
那一个夏天他三岁,她六岁,他经常到她家蹭饭,平时还总是嘻嘻哈哈的惹的女孩十分的讨厌,她甚至觉得妈妈对他比对自己好,却不知每到一个深夜自己的妈妈总是在窗下埋头哭泣,每一个这样的夜里,郑天总是能从他们家的墙上看到,离得不远,因为她们是邻居。
那一年他六岁她九岁,他还是喜欢每次在饭桌上盯着她看,色眯眯的眼睛就像是投生来的色鬼,与从前不一样的是,他学会了流口水,这让她更厌恶他,不止一次的远离他。每次伤心的看到她离自己而去和别的男孩玩去了,心里总是总是一阵失落,他真不会哄女孩子开心,因为前生就没和女孩子说过几次话,甚至把手指头和脚趾头放在一起都能数的出来,他从前很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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