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爱情悠悠闻香来 > 正文 【第十一章】逛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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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她因为暴怒,冲动之下而真的将我掐死,我慌慌摆手,话里都带着讨好的语气:“莹莹你饿了吗?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唔……我想想……酸辣粉要加醋也要辣椒顺便加一大把酸豆角对不对?‘刘记面馆’的对不对?”说话间,我已经穿好了一套灰色的休闲服,揣上钱,逃也似地掠过站在门口的莹莹冲进卫生间把自己反锁在里面,“呼----”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管外面的莹莹是怎样暴怒地叫着“滚出来”,我仍是悠悠地洗漱。

    做好了一切,顺便坐在马桶上拉好了我今天早晨最光荣的第一坨屎,外面已经平静下来,我悄悄地把门开了一条缝往外偷瞄----莹莹已经盖着棉被在沙发上睡着了,想必她昨晚也是在那里睡的。

    此番,我不禁为我有这样一个朋友而自豪,更为莹莹头一回没将我扔在门外或地板上过夜而感到前所未有的庆幸。

    我蹑手蹑脚地在冰箱上取了钥匙,换了双鞋出去买酸辣粉。

    这样一个天气实在有些冷,风也有些大,路道旁树上的树叶都被风吹白了脸,在半空中瑟瑟发抖,我突然觉得,其实我的生活败得也不是那么惨烈,其实也没有那么萧瑟,至少我还有个可以避风的窝。

    我百无聊赖地踢着脚下的石子,哼着我最喜欢的《卡农》,一抬头竟已经到了。

    “老刘,两碗酸辣粉,一碗加醋加辣椒多加酸豆角,另一碗你喜欢怎么放都可以,打包带走。”

    而另一个声音和着我的声音在我背后同时响起来:“老板,来两碗不放辣椒的炸酱面带走。”

    这声音怎么那么熟悉?我这么想着,一回头,满脸惊喜:“子晨?”

    蒋子晨是我认识了整三年的朋友,他是个阳光的大男孩,他在我被人误解的时候帮助过我,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过我,不过我一直晓得,他最喜欢的人是莹莹,只不过莹莹那个傻蛋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傻装作不知道。他算是很年轻,比我小三岁。二十五岁的成年人了,脸上总是洋溢着青春的快乐气息,待人和善,这让每个见过他的人都倍感舒畅----别的人我不知道,至少我是这样的,莹莹也是这样的。

    他毫不意外地走上前来,腼腆地笑着同我打招呼:“嗨,淮夕。”

    “早上好。”

    “早上好。我远远地就看出你来了,你没看见我吗?”

    我含蓄地笑着摇了摇头:“还真没看见。”我突然又想到了什么,一脸的惊喜,以为这一根筋的孩子终于对莹莹的孽想断了,“刚才我听你说要两碗面。”我顿了顿,又笑了,“你终于找女朋友了?什么时候带来让我和莹莹帮你瞧瞧?”

    他仍是笑着,只不过笑收了些:“不是什么女朋友,是我小表妹,吵着闹着非要吃炸酱面。我认为这儿的炸酱面特别正宗,而且我想在这里可能会碰见你就来了。嘿,还真让我给碰着了。”

    “你真是一个好哥哥。”我无不艳羡地赞叹。小时候我也曾拼死拼活地哭着闹着要妈妈给我生个哥哥,因为我总觉得,有哥哥的女孩是幸福的,哪怕自己的哥哥一点也不疼爱自己,一点也不在乎自己。

    他腼腆地笑了笑。

    “哎,你再过两个星期要过生日了吧?”我顺手接过老板已经为我打包好的面,“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只要姐给得起,一定给你买。”

    他皱了皱眉头:“其实你也才大我三岁,不要‘姐姐姐姐’的,我不喜欢你把我当作弟弟。”

    我“呵呵”干笑了两声,奇道:“不把你当弟弟,那把你当什么?妹妹?”

    他不说话,别过头去。良久,他又别过头来笑着:“生日礼物我记着了,等我想好了,我一定来找你兑现!”

    “好,我先走了,莹莹还等着我回去。”我越过他掀开门帘。

    “再见。”

    “拜。”

    我回去进了屋,莹莹还在睡觉,只不过换了个姿势,面朝里了。

    我把酸辣粉放在桌几上,摇醒她:“莹莹,起来了。”她还是没醒,嘟嚷着什么话,我又摇着她,“起来吃完了再睡!”

    她挣扎着睁开眼,爬起来,做了一会,才开始大口大口地吃面。一边吃着,一边吸着鼻涕。

    我默默无语地看着她默默地把自己的那一碗端回了房间。

    我坐在小书桌上吃面,一面又打开手机玩微信,看看有没有人发短信给我。

    “哟,怎么还有个人加我?”我坐在小书桌前的小靠椅上换了个姿势,嘴里咬着筷子,把手机在半空放得离自己远远的,悠悠地念出那人的微信名,“一----世----安----笙?这么文气?”我同意了好友请求,没有再管他。

    我吃完了面,在床上一睡睡到下午,精力充沛不少。

    时间还很早,依着岗位的规矩,化了个淡妆。

    出门的时候莹莹已经起床了,所以我不用担心她会因为迟到而被管事骂。

    “冬天的夜,黑得可真快呢。”

    我头一回在二十一岁之后的年纪开始兴致勃勃地逛起小饰品来,这边看看,那边逛逛。

    我和沈维的交往仅维持了一年,几乎是在第二年情人节的时候分的手。

    情人节过成了分手节,果真是完美之极。

    我二十岁的时候开始和沈维交往,二十一岁的时候和他分手。

    在这之前的年少无知,把一种几近亲情的感觉认作是爱情,着实可笑。但我又因了沈维而真正开始尝情,比不得情场老手,自然冷淡被动些,可心中对他的情意却是满满当当。

    是以,分手之后我噩梦缠身三月,缓过来之后却是不敢再去逛夜市,我总能在街道上捕风捉影地见着我当初和沈维相依偎的模样。

    我总觉着,要忘情便要忘得透彻,索性全都绕着路走,便可不见“沈维”。

    躲着躲着,哪想,这一躲就是躲了七年。

    现在想来,这样的忘情手法果真是个拖泥带水的忘情手法,情没忘得透彻,倒是把自己憋出内伤来了。

    人家沈维趁着这七年混了个大学学历,做出来一个大公司大企业,还和林妍订了婚,赚了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日子过得风生水起,而我却是把日子过得越发辛酸,还什么事业都尚未做成,如今想要赚点大钱都得依靠沈维,还得要去百般讨好他,恭维他。

    和沈维这样的前男友一比,我果真是弱透了,叫人抬不起头来。

    呜呼哀哉。

    我在路边买了杯龙须粥喝着,觉着整个胃、整颗心甚至整个人都是暖的。

    四处瞅着,目光触及一地----那是一家饰品店,比较吸引我的是那家店门面的装饰。别家饰品店的门面从外头瞧都是面玻璃门,彩色的琉璃光从里边儿透出来,煞是显眼。这家“尚轩饰品”倒是有意思,门面是块门面清晰的刨光黄木板,外头从顶上倒吊下来许多花草,在这些五光十色的华丽门店中,更是惹眼。

    从前怎的就没见过这样一个地方?

    我呆愣了一阵,反应过来笑了一笑,直直地奔进去。

    里头的装修很是文雅,老板娘长得二十来岁的模样,相貌不错。

    只是这店里的生意忒冷清。

    这里头一眼望过去没甚我需要的,但既然进来了就不好意思再叫我空着手出去,无法,只得硬着头皮又兜了一圈。

    姑娘坐在门口玩手机不理我。

    我走进最里头,在一只堆满杂七杂八物体的箱子里看着了一条白色的大围巾,我随手拿出来一瞧,半空中洒下来一堆儿灰尘:“……好脏……”,但我恍惚又见有什么被灯光照得发亮,我低头一瞧,竟是一对情侣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