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爱情悠悠闻香来 > 正文 【第一章】重逢
    。

    我终于和他再次见面了。只是我没想到会是这么一种情景。

    我仍能记得他身旁那个娇小的女孩一脸甜蜜地笑着向我介绍,她是他的未婚妻。

    我难过,我当然难过!他是我在我最美青春年华里爱过的唯一一个男人啊!人人都说我心冷,说我没心没肺,纵然他们不知道我这没心没肺的背后究竟有多少辛酸苦楚,可我有办法呢?我又何尝不会心痛,我又何尝不会难过?可是人生有那么多的无奈,我真的没有办法全身而退。

    沈维,他当初是多青涩的男孩,可时光慢慢流走,他原来已经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了吗?

    我和他恋爱的时候,我曾无数次地幻想,陪他到老的那个人会是我,他身旁的那个位置也该属于我,可是时间让一切都在变啊。

    这是我这一生哭得最狼狈的一次,总觉入睡了便不会再难过,可我难过的时候就越睡不着,越睡不着便越要喝酒,越喝酒便越是伤情,便越清醒。

    七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我想象着,他回来的时候会镀着光,是,我终于狠下心伤了他,他终于无牵无挂地出去闯荡的时候,我慌了,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么令人难过的事情。他重新回来站在我面前的时候,身上的的确确地镀了金,可他现在挂在心尖上的那个可人儿是谁?

    我又开始哭泣。

    沈维啊沈维,我等你等了那么久,爱你爱得那么深可那时伤你却伤得那么深,你是不是特别恨我?

    我突然开始心累,也许你连恨我都已经不屑。

    那么多年了,我还是没忍心放下过往的那一段情。

    这个偌大的世界过于繁华,繁华得令人对任何事都开始无措。

    一整打啤酒喝完的时候,看着散落满地的空瓶子,空落落的心里生出一种悲哀。我就那么瘫坐在地板上,眼皮挣扎耷拉几下,终于是醉昏过去。

    我做了一个梦,一梦梦到十年前。

    那还是我十八岁的时候,二月十四日,情人节,也是我第一次见到沈维,那时我还在一个小饭馆工作。

    大概从我生下来脑子里就装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和思想。从前有人说我是精虫上脑,但那时我也这么自认为,谈不上什么反驳,微笑着默认了,但又觉着不大能用“精虫上脑”这四个字来形容,怎么的也不该是精虫,起码也要是淫虫,还不能“上脑”,得用“附身”或“转世”这些个词才贴切些,否则不是小看了我?----我一向这么认为。

    朋友闺蜜都说我得是个没人要、嫁不出去的,不但猥琐,还长得差,身高更是没有一米六。

    我认为,这也许是我人生中的一大污点也不定。

    有可能,正是因为这个明显得不能再明显、差到不能再差的缺点,才让我经历了可能是全校最失败的“初恋”。

    我对爱情的第一印象来自于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什么人的讲解什么样的讲解呢?

    有人对我说过,爱情是世界上最奇妙最磨人的东西,或者又像一颗柠檬,柚子,你总能异常贪婪地去向它汲取或多或少的酸涩和甜蜜,一旦尝到甜头,便永生难忘,更可能的是,余下的一生,都要用来寻找“爱情”这种虚无的东西了。

    夏天的风,带着一股令人烦躁的气息,但在海边就不一样了,风中带着咸咸湿湿的海的气味,,更带着浪花拍击礁石的声音,清脆,明朗,令人心生愉悦。

    我的初恋开始于那个夏天,也结束于那个夏天。

    他叫杨杰,是同辅导班的一个学生,长的娘娘腔腔,总能和女生聊得来些,身材么,除了没有挺翘的胸,也可以算是不错的。

    我与同寝室的女生,哦,她姓方,我们两个都喜欢他,我对他最初的好感,仅仅来自于他替我说了一句好话。

    我与方女士初识,两人在写完作业后,在寝室席地而坐,下五子棋。那时候我对五子棋什么的全然不懂,第一个星期惨败,也开始慢慢对五子棋生出些兴趣,回家用电脑练。

    第二个星期仍是败了,方女士骂我傻,杨杰说:“阿妹(当地人对小姑娘的称呼)现在还算不错了,比上星期好。”

    于是好感来了。

    时间如流水般过了去,我之后常约他去海边,五年级有次牵了彼此的手,不知道是被什么迷惑了,我竟然鬼使神差地说出了喜欢他那样的话,他接受了,我以为我们的交往开始了。

    可是我们再没有说过话。

    我从前看,总嫌女主扭扭捏捏,喜欢一个人却怕这怕那不敢去表白,就是一件“喜欢就追,追不到就下药”的简单事儿,何必搞得这么麻烦。我记得书里面有句话:“爱情一旦说出口,就再退不回朋友。”其实我是非常不赞同这句话的,但那时候,我真正领略到了这句话所给示的真谛。

    又经过了几次失败的恋爱,我开始懂得暗恋的感觉,开始成长,可是成长得太快了,以致于我不再相信爱情。

    沈维,就在我不再相信爱情的夏天四月里,出现了。

    据说他第一次见到我,是我泰然自若地坐在公交车的右排最后一座,肆无忌惮地啃着黄瓜,当时他觉得这个女孩挺有意思,特意留意了一下我的校牌才知道我是某某中学的初二学生,叫安淮夕。

    而我第一次见到他,总比他留意我时晚了几年。

    我成绩一向差,高中自然是没有考上的,初中毕业了,技校也不要我,在家待了几年,领了身份证去了家里附近的小餐馆打工,上菜。

    老板是经常不在店里监工的,店里没什么生意,我们倒也乐得清闲。

    有一回,莹莹告诉我说205包房的人过生日,点了一大桌子的菜,但点名要我去送。

    我以为会是一个老头子,哪个眼瞎了还想占我便宜。

    可事实不是这样的,我端了一大盘西湖醋鱼去到205,我还没来得及伸出脚去“敲敲门”,门就已经从里面开了,探头出来的是一个白净好看的男生,他见了我似乎有点惊讶,或许是惊讶我为什么会站在门口不敲门。

    “您好,您的西湖醋鱼。”

    “你好,我叫沈维。”他笑得很阳光,伸出手来想和我握手。

    如果再早几年,我面对这样的男生该是要春心荡漾的,可我早已过了春情泛滥,对稍微有点姿色的男生都会动心的年纪。我当时只是想着:你叫什么名字干我屁事。但我毕竟也是个打工的,他是客人,是主,我当然是要对他恭恭敬敬的。再者说,我就算对他没有别的什么感觉,但这样稍微有点礼貌的男生,我怕是怎么也狠不下心说这个粗话的。

    我扯了扯嘴角,笑了一笑:“沈先生,您看我也腾不出手去和您握手,不过您能先让我进去吗?”

    他好像才意识到因为他的过于热情而让我在门口站了那么久,慌慌张张地退到门边给我让了条路。

    205是这个小餐馆最豪华的包间,没什么别的特点,就是灯光亮堂些,桌布、椅套好看些,房间更大些,椅子更多些,服务更优待些,当然,价格也更要贵些。

    刚开始莹莹跟我说205被人包了的时候,我以为是哪个纨绔子弟来烧钱来了,没想到是这么个白白净净的大男生。

    我从门口看进去,里面还是有很多人的。我微笑着跟他说了声谢谢,毫不犹豫地抬脚进了门槛,和他擦肩而过。

    我上了菜就出了门,到楼道上时我总觉身后有脚步声,回头一望,发现沈维满脸灿烂地看着我。我收起一副惊讶的表情,瞬间脸上换上了职业性的笑容,我走到他面前问:“沈先生,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叫安淮夕?其实我们早就见过的,唔……你能给个联系电话吗?”

    “沈先生你这该不会是看上我了?”当然,这句话我绝对不会问出来,我只是向他鞠了个躬,笑道:“很感谢您能记得住我的名字,至于您说我们早就见过,我的确没什么印象。只不过您要我的电话号码有什么用呢?如果您是为了预定房间的方便效果,我可以给您我们‘饭店’的总台电话。”

    他脸上的表情僵了一僵,尴尬地笑着:“其实我没别的什么意思,淮夕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我只是想和你认识认识。”

    我自动忽略了他叫我太过于亲昵的“淮夕”二字,我觉得他对我的确是没有别的什么非分之想,除非是他眼睛瞎了。这样一想,心里就畅快许多,我又笑:“先生您要是真想要我的电话号码的话,餐馆外面的大门口上就有显示所有员工的联系方式的,您如果愿意,可以去那里找找。”

    他总算是开心了些,说好。我向他鞠了一躬,匆匆地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