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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四月12号,天气是,额,万里无云云满天。我叫司浩仁,今年三十岁,是一名警察,但已经被停职很久了。今天开始写这个该死的日记,是因为我昨天正式的成了一个入门级的恶魔,一个小瘪三级别的恶魔。
皆因我按照她的要求亲自的杀了一个人,虽然我杀的是一个钻法律漏洞的奸杀犯,可我不知道我以后还会杀多少人,因为按照她的说法,只要我做了恶魔的随从,如果不继续杀人的话,那么我就会死。但继续这样杀下去的话,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能够保持足够的理智,去杀那些总能摆脱法律约束的人渣。
所以我决定写下这本日记,名为入魔日记,以此来记录我入魔后的经历,希望当我终有一天失去理智成为一个杀人无度的终极恶魔时,能够看到这个找到一丝清明的理智,亦或是在我终被消灭的时候,能够有人了解到我入魔后所经历的历程。但是别试图在这些文字里寻找到我如何入魔的契机,因为我特么的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选中我,难道就因为我身为一个警察,抽烟喝酒看黄片?不知道,我真不知道为什么她偏偏选中了我。
当然,对于她选中我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有抱怨过,甚至她说让我完成一次从人类到恶魔的蜕变时,我也丝毫的没有犹豫过,只是在选择为我祭刀的人时花了一阵心思。至于说我被选中之后没有抱怨,也没有犹豫,甚至还有几分窃喜,是因为我早已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了。听说现在市人民医院首席外科医生,徐贤同志已经荣升为医院的副院长了,虽然我被抬入手术室的时候,已经肝脏破裂,脾胃穿孔,好像连心脏都被断裂的肋骨给刺穿了。
但神奇的是,我特么居然活了过来,在我仅有的记忆当中,当我看见晓雪被那个混蛋撞倒在十字路之后,我开着那辆自动挡的捷达警车狠狠的向着他的车撞了过去。有多狠我不知道,反正油门踩到底之后,我就没有知觉了,连伤成那个逼样,都不知道疼了。哦对了,就是那个时候她出现在了我的眼前,穿着一件黑色绣有金花的旗袍,大概一米七左右的身高,身材略显纤瘦,没有书中对恶魔女人描述那样的丰臀爆乳,留着一头红色的长发,配着一张典型东欧女人美丽的面孔,配上她深蓝的眼瞳,看上去很妖冶。
只是她手中拿着一把破旧的油纸伞,在我现在回想起来显得很二笔,不过当时却已经忘了嘲笑她了,只知道迷迷糊糊又十分惊奇的答应她几个问题,然后我就特么的奇迹般,不,应该说是神迹般的活了过来,也成就了徐贤同志北海第一刀的名声。或许是徐贤这名字有些谐音许仙吧,沾了许仙的仙气。而像许仙这样的男人我是最佩服的,因为许仙他毕竟是草过蛇的男人,草过还能生儿子,生了儿子还能考上大学,很神奇不是吗?另外一种我十分敬佩的男人,是看黄片从不快进的,不快进还不撸的,这种男人是我们局鉴黄科的那些变态爷们。
嗯,话题有些跑偏了,总之我活了过来之后,发现撞死晓雪的那人居然没有被我给撞死,他很神奇的从车上跳了下去,并成功的逃过了我们的围捕,成为了整个北海市当之无愧的第一凶杀逃犯。如果不是因为我开着警车撞他的车,而分散了舆论视线的话,那么相信那个家伙一定会成为全国有名的凶杀逃犯。而省厅为了压下整个事件对公众照成不必要的恐慌,我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替罪羊,也因此而被停职半年有余了。
在这半年间,我一直在追查那人的下落,可他就如同在人间消失了一样,然后被我一直推脱的蜕变仪式终于也在昨天晚上完成了。原本我以为我会紧张,我会害怕,甚至还会退缩。可当我穿着一件在利用翻墙软件,更改了IP地址从网上购买而来的一件老旧的黑胶帆布款雨衣,带着从医院里顺出来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聊天软件冒充天真过头的学生妹,成功的把他骗出来并用刀子割断他气管的时候。
看着四处飞溅的鲜红,看着他瞪着一双惊恐绝望又无助的眼神,看着他双手染红紧紧的捂着脖子,最后抽搐着倒在地上的时候,我发觉我的嘴角居然不自觉的翘了起来。甚至当以往每次出现场都会觉得腥味浓烈的鲜红喷溅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居然也没有惊慌的躲避,反而是从心里涌出一股喜悦,那个时候站在一旁的她在吞噬了那个人渣的灵魂之后,对着我露出了迷人的笑容,说这是步入恶魔必须经历的一种洗礼,用人类的鲜血洗去我应有的人性。
而至于她,我一般都称呼她为二小姐,因为她胸小,还总是拿着一把看上去很二笔的破旧油纸伞。当然,最主要的是她从来不告诉她叫什么名字,所以我也只能喊她二小姐。哦,对了,差点忘了把最重要的事情写上了,今天是我复职的日子,昨晚深夜接到的局长电话,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杀的那个人渣被人发现了,而且最近一个月北海市一直游荡着一个嚣张的连环杀人犯,新闻上说他已经连续杀了三个人了,加上一些傻逼博客主不断的渲染着恐怖的气氛,使得社会上的百姓们逐渐的恐慌起来。
这种蔓延开来的恐慌气氛,让我最近特别爱吃的生肉串的卖家,在晚上已经不敢出摊了。有时候我还真的挺反感那些个记者的,或许是职业病的原因。反正我对害我吃不了肉串的新闻很是反感。先不说他们整天不说真话,至少给猪肉注水是他们这些个记者教会全国的吧,要不是他们肆意报到的话,全国卖猪肉的能知道怎么给猪肉注水吗?尤其是那些暗访一类的节目,就尼玛是手把手的教你怎样的造假。
额,好像又跑偏了,哎,这总也不写案件报告了,连主题都掌握不住了,算了今天就先写到这吧,一会我去分局报到去,这两天在得空去殡仪馆一趟,看看昨天被我杀的那人渣什么时候出殡,我好把被他杀了的两个小姑娘的照片揣着一起去看看热闹。
放下笔之后,我看了一眼时间,发觉现在才早上七点刚过。我不知道是因为我昨晚杀了一个人渣而兴奋,还是深夜得到复职的通知而兴奋,总之我昨夜一宿没睡。先是烧了那件雨衣与带着的手套和胶鞋,然后到晓雪的墓地上坐了一会,告诉她我把那个人渣给杀了,回到家里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随后便接到了局长的电话,然后零点一过我便开始琢磨日记的事情,一直到了现在这个时候。
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伸了个懒腰,随后将日记藏在抽屉的夹层当中,抬手摸了一把下巴上扎人的胡子,向着卫生间走去。处理完生理上的事情之后,我一边照着镜子刮胡子一边暗想二小姐和我说过的事情,她说等我到了一定的阶段,就可以不用吃饭了,到时候不会饿也不会在把每天吃进去的东西拉出去。
想着想着我忍不住的笑了出来,随后洗去脸上的刮胡液,看着镜子中自己那张蜡黄色,消瘦憔悴并带有严重黑眼圈的脸,看着有些瘪塌的鼻梁,瘦的隆起的颧骨,以及怎么睁都不是很大的眼睛。想不通那么漂亮的晓雪为什么会看上我这样没有颜值,又有点好色的家伙呢。如果可以选择,我真的情愿人生当中可以不要遇见她,那样就特么的不会害死那么优秀的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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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镜中的自己,我胡思乱想了一会,然后拿起毛巾在我短发的头上胡乱的擦了几下。出去翻出一件棕色长袖体恤穿上,以前晓雪说这款衣服我们可以换着穿,而现在是我一个人两件换着穿。有时候我真想把这衣服扔掉,可每次拿起来又他么的舍不得。这样我穿着一件黑色旧款立领夹克,与一条在地上捡起满是皱褶的牛仔裤,又像半年前一样挤上了拥挤的公交,奔着市公安局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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