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玄幻小说 > 天地纵横之我为尸祖 > 第三章 见与不见
    “刚刚那些东西……到,到底是,是什么?”靠近南侧的一个女生颤抖着说道,她的声音并不大,但是此刻教室寂静无比,几乎落针可闻,她的声音一发出,就清晰的回荡在教室里,顿时吓得她连忙闭住了zui,其他人也是对她怒目而视。

    顿了片刻,见没有什么动静,所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刚刚那个女生惶恐的四处张望了一下,再次压低了声音道:“难道我们,就,就要这样一直呆在这里吗?”

    这个女生叶枭认得,是林夕姚的闺蜜,沈怡。

    “那你说怎么办?”旁边一个体态丰满的大胖子没好气的接口道,他的眼睛里也满是惊恐,显然也是被刚刚的情景吓坏了。

    沈怡犹豫了一下道:“我觉得我们不能一直呆在这里,你确定那些……怪物就不会上来吗,而且,我们一直呆在这里跟本就不是办法,即便躲得了一时,难道能一直躲下去吗,我们难道不要吃东西吗?”

    这几句话一下子就戳中要害,所有人都是面色一变。

    “不如……”坐在庄帅旁边的一个戴着圆形眼睛的男生捅了捅庄帅的胳膊,小声道:“庄帅,这里你体质最好,也最强壮,你出去看看情况吧。”

    庄帅闻言浑身一颤,眼睛里瞬间射出凶狠的光芒,他死死的盯着眼睛男,道:“你是让我去送死吗?”

    眼镜男眉头一皱,道:“庄帅,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我也是为了大家好,毕竟如果一直呆在这里,即使不被那些怪物发现,也肯定要被活活渴死饿死,我想,你也不想这样死去吧?现在手机打不通,完全没有信号,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求援,我就不信,我们学校发生这种事情,难道政府就一点也不知道?”

    这个眼镜男叫杨杰,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他在班里有着一定的实权,对庄帅倒是一点都不惧怕。

    “话说的好听,你怎么不去?”一个长相清秀,但是眉宇间有着一丝英气透发出来的女生道,她的声音里有着不满,把不屑的意味通过目光完全送到了杨杰的眼中。

    这个女生名叫柔彩,学习成绩一直处于班里的中上游,但是性格豪爽,人缘极好,不论是男生女生都喜欢和她交好。

    杨杰扶了扶眼镜,正色道:“我是为大局考虑,发生这种事情,大家最重要的就是冷静,相信现在为止,最冷静的应该就是我,一个冷静的头脑才能有权利去为大家的生存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在我们当中,庄帅的身体素质最好,如果再次遭遇到那种怪物,也是最有可能逃脱的人,所以,于情于理,都应该是庄帅去。”

    杨杰身为数学课代表,逻辑思维能力极强,擅长诡辩,这一番话说出来,竟然无懈可击,但是所有人都没有说话,用一种鄙夷的目光看向他。

    庄帅冷笑一声,道:“杨杰,你的小算盘打的不错,要去你就自己去!”

    “你!”

    “你什么你?杨杰,你的胆子最近长了不少啊,敢这么跟我说话?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废了你,反正这里怪物这么多,我想它们不会介意多出一份白来的食物的。”

    杨杰被吓得面无人色,zui唇哆嗦着,低下头不敢再说话。

    叶枭在外面把众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他喟叹一声,人性在这种时候就暴露无疑,所有人性最丑陋扭曲的一面会在末世到来之后一步一步的加剧,最终演变到惨绝人寰的地步。

    “林夕姚,你怎么看?”柔彩把目光落到了一直没有说话的那个柔弱女生的身上。

    这个女生一头披肩的长发,乌黑靓丽,目如点漆,琼鼻微微耸动间便透露出一种别样的可爱,她就是叶枭的女友,林夕姚。

    林夕姚轻轻的蹙起了自己的秀眉,犹豫了一下,才柔声道:“其实,我也是觉得咱们应该出去看看情况比较好,坐以待毙不是办法。”

    柔彩点点头,表示赞同,她把目光环视一圈,说道:“你们呢,到底怎么决定?”

    所有人的目光都下意识的避开了她,柔彩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那是一部很老旧的诺基亚,昏黄细小的屏幕,与如今的时代当真是格格不入。

    其实柔彩原本的手机是新上市的vivo最新款,六点零寸的巨屏携带起来极不方便,就一直放在课桌的包里,上体育课就没有带上,这部诺基亚是从现在的这间教室里找到的,她自己也很难想象现在竟然还有学生在用这种落后陈旧的手机。

    但是这种手机却也好处多多,结实、耐摔,而且省电,几乎是末世的必备佳品。

    柔彩点亮手机屏幕,依旧是无信号,她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是11点54分,他们在这里已经呆了有接近二十分钟了。

    “那就先呆在这里,看看情况再说吧,最多到明天早上,我们必须出去寻找食物,寻求救援,到时候你们如果不去,我就自己去。”柔彩眼中流露出一丝坚定的神色,说道。

    所有人都是点点头,同时暗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立即出去面对那些恐怖的怪物了。

    他们都是很恐惧,昔日的好友玩伴在一瞬间都变成了嗜血食ròu的恐怖怪物,这种事情无论是放在谁的身上都是难以接受。

    然而此刻,一直沉默寡言的林夕姚却是蹙起了眉头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刚刚在三楼碰到的那只怪物,怎么那么熟悉?好眼熟……难道……不可能!

    林夕姚断然否决了自己的猜想,她不敢继续想下去,生怕会想到一个让自己无比痛苦绝望的结果。

    叶枭靠在墙壁上,愣愣出神,自己如今面目全非,成为了丧尸,身上又是学校统一的校服,单单根据外形,现在是根本判断不出自己到底是谁,也只有林夕姚才能根据直觉察觉到一丝熟悉的感觉。

    这种感觉叶枭也有,所以他明白,自己不能在林夕姚的面前出现,否则一旦让她看出来什么,不仅自己会痛苦,夕姚也会陷入痛不欲生的境地里。

    他此时此刻,突然想到了自己在高二时候给夕姚念过的一首诗,那是西藏班禅仓央嘉措的一首流传甚广的名诗。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喜欢。

    这首诗不论是叶枭还是林夕姚都非常喜欢,两人青梅竹马,从很小的时候就是邻居玩伴,一种莫名的情愫自小学懵懵懂懂的时候就已经滋生出来,但是两人一直默默守候着这份纯真的情感,直至高二的时候,这首诗的出现,让两人终于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正式发展成情侣。

    见与不见,这首仓央嘉措的诗在此时此刻当真是太符合叶枭的心境了。

    他背靠着教室外侧的墙壁,仰起头,腐烂破碎的zui微微张开,眼神有些迷离,他与林夕姚明明只隔着一道墙,但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相见,只能这么偷偷的看着她,守护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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