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玄幻小说 > 玄幻之魂武至尊 > 第九章 金灵体(求收藏,求鲜花)
    “哇靠,十万中品灵石,枫哥我没有听错吧,这可是咱青峰城五年的收入啊”金有富说道。

    “瞧你那点出息,以后还怎么跟着你哥我混?”楚枫没好气的看着金有富,不过不得不说当老者说出给十万中品灵石的时候就连楚枫也是大吃了一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诛仙大帝随手拿出的一瓶丹药竟然能够卖到十万枚中品灵石的天价。

    “哦,对了那个说要学狗叫的人呢?”金有富环顾四周,但是却没有发现那名中年男子的身影,想必是在老者说出价格的时候就已经灰溜溜的走了。

    “算了吧,没必要跟那种人计较”楚枫拍了拍金有富的肩膀说道。

    “不好意思让两位公子久等了,这里是十株能够恢复魂力的灵草和您剩下的三万五千枚中品灵石”就在这时,老者来到楚枫和金有富的面前。

    将十株灵草和三张紫水晶雕刻的卡片以及五张白水晶雕刻的卡片一同递给了楚枫。

    “有劳了”楚枫将灵草和几张水晶卡片一同装进自己的储物戒中说道,随后拿着无锋剑叫上金有富离开拍卖行。

    “此子是何来历?”老者看着楚枫和金有富离开的背影问道。

    “回禀白长老,此子名为楚枫,那青峰城城主楚天阔之子,相传此子丹田破碎,被同龄人欺压”刚刚的中年女子来到老者的面前。

    “丹田破碎?区区青峰城居然有人能够拿出五品丹药,想必此子背后应该有一名强大的炼药师相助,重点关注这名为楚枫的人,这件事我会想本家汇报”老者说道

    “是”中年女子点了点头。

    “枫哥,接下来我们去哪里?”金有富和楚枫走出拍卖行后问道。

    “这个你先拿着”楚枫从自己的储物戒中拿出一张紫色水晶制作成的卡片递给金有富。

    “枫哥,你这是干嘛,这个我可不能要”金有富吃惊的看着楚枫,要知道这一张紫水晶卡片可是相当于一万枚中品灵石,而楚枫就这样拿给自己着实让金有富吓了一跳。

    “叫你拿着你就拿着,婆婆妈妈就跟个一个娘们似的,还有三个月就是族比,到时候你可别给我丢脸”楚枫说道。

    “枫哥,我一定不会给你丢脸的”金有富看着楚枫一脸感激的说道,以前因为金有富纨绔的原因所以很少有人愿意跟金有富一起说话之内的,但是楚枫就不一样,楚枫是唯一一个愿意和金有富说话的人,而现在楚枫什么话都没说就给了金有富整整一万枚中品灵石,就这份兄弟情来说金有富是跟定楚枫了。

    “对了回到家里千万不要跟任何人提起今天的事情”楚枫再一次开口说道。

    “放心吧,今天的事打死我我也不会跟任何人提起的”金有富拍了拍胸脯说道。

    随后在一个岔路口楚枫和金有富告了别,“这小子的体质不错,居然是金灵体”一直没有说话的诛仙大帝在金有富离开的时候说道。

    “金灵体?”楚枫对于诛仙大帝说出的名词不解。

    “修真者的体质大不相同,其主要分为,凡体,灵体,异体,王体,圣体,帝体这六种体质,不同的体质将会获得不同的成就。

    有些人终极一生也只能够拥有玄阳巅峰的实力,这就是凡体,除了修炼天赋以外更重要的是体质的差别,凡体有着很难提高的桎梏,除非能够得到特殊的机缘否则很难有所成就。

    而凡体之上的灵体乃至于帝体就不一样了,不仅没有自身的桎梏,就连修炼也是凡体的数倍,而你的这个朋友正好是众多灵体之一的金灵体,虽然金灵体在众多灵体中算不了什么但是相比于凡体要好的多”诛仙大帝说道。

    虽然金灵体在众多灵体不算出众但是诛仙大帝也没有想到这种偏僻地方能够出现一尊金灵体。

    “那师傅我的体质又是什么呢?”楚枫好奇的问道。

    “你的体质有点复杂,有过被人为动过手脚的痕迹,所以一时半会儿我也看不出什么端倪,话说你问这么多干嘛?既然已经买到了合适的武器还不快去练功,要知道我给你的功法可不简单,如果三个月后你没通过我的考核,那你就不再是我诛仙大帝的徒弟了”诛仙大帝说道。

    “是是是,徒儿这就去修炼”经过诛仙大帝的一提醒,楚枫连忙向着自己家族的练武场奔去。

    “楚枫哥哥”,就在楚枫来到练武场外准备进去的时候一道柔软的声音传入楚枫的耳中。

    楚枫转身望去,发现一名身穿青色练武服的女子正背着双手对着自己微微一笑。

    “灵儿你怎么在这儿?”楚枫看着来着挠了挠头说道。

    “楚枫哥哥你都多久没来找灵儿玩了,灵儿无聊就来这练武场打发时间了,倒是楚枫哥哥怎么会想到来练武场的?”楚灵儿来到楚枫的身边瞪着大大的双眼好奇的看着楚枫。

    “额,我只是突然想健身了,就来了”楚枫说道。

    “真的吗?”楚灵儿将脸凑的越来越近。

    楚枫看着楚灵儿整个人都仿佛要黏在自己的身上了,吞了一下口水“真的,真的,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那我就先走了,灵儿拜拜”楚枫连忙跑进练武场说道。

    “真是的,灵儿有这么可怕吗?”楚灵儿看着逃似的楚枫无奈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