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都市之万能律师 > 第十六章:法理不外乎人情
    “法官拿到案件后甚是头疼。法官了解冉某的家境,一人带着两个小孩,从未再嫁,靠洗车洗被子维持着生活,冉某生活的不易,搬出此屋意味着无家可归。后来法官判处是冉某搬出此屋,由运输公司另外安排一套类似房子供冉某一家居住。”

    王学荣回忆着跟叶辰说道,然后在柜子里找出当初的案宗交给了叶辰,“拿回去好好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谢谢王律师,有空请你吃饭啊!”叶辰拿过案宗开心的说道。

    王学荣无奈道:“我不给你案宗你就不请我吃饭啊,好了赶紧拿回去好好看看吧。”

    叶辰回道办公室认真的研究这王律师的案例,想要给程勇案子一个完美的解决,那就只有一条,就是让法官认为法理不外乎人情。

    法之所以“不外乎人情”,是因为法是人的产物,是基于人性的需求而产生的规则体系;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规定的是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的是人的正当权益,追求的是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为了塑造人性而立法,为了扶持人性而执法,为了修复人性而司法,为了发展人性而护法,因此法必须以人为本,顺应人的正当情感与诉求,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要“不外乎人情。”

    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有一句名言:“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法官、检察官、警官也是人,而且集自然人、社会人和法律人为一体。作为自然人,同样有七情六欲,带着与生俱来的亲情;作为社会人,也有至交好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友情;作为法律人,又要代表国家公正无私地正确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

    当公情与私情、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司法人员唯有正确把握好“法不外乎人情”与“法不容情”两者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奉法为天、遵循民情、不徇私情,才能不负使命,无愧人民。

    叶辰决定就以法理不外乎人情,来作为突破口,说服法官,毕竟程勇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的帮助穷苦患者,虽然说在一定程度上是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但是他救助了更多的人。

    佛家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程勇通过自己的渠道救助了成百上千人,如果程勇没有违反法律,没有去国外给病患者购买仿制药,那么在这当中有绝大多数人会因为买不起正版药,最后选择放弃治疗,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就是只有等死了。

    立法为民,以人为本。法律的约束也是为了更好的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法律对于私自贩卖药品的,除了打击那些非法犯罪借此获得高额利益之外,就是因为没有经过国家审批的药物,是存在很大的风险。

    药能救人也能害人,如果运用不当的话,会对用药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而程勇案件对于这些来说都是没有造成的,所以他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帮助救人上,那么久可以避免非法牟取利益,损害他人生命安全这些。

    至于违反法律,私自卖药,也是可以谅解的,当然这点还是需要法官和当庭的审判组共同商议。

    其实对于程勇这个案件,一开始叶辰就是打算通过“法理不外乎人情”作为突破口,上次在酒吧和刘思慧谈过之后,叶辰就让刘思慧去收集病友患者们的联合签名,这些病友们都是自发的在帮助程勇上诉,希望法官能法外开恩,叶辰也只是借此机会来更加合理的去说服法官就行。

    有这些病友们的签名,相信到时候只要不是冷酷无情的法官,都应该是可以得到谅解的,最算不能无罪释放,也可以减轻处罚,叶辰的目的也很简单,跟大家一样,能为程勇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叶辰终于算是有一点把握了,看了下时间不早,来到林慕青办公室,看到林慕青还在忙。

    “师姐,下班了,我请你吃饭去吧!”叶辰温柔的说道。

    林慕青看到叶辰满脸笑容说道:“看你这么开心,是不是有把握了啊!”

    “算是有一点点把握,具体还得看明天开庭法官判决结果。”叶辰道。

    “走吧。”林慕青收拾好跟着叶辰一起去了附近常去的一家餐厅简单的吃了点饭,然后就各自回去了,因为明天叶辰还要开庭,并不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