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科幻小说 > 快穿:千古风流人物 > 正文 第九十七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五)
    (五)

    “不过,殿下也不必过于忧心。”

    “我北齐精锐尽出,平原王段韶,大将军斛律光,兰陵王高长恭尽带兵解洛阳之困,想来,不用多时,好消息便可传回。”

    “但在凯旋而归之前,殿下还是应慎言慎行,莫要惹恼陛下。”

    陆令萱不放心的嘱咐道。

    高家历代帝王都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翻脸无情,骨肉亲情血脉传承如浮云,挥手可斩之。

    莫说太子了,就连天子都能杀,取而代之。

    就算高纬是中宫嫡子,也算不得特殊。

    “姊姊放心,我心中有数。”

    段韶,斛律光,高长恭,被称为北齐三杰。

    可以说,此三人撑起了北齐的军事。

    虽说段韶和斛律光在后世声名不显,但单论战功并不亚于被历史铭记的兰陵王。

    段韶,乃三杰之首。

    此役三人协同前行,解洛阳金墉之困,这便是兰陵王高长恭真正一鸣惊人扬名天下的邙山之战。

    带领五百骑兵越过邙山杀到金墉城下,冲破了北周数万将士的包围圈,扭转战局,反败为胜,从此声名大噪。

    闻名后世的《兰陵王入阵曲》,便是此次邙山大捷后,武成帝高湛亲到洛阳慰劳三军,庆功会上北齐将士以这场胜仗为背景创作了这支军队武乐。

    武乐之中,感受千军万马雄浑悲壮之气势。

    五百人冲入包围圈,振奋金墉城守城将士之心,此等画面,只是想想便让人心潮澎湃。

    那在敌军之中睥睨四方,浴血厮杀的美男子兰陵王又该是何等绝世风采。

    刀锋所划之地,便是疆土。

    此时的兰陵王,风华绝代,锐意进取,霸气潇洒。

    难怪后世有人评价,高长恭牵动着北齐,惊艳了黑暗的南北朝。

    此等盛况,可遇不可求,若是错过,可能会遗憾一生。

    荪歌眨巴着眼睛,心中有了思量。

    “内侍一事,劳烦姊姊尽早告知于母后。”

    一离开陆令萱的视线,荪歌就直奔太武殿寻高湛。

    “儿臣想代父皇前往洛阳。”

    单刀直入,没有任何花里胡哨。

    荪歌目光灼灼的望着高湛,朗声道。

    有一说一,虽说北齐是出了名的禽兽王朝,皇室高家更是变态扭曲,但颜值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让寻常人望尘莫及。

    高湛,年近三十,仪表瑰杰,风度翩翩,美姿容,白如玉。

    若只看脸,这北齐的确是颜狗的天堂。

    不过,说好的政事未决,劳心劳力呢?

    美酒琵琶,颓靡香软,似是能让人酥到骨子里。

    微醺,醉眼朦胧的高湛放下手中的玉杯,颇有些茫然,似是在怀疑自己刚才听到的。

    “嗯?”

    低沉的声音似是从喉腔溢出,性感魅惑,配合那张染上绯色的如玉面颊,倒真有有些祸国殃民的感觉。

    “纬儿说什么?”

    他八岁的太子殿下,此刻斩钉截铁的请命要前往洛阳。

    “父皇,我想代您赴洛阳,振奋军心,鼓舞士气。”

    “儿臣今日才知晓父皇雄姿英发亲临晋阳,心生高山仰止之情。”

    “危难之际,儿臣亦想效仿父皇赴洛阳,振军心!”

    荪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拍马屁的话,早就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

    高湛挥挥手,示意歌女舞姬离去,扶着扶手想要挺直脊背,奈何暖酒醉人骨,只能软泥似的懒洋洋瘫坐在椅子上。

    “你想效仿寡人?”

    “纬儿便这般迫不及待吗?”

    喝了酒的高湛,说话越发的随意,喜怒难测。

    “嗯嗯。”

    “儿臣想去。”

    荪歌假装听不出高湛话中的意有所指,坦率诚恳道。

    高纬邪魅一笑“寡人这位子,你想要吗?”

    “你想效仿的是寡人到前线,还是效仿寡人登上这高位?”

    荪歌状若恍然大悟,扑通一声跪下了地上“若父皇心有怀疑,儿臣愿自请免去太子之位。”

    短命王朝的倒霉太子,谁愿意当谁当。

    她正愁不知道如何挣脱高纬得宿命呢。

    “父皇给儿臣的,儿臣双手捧着恭恭敬敬接下。”

    “父皇不愿给儿臣的,那儿臣也绝不会有任何非分之想。”

    这北齐高家历次皇位的传承都伴随着血腥和杀戮,高湛登位亦不是例外。

    高湛略显疲倦的揉了揉鬓角,眼中若有所思。

    都说他这嫡子,沉默寡言不善言辞,实际上呢?

    有主意的很啊。

    一声不响跑到他面前,语出惊人石破天惊。

    “你母后可知晓?”

    荪歌摇了摇头“儿臣没有告诉任何人。”

    “儿臣想到,便来寻了父皇。”

    高湛看着跪在地上乖乖巧巧,眉眼像极了他的嫡子,微微蹙了蹙眉。

    那番表忠心的话,他丝毫没有入心。

    高家,不需要真情实意。

    先皇六哥宾天将皇位传于他时,曾要求他立誓善待其子高百年。

    誓,他立了。

    高百年,他也杀了。

    所以,话入耳不入心。

    乱世纷争,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以各种方式死去,老天爷也分身乏术。

    “那你可知洛阳城是何情形?”

    “北周突厥,集十万大军兵临洛阳城下,围困多日,胜利渺茫。”

    “你若执意前往,生死难料。”

    “如此,你可还想去?”

    高湛清了清嗓子,不耐道。

    他的嫡子,听话就行,何必没事找事。

    当初立高纬为储君,不过就是胡氏为后,高纬占了个嫡字。

    “想。”

    “儿臣信父皇,信大齐的将士。”

    再墨迹下去,邙山之战就该结束了。

    兰陵王神兵天将的姿态也无缘得见了。

    高湛失笑,今日之前,他竟不知他的儿子如此天真可笑,于他高家之风格格不入。

    乱世之中,当尽情享乐,方是正理。

    显赫如拓跋家,不也是如过眼云烟被高家所取代?

    南朝宋齐梁陈,政权更迭不断。

    大齐?

    何为大齐?

    不过是乱世之中的一方得以片刻富贵的势力罢了。

    他足够清醒。

    一直都在清醒的沉沦。

    他想要的只是大权在握,是富贵荣华,是声色犬马。

    这是北齐带给他的,所以他才要想方设法保住北齐。

    “既如此,那你便去吧。”

    “活着,太子之位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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