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玄幻小说 > 极刀狂徒 > 正文 第11章 少年有梦
    青阳城距离星空山有万里之遥,官道曲折蜿蜒,过数座城池,跨数座大山,之后横渡易水两千里,彼岸正是让世间无数凡夫趋之若鹜的仙门林立的星空山,而四大仙门之一的星斗宫也正是隐于此地。

    驾

    叶欢瘦马青衫,身背朴刀,趁着暮色悄然出城。

    通往乐水城的官道宽敞,两侧树影婆娑,大道上零星可见匆匆路人,但大多一骑绝尘,奔波匆忙,哒哒的马蹄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去极远,惊起无数飞鸟,横掠夜空。

    青衫抬头望了一眼漆没有尽头的天幕,目中有着淡淡的离愁和浓郁的担忧。

    与大夏王朝这庞然大物相比,青阳城太过于微不足道,他终究还是需要出来闯一闯的。

    尽管他曾经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分想象过这样的画面,但却没有预料到这一天真的到来时,竟是那么沉重。

    “也不知道父亲怎么样了”

    叶欢知道父亲定然会帮他引开大部分的追杀,从而让他安心赶路。

    但是这次的追杀却非比寻常,那可是号称世间剑仙半数出剑,更是曾有过挥剑三千斩绝世的恐怖地方啊。

    谁知道会不会杀来个彼岸九重天

    叶欢紧抿着嘴唇,眸中看不出异样,只是那握刀的手紧了紧,指节发白。摆渡一吓潶、言、哥关看酔新张姐

    “多想无用,还是努力修炼吧,争取敲开一窍。”

    现在的他不过相当于气海三重巅峰,光是在这青阳城都难以拔尖,更何况这更加精彩更加凶险的外面世界。

    此行万里路,凶险无定,便是遭遇追杀也并不出奇,若是不增强自身实力,那与等死并无两样。

    叶欢纵马乐水道,心思却全在周身穴窍中,感受着那滚滚如河流般的真气淬炼身体,其嘴角挂起了一丝微笑,无名口诀言明的第一个穴窍,在源源不断的真气冲击下,已经有些摇摇欲坠。

    他原本便是有过开窍经验,更曾经以一种世人惊羡的速度打开过人体天生九窍。

    如果真的让他铁鼓三响敲开了这第一穴窍,那么便真正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辽阔景象。

    “连我都期待这第一玄窍打开之后,先天九窍重开是什么样子了。九窍开后天人交感,都是弹指问长生,与这个世界的玄舟境相比,不知可曾逊色”

    叶欢边控制着体内的真气流转,边喃喃自语,少年轻狂,对那触手可及的未来,有着无尽向往。

    “不知一百零八穴窍,需要开多少个,才是彼岸”

    瘦马虽然卖相寒酸,但是却是陆为民所赠,听那老头说这是名副其实的战马

    战马可日行三百里,冲刺之威,便能惊退一般蟊贼

    如今这世道也并没有表面那么太平,这马儿倒是能让叶欢省去不少的麻烦。

    当然,若不是叶欢应下定然会上帝都替陆为民提上几壶烧刀子上望龙坡,陆为民是打死都不愿意将这平时宝贝一般的战马赠予叶欢的。

    或许,也存了几分既然人无法去望龙坡看看那般血洒长空的老伙计,那便让战马代替的意思吧,可惜叶欢却并不知晓。

    夜色弥漫,那一袭青衫呼吸绵长,身上有着淡淡的光泽时隐时现。

    恍惚间,竟似有铁鼓轰鸣之音回荡,神秘无比。

    瘦马奔驰二十里路后,叶欢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浊气,感受着肌肤与血肉骨骼承受的真元洗礼,还有那日益丰盈的气力,心里说不出来的开心。

    三日后。

    此时离乐水城已经不远,这三日不停歇的修行,也令得那第一穴窍的屏障稀薄如蝉翼,叶欢能够感觉到,只差一丝契机,便能破开屏障,打开这被无名法诀标注为筑基窍的地魁窍。

    七十二地煞星,先开地魁筑基,何等自负

    这功法何等可怕

    难怪敢言全篇修成可活死人肉白骨

    路旁景物被极速甩开,大道之上只留下一连串的烟尘。

    叶欢忽然停马,然后跳下牵着缰绳朝着一旁的小道走去。

    约莫半个时辰后。

    目光所及,依稀可见袅袅炊烟。

    炊烟下,小村庄幽静安宁,依山傍水,平日间男耕女织,鸡犬相闻,怡然自乐,倒也丰衣足食。

    叶欢其实也曾来过乐水城,当时重伤待复,更是没了武道机缘,正一蹶不振,满脸颓废。

    而那次随父亲从帝都逃亡而出,刚好从乐水城经过,当然,这乐水城虽然偏僻,但是以叶浩南的谨慎,怎么会在乐水城歇脚。

    于是这离乐水城数百里开外的这座宁静的小山村,就成了最好的落脚之地。

    父子俩在这小山村里住了大半个月,最后彻底掐断了镇国府的追踪线索才离去,最后到了青阳城潜伏起来。

    而当时叶欢还与村里的几位年轻人有着不浅的交情。

    “不知那整日念叨着要成为这一带猎头的张奔如今如何了,还有小雅那丫头,还是鼻涕虫么”

    叶欢嘴角微翘,脸上有着难得的温馨,牵着瘦马,慢慢地走近村庄。

    他朋友本来就不多,除了帝都那三个不知还能不能见面的,便只有这安宁村庄里的两人了。

    叶欢虽然少年天才时有过众星拱月般的盛景,但是在跌落凡尘后,便树倒猢狲散了,若是可以,谁愿意当孤家寡人

    而这小村庄民风质朴,村民们心地善良,少了阿谀奉承,少了机关算尽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少了利益挂钩,那单纯的相处,让叶欢感觉到无比的舒坦。

    简单最好,最好真好。

    既然都要走了,总该道个别。

    叶欢要去的是那离乐水官道最近的山村,以他的脚力,不一会便到了。

    一袭青衫牵瘦马,始一出现,便引得村内犬吠不已,更有穿着朴素的村民与嬉戏的孩童好奇望来。

    叶欢眼尖,一下子便在人群后方一处宽阔空地上看到了一个健壮的少年,笑喊道:“大奔。”

    那看着年纪不大的少年却有着北人的高大身材,此时正穿着粗布背心,古铜色彩的身上肌肉块块。

    这正是叶欢为数不多的朋友,张奔。

    张奔正手握大弓,挥汗如雨地对着远处临时弄出来的圆靶锻炼箭术。

    作为这一带最年轻的猎手,他平日里付出的汗水是别人的数倍。

    而他的梦想便是成为这一带的猎头,更是对叶欢说过,待他成为猎头以后,一定拿最好的肉,最烈的酒与叶欢痛饮三天。

    少年有梦,叶欢曾含笑应下。

    对于这些一辈子都极有可能走不出小村庄的淳朴村民来说,猎头便是少年想象力的极限。

    亦更是梦想的尽头。

    梦想不分大小,叶欢的星辰大海是梦,张奔的村庄猎头也是梦,分不出孰高孰低。

    只要是梦,都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靠近,不是么

    张奔刚松弦,箭如流星去,直入圆靶心。

    他目中不见喜悦,似是习以为常一般,就欲再次搭箭。

    可就在这时,一道熟悉无比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中,让他握弓的手颤了颤。

    “大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