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回到小区之后,才进门就遇见了一个楼的一个经常见面的大妈,他看见我回来和打招呼说:“小伙子落了东西回来拿吗?”
我这时候不想多费口舌,就回答说:“是的。”
可是谁知道大妈就站住了和我说话,她说:“小伙子你长得也不赖啊,怎么就找了个这么……不相称的女朋友。”
大妈在说到这里的时候顿了一下,似乎是想找一个合适的词来描述,最后想了一下用了“不相称”这三个字,我觉得她原本是想说这么丑的。
我被大妈说蒙了,就回了一句:“我还没有女朋友,是不是弄错了。”
谁知道大妈听见我这样说就来劲了,她说:“昨天我还碰见她来着的,长得的确是吓人了点儿,但女孩子应该是有什么优点的,要不你也看不上对不?”
我更觉得匪夷所思了,问大妈:“昨天你遇见她?”
大妈说:“你不是住在1201吗,我昨天走楼道下楼,到你们那楼的时候刚好觉得走不动就打算坐电梯下来,结果就遇见了她正开你的门,我就顺口问了她一句说来找你呢,她冲我笑了下,不过她笑起来的确有些吓人,我当时被吓了一跳。”
说到这里,大妈尴尬地笑笑。
我被惊到了,大妈还絮絮叨叨地说她手里提着汤还是菜什么的,似乎是来给我送饭的。但我什么也听不进去,只觉得耳边“嗡嗡嗡”的,后来我几乎是奔跑着回到了家里。
我打开了冰箱,却并没有什么异常,里面并没有什么食物,我于是又去翻碗柜和橱柜,也没发现有什么异。我几乎是将整个家里都翻了一遍,也找不到任何的不对劲,难道是这个大妈看错了?
我在慌乱之下,给樊队打了一个电话,樊队接了电话,但是他说:“这事我知道了,你先不要慌,按照我和你说的做,先不要打草惊蛇。”
我听了之后开始觉得,樊队是不是在设什么局,很显然我就是这个诱饵。
我感觉自己睡了很长时间,可是起来一看时间,也不过只睡过去了一个多小时,醒过来之后我脑海里全是关于这些凌乱的线索。不过很快我想起那晚上去方明家里发现尸体的场景,我忽然就想到了一个被我一直忽略的地方——床底下。
我于是试着去看床下会有什么,却看见似乎有什么东西,我打开手电筒照了下,却愣是被吓了一跳,因为床底下靠里面一些的地方铺着一张小毯子,还放着一个枕头,好像有人时常在床底下睡觉一样。
我想试着钻进去把瘫子和枕头拿出来,但是又停住了,最后迟疑了几秒钟,还是没有去动,而是拍了几张照片,打算明天让樊队亲自来家里看看是怎么回事,需要怎么解决。
只不过第二天,我就在所里见到了大妈说的这个女人。
樊队让我去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什么嫌疑人,当看见这个女人的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大妈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会有这么多的欲言又止,因为我自己也被吓到了,虽然常言说不能以貌取人,但是这个女人也实在是太丑了,她的五官像是被扭曲了一样地挤在一起,都长在了不合适的位置,不客气地说简直是丑到了扭曲的地步,甚至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差点吐出来。
樊队问我:“你见过她吗?”
我摇头,我对这个人没有半点印象,而且特征如此明显的一个人,我只要见过一次绝对不会忘记,樊队听了我的回答和我说:“但是她有你家里的钥匙。”
我说:“怎么会?”
樊队问她:“你是怎么拿到何阳家里钥匙的?”
女人说:“是邹林海给我的,他告诉了我他住的地址,于是我就每天趁他出去上班了去他家里。”
樊队问:“只是白天去吗?”
女人说:“有时候晚上也会去。”
樊队问:“去干什么?”
女人说:“白天就在他家坐着,晚上则会摸一摸他,或者在床边看着他,的时候睡在他身边,还有的时候睡在他床底下等他去上班了我再离开。”
我毛骨悚然地听着这个女人用没有起伏的声音描述着这些事情,在她看来就像是家常便饭一样,我甚至都不知道我身边一直以来有这样一个女人。
她说这些的时候樊队看了看我,似乎他问这些都是故意的,就是让我在一旁真真切切地听着她亲口说出来。
樊队问:“你这样做有多长时间了?”
女人说:“大概有三个来月了。”
三个月!我感觉心口被大锤锤了一锤一样,甚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樊队又问:“那你去过方明和李浩宗家没有?”
女人点头,说:“去过。”
樊队又问:“那方明和李浩宗的死,也是你干的?”
女人用毫无感情的话语回答:“是的。”
谁知道樊队说:“你撒谎。”
女人就不说话了,樊队则拿出一段监控,他把这段监控打开,我发现这竟然是前天夜里我经历的这件事,樊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我家里装了监控,把那天半夜的那一幕给录下来了。
樊队和我说:“当时我在你沙发的扶手旁边放了这个摄像头,因为情况特殊当时并没有告知你。”
原来前天樊队专门来家里找我,竟然是这个目的。
我看见监控的画面里虽然并不能完全看清楚这个人的脸,但是依旧能区分这是一个男人,并不是眼前的这个女人。
我问:“这个人又是谁?”
樊队看向女人,女人沉默着不说话,樊队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了,他和旁边的其他人说:“先把她出去吧,我有些话要和何阳说。”
最后审讯室里只剩下我和樊队两个人,樊队看着我,我有些不解为什么樊队不继续吻下去了,结果樊队拿出来了一份卷宗给我说:“你看看这个案件。”
我有些狐疑地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一桩命案的卷宗,我边看樊队边和我说:“这是三年前的一个案件,受害人的特征和现在这个案子非常像,都是单身独居并且外貌俊朗的年轻男性,不过我给你看的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整个案件看上去就是完完全全的一桩自杀案,现场和所有的痕迹都指向自杀,唯一不合常理的一点就是现场太专业了,专业到甚至好像每一个自杀的环节都设计好的。”
我仔细地看着,樊队则提醒我看那些比较特别的地方,他说:“在这个案件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细节,我们无意中死者的家中找到了一个便签一样的笔记,记录的是死者有一天晚上醒过来之后发现右手的无名指上有一个比较微小的伤口,很齐整,伤口并不深,但是却有明显的血迹。死者觉得奇怪,就记录了下来,但是像这样微小的伤口,虽然觉得奇怪也会认为是睡梦中无意中划到了什么东西造成的,自然也不会太在意。”
我听樊队这样说着,却有些坐不住了,我说:“我身上也出现过这样的事,而且和你说的位置都一模一样,当时我也以为是睡梦中划到了什么东西,因为伤口很小,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樊队听了,又拿出一张照片推到我跟前问我:“是不是这样的?”
我看了看照片上这个伤口,除了手指看着不像我的,伤口简直是一模一样!
樊队说:“这张照片是在案卷里的这个死者手机里找到的,他把伤口拍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