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天尊是我们逃出生天的头号功臣,他打的字,瞬间就引起了我的注意。
“怎么说?”
猫眼天尊夜游神:“远处的地上,有一截人的断手,还有几节骸骨,我怀疑有埋伏……”
断手,骸骨……
秦煜的小脸霎时间又变得惨白。
我其实一早就怀疑,右边的路可能有危险。
从我们之前玩的三个游戏就能看出,织女是一个很有计谋,隐藏很深的女人。
放火烧了饭店,没人察觉到是她干的。
将男人的尸体裹在卷帘门里,二十多年来没有被人发现。
利用丝线操纵纸人的把戏,差点把我胆儿吓破,她想的出来。
这种人,不可能留一条那么明显的活路,给我们。
所以猫眼天尊的话,在我的预料之中,但也打消了我内心,最后一丝侥幸。
“走吧,咱们进去吧,已经做完三个游戏了,第四个游戏,能有多难?”
我给秦煜打气,把匕首和手电架在身前,推开门,走了进去。
进门的瞬间,我特意扭头向左看了看,还好,这次墙上的窗户和怪影儿,都没有消失。
这要是再消失,我估计得吓出心脏病。
但是,当我推门而入,看清屋子里的一切后,我愣住了。
这是一间很小的屋子,可能40平不到。里边摆着四张上下铺的那种双人床。
很拥挤,能看出来是女工平时睡觉的地方。
有三张床,都是空空的床板,上边落满灰尘,只有一张床,上下层都铺了床单,放着被子,枕头。
虽然都很破旧,但被洗的很干净,叠放的也很整齐。
过道位置处,摆了一张茶几,让本就狭隘的地方,更加拥挤了。
茶几上摆着一个茶壶,几个杯子,里边倒满了水,应该是招待客人用的。
茶几上还摆了一盘水果,但是已经腐烂变质很久,味道很难闻。
茶几旁放了几个小凳子,很矮,要半蹲着才能坐下。
铺床单,也就是左边最内侧的那张床铺上,坐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是一个女人,很苗条,很瘦。
但是上半身鼓鼓的。
可惜鼓起来的位置不是胸脯,而是脖子。她的脖子,鼓起了一个大大的肉瘤,像是脖子上,又长了一个脑袋。
女人脸上带着一张纸面具,面具上边什么都没有,甚至,眼睛、鼻孔、嘴巴的位置处,都没有开孔。
她难道不需要用眼睛看东西?不需要用鼻孔呼吸吗?
一张白纸,看不出任何喜怒哀乐。
但我却有一种错觉,这个女人,正在死死地盯着我,像是要把我皮囊之下的骨头,都给看清楚。
女人穿着一件很好看的红裙子,鲜红鲜红的,像一朵妖艳的玫瑰花。
如果不是脖子上的大肉瘤,她应该会很好看。
女人怀里,抱着一方襁褓。
襁褓里,有一个小婴儿。
和沈老太的咒怨娃娃不同,这个小婴儿,在襁褓里滚来滚去。
是活的。
他的脸上,也带着一张白色的纸面具。
但是眼睛的部位,开了两个小孔。能看到小婴儿的眼睛,透过面具,在四下观望。
但这双眼睛,贪婪、狂野、图谋不轨,根本不像是纯洁的小婴儿,该有的眼神!
简直骇人听闻。
女人带孩子的本领,似乎不太娴熟,小婴儿有半截手臂,没有被被子裹住,露在外边。
我的心脏,几乎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婴儿的手臂上,长满了白毛!
织女的孩子,腐烂的都发霉了!但是,居然还活着!还在她怀里,拱来拱去。
可织女的脖子,发霉的婴儿,腐烂的水果,如果论对我的震撼程度,都排不上第一。
排第一的,是窗户上,那道怪影儿……
准确的说,是那道怪影儿的主人。
昏暗的灯泡下,一个人,凌空漂浮着。
不是人,而是一张,被剥掉的人皮。用我们在地道下边遇到的,悬挂纸人质地一模一样的丝线,悬挂在墙上。
丝线很细,所以从窗外看,人皮像是凌空漂浮着。
这张人皮,里边鼓囊囊的,我隐约能闻到秸秆的味道,里边可能填充了干草之类的东西,好让人皮,看上去更有人的轮廓。
人皮上,有很多触目惊心的划痕。
划痕上边,还有用针线缝补的痕迹,缝补之后,还有继续被划破的痕迹。
上边还有烧焦,刺穿,捅破的痕迹……
人皮面部,眼眶的位置,空洞洞的,宛如深渊。
死者死前,究竟遭受了多么大的痛苦,受了多少折磨……
我浑身上下直冒寒气,秦煜更惨,直接弯着腰,趴在地上一阵干呕。
“怎么样,我老公的样子,好看吗?”
女人忽然开口了。
我这才恍然,难怪这么大怨念,原来人皮的主人,是害她流产的那个男人。
难怪我们在仓库里看到的那具尸体,身上缠满了绷带,原来他的皮,被织女扒了下来。
“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看着吊在头顶的人皮,实在无法理解女人的动机。
“嘻嘻嘻嘻,一家人,就应该整整齐齐。他虽然想杀了我的儿子,但毕竟,还是孩子的父亲。
孩子没有爹,长大以后,会学坏的。”
女人的声音很低,像是耳语,传到耳朵里边,凉丝丝的,让我禁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现在这个样子,还怕孩子长大学坏?
跟你这样的疯女人,还有一张人皮朝夕相处,孩子长大了要是能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把我自己的皮挂上去。
我在心里骂骂咧咧,但是脸上,强装波澜不惊:
“我们已经照你说的做了,游戏也陪你玩了,该放我们离开了吧”
我在脑子里,盘算着出手制服织女的概率。
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女人,我一秒钟就能将她俘获。
但这个女人,还有她怀中的小婴儿,都给我一种很危险的感觉。如果贸然撕破脸皮,情况可能会变的很危险。
“嘻嘻嘻嘻。”
女人笑着站起身来:“你们的第四个游戏,就是留下来,陪我们一家三口,过家家。
我儿子虽然还在襁褓之中,但是,已经二十岁了……
别人家的孩子,二十岁,比爸爸都高。
可我儿子,却还只是个婴儿。
你说,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儿子还没生出来,就被灯上吊着的男人害死了。
但她儿子要是真死了,怀里抱着的拱来拱去的,又是什么鬼东西?
我铁青着一张脸,也不说话。
女人见我不搭腔,也不恼,继续笑嘻嘻地说道:
“后来啊,我终于想明白了。原来我家儿子长不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没娶媳妇。
娶了媳妇,娃娃才是真正的男人,才能长大。
但是娃娃大了忘了娘,你说他娶媳妇,如果不要我这个娘了,怎么办?
所以当娘的,要替他选媳妇,选一个娘满意,儿子也满意的媳妇。
这就是你们接下来要进行的,第四个游戏--陪我们一家三口,玩过家家。
如果通过我的筛选,我就会放你们离开。
如果没有通过……
你们会被我做成人皮绒娃娃,给我儿子当玩具。”
这个女人,不是一般的心理变态。
给还在襁褓里的婴儿找老婆这种事情都想的出来。
而且这贼女人,千辛万苦给自己儿子找老婆。
不达标,会被她做成毛绒娃娃。
达标了,放我们离开?
鬼才信这种话,如果达标了,可能我们就要待在这鬼屋里,成为这个畸形家庭中的一员,每天过着噩梦般的生活,比死了还难受。
想想秦煜要抱着那浑身长毛的鬼眼小婴儿叫老公,我就起一身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