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穿越小说 > 笑读朱元璋 > 第九十一章 英雄的陨落
    从太原跑出来以后,王保保首先逃到了忻州。

    决定斩草除根不留后患的常遇春没有想要放过他,从王保保跑路开始就一直咬着他没放,一路追到了忻州。

    而在跑路问题上从来没有犹豫过的王保保也确实不含糊,当他发现常遇春一直紧追不放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

    过忻州而不入,越过忻州直接向大同方向狂奔。

    跑路最考验的就是腿上功夫。

    王保保出身蒙古贵族,所有他占有一个很大的优势。

    那就是:牲口。

    王保保牲口方面要比常遇春胯下比驴强不了多少的战马要好的多。

    所以他很幸运的逃离了常遇春的追击范围。

    他一口气跑到了大同。

    但是当他听说明军解放了山西后开始攻打陕西的时候,觉得势单力薄自己一个人躲在大同早晚都会被敌人给收拾干净的他决定再次后撤,直奔甘肃与那里的友军回合。

    而常遇春也似乎知道自己的不足,所以当他追到忻州之后发现已经没有希望的追上更没有可能干掉王保保的他决定放弃。

    率部返回了太原。

    随着王保保的退出,山西全境得以解放。

    在收拾完山西残敌之后,徐达开始向另外一个地方发动进攻。

    这个地方就是距离山西仅有一山之隔的陕西。

    这时候的陕西有一票听从于元朝的兵马。

    他们的老大叫做:李思齐。

    他手里有十几万兵马。

    为了一举清剿掉这支盘踞在北方中心地带的唯一的一支部队,徐达派遣大军进入了陕西。

    他首先盯上的是陕西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是曾经一国的国都。

    可以说极具战略地位。

    这个地方在当时的名字叫做:奉元路。(这是一个地名,不是现在我们说的一条街。)

    徐达相信只要拿下这里,陕西其他的地方也就不会再有任何的威胁。

    这时候镇守陕西的李思齐面对这支虎狼之师,他只做了一件事。

    逃命。

    我知道我干不过你,但是我逃得过你!

    你明军打到哪,那我就放弃哪。

    让我和你正面干仗,想都别想!

    大不了等最后连放弃都没地方可放弃的时候,那我就缴械投降。

    做这点小买卖我还是能赚的清楚的。

    所以,当明军进攻奉元路的时候,李思齐只是让自己的手下进行了简单的抵抗之后可就率部逃离了。

    而徐达在拿下奉元路之后,他首先做了一件事情。

    改名字。

    改奉元路为西安府。

    我们现在的西安就是在这时候改过来的。

    解放了西安之后,徐达开始对陕西其他的敌军残部进行了清理。

    随着明军势力不断扩大,备受压力觉得做为元朝臣子已经做得够意思的李思齐决定干最后一件大事。

    率部投降。

    对于李思齐的投降,做为老大的朱元璋欣然接受,并且没有亏待他,赏给了他一个官职:江西平章政事(相当于一省**)。

    同时为了充分挖掘李思齐身上的潜力,朱元璋还交个了他一个任务。

    一个艰巨的任务。

    到甘肃劝降王保保。

    这真是一个真正伟大的使命。

    我之所以称它伟大,不是因为它有多重要,也不是因为它会造成多么大的影响,而是因为这个使命从道义上来讲是根本不可能完成。

    我个人觉得朱元璋这么做完全就是抱着一种试试看的态度。

    如果这事办成了那最好,如果办不成的话那你也就没有必要再活着回来了,就死在那里好了!

    说白了,朱元璋这么做就是让他去送死。

    反正我这里多你一个不多。

    少你一个也不少。

    对于这个任务,刚刚升任**的李思齐从心底应该不想接受。

    但是他无法拒绝。

    因为眼前这个长得驴脸一张上不对称下不和谐的新任老板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同样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货色。

    现在的他可以说是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怎么做都是个死。

    就看自己想怎么死了!

    在这种两难的境地西安,它最后他选择接受命令,出差甘肃劝降王保保。

    与其被朱元璋一刀给毙了,还不如到王保保那里碰碰运气。

    说不定那个混小子脑子一时短路,接受了自己邀请!

    在这种情形下,李思齐向甘肃进发。

    而这时候身在上都已经吃了好几个月野草喝了好几个月西北风的元顺帝也终于耐不住了寂寞,他原本将重夺大都的希望寄托在李思齐身上,但是他没想到这个废物点心没起作用。

    而且这个混蛋,最后还投降了敌人。

    这个叛徒。

    早知道你今天会叛变革命,就应该之前就把你给做了。

    省得你给我丢人现眼。

    现在想要重回大都,似乎只有一支力量可以依靠了。

    那就是王保保这支军队。

    面对这种状况,躲在上都窝了好几个月的元顺帝做了两件事。

    他首先下令升王保保为右丞相,并且要求王保保率领手下的一众兵马离开甘肃,到上都集结。

    随后趁着徐达率领的明军在陕西这片地方胡乱折腾的时候,早已在上都喝了好几个月西北风等不及了的元顺帝命令右丞相也速率领手下兵马向大都进发,趁机夺回大都。

    等王保保的队伍赶到之后再清理其他乱党余部。

    也速在元顺帝的号召下领命出发了。

    他的首站就是直插要害,直捣上都。

    但是当他们刚刚赶到通州之后还没来得及攻城,就听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

    那头长得两米开外和熊瞎子有的一拼的常遇春紧急北上驰救北平。

    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叫做李文忠的家伙。

    而在他们两人身后是八万整装待发的步兵和一万名身骑骏马所向披靡的骑兵。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做为元军现任老大的的也速当即下令。

    放弃攻城,赶紧逃命。

    让我们这群吃草的人和你们这群成天吃肉的牲口干仗,怎么可能干得过呀!

    不可能打得过的。

    既然打不过的话,那就赶紧开溜吧。

    俗话说得好:江湖险恶,不行就撤。

    你们厉害,我们认怂,

    你们牛掰,我们认栽!

    阿扑,阿扑【快跑,快跑】!

    当一众人马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我相信有一大半的人都是晕菜的。

    老大这是什么意思啊,脑子被驴给踢了么?

    好不容易赶到这里了,怎么连刀子都不动一下就撒丫子开溜了呢?

    什么意思啊?

    搞什么飞机啊?

    大老远的来了,怎么着也得磕一下子啊!

    即便真的打不过,动动刀再逃跑面子上起码也过得去呀!

    但是做为小卒他们没有任何话语权。

    所以他们很识趣的听从了老大的指挥,从哪里来得准备再逃回到哪里去。

    这件事情从表面上看似乎已经很圆满了。

    双方都没有刀锋相见。

    你好,我好,大家好!

    所有的一切就跟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风平浪静场景如初。

    这件事情貌似是可以这样就过去的。

    但是有一个人不同意。

    他原本可以在陕西那片关中之地捞到更大的好处,就是因为这群混蛋突然出现打乱了自己所有的计划。

    现在好处一点没捞着,还累的跟孙子似得追着这群混蛋满世界乱跑。

    更让他恼火的是,自己好不容易跟牲口似得赶来了,还没来得及拉开仗势准备开打,对方就一溜烟的窜的没影了!

    麻麻的,太不给面子了!

    大老远的来了,都不干一下这算什么意思啊?

    这跟放自己鸽子能有什么区别呢。

    这个人是常遇春。

    常遇春生气,他很是生气。

    他生起气来除了在应天呆着当皇帝的那头倔驴可以顺服之外,再没有其他人可以降服他。

    他原本在陕西待着好好的,要吃有吃要喝有喝日子舒坦生活幸福家庭美满的他完全没有想到这群竟然混蛋竟敢趁火打劫,心存愤恨早已按耐不住杀气的常遇春下达了追缴的号令。

    在愤怒之余他决定撵上这群混蛋,并且准备收拾掉这群搅得大爷我心烦意乱的杂碎。

    收拾掉这群混蛋的同时,连带着他们的老大一起给收拾干净。

    杀掉这群胆敢冒犯自己的瘪三。

    同时干掉远在上都的元顺帝。

    在这种复仇的心里作用下,常遇春率兵出发了。

    他一辈子不会想到的是,这一场北伐的战役是他平生最后一场战役。

    可以说是他的收官之战。

    面对这群比兔子跑的还快,还没等自己大队人马到来就已经溜得干净的援军,做为常胜将军的常遇春也充分发挥了他要么不战,要战就一战到底的军事作风。

    他率领着手下的骑兵一路追赶,从北平一路追到了上都。

    而做为丞相的也速在这里充分展现了一次他的才能,给常遇春做了一回真真切切的军事向导。

    一路将明军带到了上都,丝毫没有走任何弯路。

    这时候在上都待得不耐烦的元顺帝还正想着不久之后就可以重回大都重新过上要酒有酒有女人有女人的神仙日子,美梦还没来得及做完就听手下人说常遇春率领兵马已经杀到了跟前,完全没有准备的他再次发扬了他杰出的军事作风。

    逃跑。

    带着他的媳妇小妾儿子女儿一路逃到了应昌(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北达里诺尔西)。

    而在这一场战役中,做为主战方的常遇春不仅收复了上都,还俘获了上万兵马。

    同时做为远道而来的政治奖励,常遇春在战后缴获军车数万辆(马车)、战马三万匹、牛羊五万头。

    在这场完全一边倒的战役中,常遇春是真正的胜利者。

    它不仅获得了军事上的绝对胜利,还得到了物质上的绝对满足。

    对于这种结果常遇春应该是高兴的。

    也同样应该是满足的。

    在这场战役中,他的军事才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他的名号也得到了空前的宣扬。

    这似乎是一件很值得庆幸的事情。

    对于常遇春来说这似乎也是值得他炫耀的资本。

    在心满意足之中,他并没有向应昌追击,而是率领兵马班师回朝。

    前有战马后又牛羊,战略物资及其丰富的情况下,老天并没有让他失望,在最后这一场战役中,老天给了他充分表现的机会。

    并且对于他的军事才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给我十万兵马,我便可以横行天下”的豪迈气概也充分印证了他“常十万”的巅峰称号。

    也就是在他心满意足壮志豪情得意施展的时候,已经给予他过多恩赐和恩惠并且从他的手上看到太多鲜血的苍天似乎在这一刻下达了一份命运通知书。

    一份死亡告知书。

    常遇春暴毙而亡,死于柳河川(今河北龙关县西)。

    年仅四十岁。

    死后追封:开平王。

    也许对于常遇春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玩笑,但是这同样是他命运的终结。

    点评:

    感动历史之我个人对常遇春的评价:

    他忠心耿耿敢于直言,他任劳任怨南征北战,他十万兵马横行天下,他屠城癖好冒犯神灵,他虽战功赫赫,却嗜血如麻,虽战绩卓越,却难掩性格缺陷,他是英雄,更是屠夫。他视生命如草芥,视生灵为玩物,他的所作所为,值得称赞,他的极端屠城癖好,同样值得批判。

    他虽英年早逝,却应庆幸躲过后期血洗功臣之屠杀。

    他的死虽可惜,但他的死也值得欣慰。

    因为他没有死在自己人的刀下,而死在了出征的路上,他应该感到庆幸。

    他胜利与失败各半,常十万的称号将永远响彻在明朝史料。

    感动人物之颁奖词:

    你是军事之标杆,你是将帅之楷模,你用自己的满腔热血谱写了一曲曲军事史上前所未有“常十万”之凯歌,你却也用你不加收敛的屠城癖好血洗生灵,给你原本绝佳的声誉蒙上灰色的光芒。

    你是英雄,更似屠夫。

    你是战场上的成功者,也是人道上的完败者。

    这便是你,常遇春。

    朱元璋对常遇春的评价:当百万之众勇敢先登,摧锋陷阵,所向披靡,莫如副将军遇春信矣哉。

    感动历史之人物:常遇春。

    感动时间: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