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涛几乎找遍了基地里每一个存放物料的地方,连炸药的影子也没有看到。
就在他心灰意冷,已经开始想其它出路时,调皮的何灵宝意外发现了一个塌陷洞口。
这个洞口位于植被区,在基地的最底层。潘文涛顺着洞口爬了进去,里面黑乎乎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潮湿的空气中充斥着让人作呕的气味。
仓促中,他从腰间摸出了一个手电筒,当灯光点亮一刻,眼前的景象把他吓得瞪目结舌。
这里并没有他想象中的炸药,地上堆满了白骨,一眼望去至少也有百来号人。
即使是心里素质过硬的军人,这样的景象他也忍不住有些反胃,只觉得肚子里一阵翻江倒海。
他实在难以想象,火星基地下竟然会有一座坟墓。
他忍不住往后退去,生怕自己多待一钟就会发疯。
“咔——”
他感觉脚下踩到了一样东西。
“一定是骨头吧!”他心中想着,嗓子开始有些发干。
结果却更出乎他的意料,竟然是一把枪,一把转轮手枪。火星基地上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他好奇的捡了起来,擦去上面厚厚的一层灰。沉甸甸的枪上有着华丽的浮雕图腾,这件杀人的利器,如同一件工艺品般精致。
他不由自主的按下扳机,只听“啪——”的一声巨响,他的身子剧烈一抖,手中的枪“哒——”一声闷响掉到了他的脚尖上,一阵疼痛从脚指头传来,他却没有太大反应。
脱膛而出的子弹从他的耳边飞过,激荡起的气流,如同死神刚刚轻抚他的脸颊。
没想到枪里不仅有子弹,而且还差点吧他永远留在这里。他拍拍胸口,长长呼了口气,缓过神来捡起这个老古董。
他想起他小的时候,爷爷有一把手枪,不过仅仅作为一件珍藏品。现在这样的古董早就被激光枪取代,没想到这个地方却意外让他捡到。
心有余悸的同时,他感觉捡到了一件大宝贝。
他无意往左侧看了一眼,整个人立马僵在了原地。墙角靠着两具身着衣服的骷颅人,手里拿着步枪,白骨旁边还有三个叠成品子形的木箱。
他过去夺过白骨手里的枪,骷颅人如同泄气的气球,垮在了地上。
现在一共有三把枪。潘文涛大概看下来弹夹,至少也有60发子弹。这让他有些喜出望外,总算找到了几件可以对付敌人的利器。
可是3把枪,其中一把还是转轮手枪,对付敌人远远不够。
潘文涛叹了口气,希望之火苗,瞬间被他冰冷浑浊之气吹灭。
他把两把枪垮在肩上,准备离开这座坟墓,可是那三个箱子里又装了什么呢?
好奇心让他不自觉往那边走去,想一探究竟。
他撬开了一个箱子盖,再一次被惊讶到。
这个木箱里竟然装了满满一箱枪支!它们在灯光下发着寒光。
潘文涛感觉脑子有些发昏,他一连撬开了其它两个箱子,发现有两箱是枪支,一箱是弹药。少说也有60枝枪,一千多发弹药。
这真是个惊喜!
来不及考究这里是怎么回事,潘文涛猛的窜出洞外,用手擦着额头上的汗给等候多时的何灵宝兴奋道:
“快去叫10几个人过来,这里有大发现!哦,还有你爸和你窦伯让他们去大厅等着,快去吧。”
何灵宝摇晃下脑袋,撒腿跑开了,看着他蹦蹦跳跳的小背影,潘文涛心中感叹:他怎么总是这么开心?
基地中的人把枪支搬到了最上层的大厅中,这样的发现让大家都十分惊喜。之前漂浮不定的心,被放回心窝。
只要有枪,至少也可以和外面这群人周旋一阵子。
何马拿起一把枪,擦去上面的灰尘,高兴道:“这是AK47,现在看起来已经是老古董了,可是几十年前,激光抢还没有普及时,它是军人们最受欢迎的武器之一。”
窦沙点头表示认同,虽然他是科学家,却也在它淘汰之前,听过它的威名。
他补充道:“这足够让我们成立一只小队伍!可是火星上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潘文涛详细说了下洞中的情况,窦沙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火星基地里没有人比他年长,他自然也要知道得多一些 。准确来说,现在生活在这里的人,虽然被称为人类第一批移民火星的人,可实际上他们并不是这个工程的缔造者。
最开始的火星计划,是一个疯狂的计划,当时地球往火星运送的人,都可以称得上是亡命之徒般的自愿者!
他们可以抵达火星,却没有足够的动力可以在让他们再次回到地球。所以开始的火星计划,也被称为地狱计划,人们都有去无回。
现在的火星家园,是数代人努力的结果,人类把基地改造得可以容纳1000多号人生活,其付出的代价也是难以想象的。这座舒适的堡垒,不知建立在多少白骨之上,潘文涛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
可是在基地建成之后呢?那些默默无闻的先驱者,却只有寥寥几人被记载。其他牺牲的人呢?却被人刻意掩饰抹去,不让下一代人知道这个事实。
想到这些,窦沙发出沧桑一声感叹,却引起了眼尖的潘文涛的注意。
潘文涛看他有些反常,问道:“难道博士,你知道些什么?”
窦沙难堪的脸上挤出一丝微笑:“这……我怎么可能知道?或许是以前的开荒者们留下来的吧。那些牺牲的人,也一定是迫不得已!那时候的基地,环境之恶劣,或许和你最后在核动力上的情况差不多!”
潘文涛咽了咽口水,想到核动力上的情况,他现在依然吃不下饭。
铁三角中,窦沙是物理机械科学家;何马是植物学家;潘文涛主要负责飞行运输等工作,想到只有他是军人出生,受过严格的训练;众人决定让他来做指挥官,在三天之内,建立火星自卫队,对抗强敌。
虽然装备上和莫兰迪相差一个时代,可比起之前要强了无数倍。这下潘文涛看到了点希望。
他把自愿者一共分成三个组,每组二十多号人,都是基地里年轻力壮的人。当他们领到枪支时,从来没有摸过枪的他们,心中一半好奇,一半恐惧。
何灵宝把枪斜背在背上,有模有样的立正,学着电影中的士兵,敬了个礼。
“你小子,别动我的枪!”旁边年长些的汉子一把抢了过来,斜着嘴调侃道,“小心在你的屁股上留下个口子!”
“哟~看把你神气得!”何灵宝不屑的歪着脖子,咧嘴道,“我去找潘叔,我也要成为战士!哼——”
何灵宝头一甩,转身就在指挥室里找到了潘文涛。
听到他要加入,潘文涛应付着笑了笑:“你知道这是要去干嘛吗?”
“不就是打那些入侵者吗?”何灵宝拍胸道,“我可以让他们知道,火星家园里有一位他们得罪不起的人物!”
潘文涛摇头,何灵宝可是何马唯一的儿子,怎么敢让他去冒险呢?他没有闲工夫和他僵持,随口道:“去问你爸去!”
“去就去!”
何灵宝头也不回的跑去找他爸。此刻心中满是阳光的他,却不知道这个举动,可能改变他对事物的看法。
当何马听到平日里游手好闲的儿子提出这个要求时,整个人傻住了。
人们听到有人入侵要组建军队时,大部分人都选择退缩。并不是说他们贪生怕死,这个时代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上战场的!
“你是认真的吗?”何马忽然觉得儿子成长了,可看到儿子郎当的抖着腿时,这钟感觉立马烟消云散。
“嗯,我已经决定了,潘叔说必须你同意!”
“打仗可是会死人的,你不怕?”
“不怕!”
何灵宝幼稚的想,这么多人,凭什么他会死?
“好吧!”何马点头同意,心中又立马后悔起来。他知道儿子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流血,什么是牺牲!可是自己为何却点头了呢?
何马本想叫回扬长而去的儿子,内心却总觉得儿子已经长大,他应该去自己选择自己的人生。
唯有这样,他才可以在艰难中,在恶劣的环境中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