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扬是个披着狼皮的羊,这一点苏钰在稍稍接触过之后,便有了这么个了解。
在提起父母的时候,孟扬只说前些日子,他的父亲带着堡中几个男人,用骆驼拉着车子,去几百里以外较繁华的城里,用积攒下来的银两或者皮革,换一些黄沙堡的人们日常用的生活品和药物回来。
其实往来的客商小贩,也会在堡中卖些中原城里百姓惯用的东西,或者锅碗瓢盆,或者姑娘们喜爱的胭脂水粉,只不过数量上到底太少,而且价格经这一道手,也会贵上一些,所以每隔上一两个月,孟扬的父亲便会带着堡中几个擅长赶路的男子,一同走上这么一遭。
而身为堡主的孟扬父亲离开之后,整个黄沙堡的安危,便落在了已经长大的孟扬和他那据说功夫不弱的叔父肩上。
去见孟扬叔父的时候,孟扬领着苏钰穿了几道巷子,在本就不大的黄沙堡中七拐八拐,才在一个草席搭成的简易棚子下面,找到了他那正在为行人旅客打铁的叔父。
单从长相上来看,苏钰就料定,孟扬这叔父,必然不是他的血亲叔父,因为孟扬虽在黄沙堡这种边疆之地,生是却是一副汉人少年的俊秀面孔,而他那叔父,则是十足十的黄沙堡本地人,眉眼浓重,眼窝有些微微下陷,鼻峰挺拔的像是巍峨的一段山脉,而如边疆大多数的男人一样,面上络腮的胡子微微卷曲,占了大半个脸,开口了,带着比孟扬重了一百倍的边塞民族腔调。
“臭小子,又瞎跑什么!”
“叔,叔父。”孟扬面容僵硬的嘿嘿一笑,“我寻到了个大侠,和你一起去剿匪。”
孟扬的叔父听到这话,拿眼睛扫了苏钰一眼,冲着孟扬没好气的道:“胡闹什么!不去!”
“钰姐姐功夫很好的,她救了我的命。”
孟扬的叔父又抬眸看了看苏钰,知晓孟扬为人虽然张狂,却不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便敛了之前毫不在意的模样,朝着苏钰郑重的道了声,“多谢。”
说罢,又去身后的破屋子里,抱出来几把刀剑,朝着苏钰道:“我尼格是个粗鲁人,不会说什么花哨的客套话,这是我打的几把兵器,你随意挑上一件吧。”
苏钰向那兵器看了一眼,也不由得惊叹,这孟扬叔父的手艺,确实不错,铁铺子外面摆着的各色兵器,已经算是很好了,从屋里抱出来的这几把,应该比江湖上人们用的大多数兵器,都要强上一些,而且打造的手法细节相当细腻,甚至于同苏钰背后的凤鸣叱凰,有些细微的相似之处。
“客气了,我已有佩剑。”
苏钰果断的拒绝,令那尼格大叔有些吃惊,不由得将目光望向了苏钰身后背着的两把长剑。寻常时候,苏钰为了保护两把剑,也为了不那么扎眼,都是用干净的棉布将他们包起来的,如今只稍稍露了一截剑柄,便让那尼格大叔瞪大了眼睛,从铺子里冲出来,到苏钰面前祈求道:“姑娘,还请摘下您的佩剑,让我看上一看。”
苏钰心里惊讶,以为单单一段剑柄,就让这尼格大叔认出了凤鸣的好,也便大方的,将凤鸣从身背后取出,递给了面前神情激动的大叔。
尼格大叔接过手中的?剑,一双手都有些微微颤抖,紧接着,竟抱着一把剑,开始热泪盈眶。
苏钰看着,心有所思,未曾说话,一旁的孟扬却不解了,朝着叔父问道:“叔父,你认得钰姐姐这把剑?”
“何止认得。”那尼格大叔感慨一声,抬头朝着苏钰道:“姑娘背后另外一把,可是叱凰?”
苏钰眉心一蹙,“你认得?”
尼格大叔抹了抹眼泪,“这是多年以前,我的师傅耗尽心血,铸的两把剑,赠给剑神陌离先生的。当年师傅只说利器常有,能配得上利器的人,却是不常有,利器到了坏人手中,就会变成杀人的屠刀,到了好人手中,就会变成救人的利刃,师傅意识到这一点后,多年都封了手艺不曾铸剑,直到遇见侠肝义胆的陌离先生,才重拾了铸剑的心,耗尽了余生所有的心血,铸就了这两把旷世奇剑,而我师傅心血耗尽,灯枯油尽之时,投身奔入了铸剑炉中,以自身血肉祭了这两把剑,我的师母未能独活,也随着师傅去了,凤鸣叱凰生而有灵,那或许,便是我的师傅师母吧!”
苏钰听的心头一颤,用了这凤鸣多年,竟不知还有这样一番悲壮的事迹在里面,心头不由得对凤鸣,更多了几分怜惜和疼爱,不仅仅是因为它有生死相随的故事,而是这剑,也是她和萧逸心头连心的一种体现,每每夜里,她轻拭着叱凰的时候,能感受的出来,它还有磅礴的生命力在里面,因此她更加坚信,萧逸并没有死。
而向旁人说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们总是看一看依旧如初的叱凰,纷纷劝说苏钰要看开,莫要疯魔。
伸手解下背上的叱凰,苏钰双手捧着,也递到了尼格大叔的手上,见那一双剑在他手中静静的躺着,仿佛敛去了所有的锋芒,柔和的像是一双寻到家人的孩子。
尼格将两把剑捧在手中细细的摩挲了良久,最后并未曾试图拨开,只满怀恭敬的,又交还到了苏钰手中。
“凤鸣叱凰已经认主,旁人便再拔不开它,他们是属于姑娘的,由此还给姑娘,还望姑娘好生对待。”
苏钰双手接过,应声点了点头:“必定。”
得到承诺,尼格大叔细细观瞧了苏钰片刻,有些不解的问道:“姑娘用的该是凤鸣,那叱凰……?”
“经历了一些事情,我们夫妻走散了,我来这黄沙堡中,就是为了寻他。”
尼格恍然大悟,又记起孟扬带着苏钰来寻他的目的,便问道:“那土匪可是抓了叱凰的主人?”
苏钰摇摇头,“不确定。”
孟扬在一旁解释道:“我见过一个和钰姐姐夫君很像的人,被土匪抓走了。”
尼格扭头瞪了孟扬一眼,呵斥道:“我知道你恨那土匪,可是不许胡说!”
似是长辈的呵斥戳中了孟扬的泪点,说的孟扬瞬间眼泪汪汪,反驳道:“我没有!”
苏钰瞧着,在一旁出言道:“听闻漠中的劫匪猖狂残忍,我作为凤鸣叱凰的主人,自也不能埋没了它们的辉煌正气,虽建不下什么丰功伟绩,像陌离师傅一样行一行正义,也算对得起鋳剑的两位先人。”
“好!”尼格大叔哈哈一笑,捋了捋自己络腮的胡子,朝着孟扬道:“凤鸣认的主人,自是女中豪杰,我今夜便带上堡中一些人和姑娘一同,前去挑了那土匪的老窝,孟扬你留在这里守着,遇万事都不得冲动,不然我就替你爹,打断你的腿!”
“叔父,我要去!”
“不可!”尼格将身旁摆放着刀剑的桌子拍的啪啪直响,桌子晃悠几下,带着一堆刀剑哗啦啦晃荡几声,简直要塌了似的。
苏钰不言语,知晓这尼格大叔看似对孟扬凶狠,其实是不想让他以身犯险,毕竟,这黄沙堡的少主子,苏钰听说可只有孟扬这一个。
道了声告辞,苏钰不再管人家的家务事,便朝着客栈的方向回去了,好稍作休息,待天色入了夜之后,去为那据说杀人如麻的劫匪,送些报应过去尝尝。
若老天有眼,萧逸果真在那里的话,便再好不过了。
大漠中的雨水极少,似乎它的每一个夜晚都是晴朗的,漫天的繁星密密麻麻,随着绵延不断的沙漠,直盖到了天际那头,仿佛走到大漠与天际一线的地方,伸手就能摘下一颗星星来。
皎白的月光洒在地方,如落了茫茫一层白雪,一群人集合完毕,不用燃起火把,踏着满地月光,便能沿着沙漠中记忆里留下的路,朝着土匪的老巢去了。
大漠里行走,不比平地,深深浅浅赶了几十里路,靠近土匪窝点的时候,天上的星星已经少了大半儿,东方天际,隐隐透出一丝白来。
这个时间正好,人在前半夜的时候,大多警惕性要稍高一些,一旦整夜里安然无事静静度过,到了黎明将近的时候,警惕心大多都会松懈下来。苏钰之前在西川帮着唐折调兵的时候,便多次利用了这个时间,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千军万马尚且如此,更莫说如今一个小小的土匪窝子了。
隐在一处土丘下,朝着那土匪的营寨看去,果不其然,立在墙头上的岗哨已经撤的只剩下了一两个人。
苏钰同尼格大叔打了个手势,两个人点点头,未曾打草惊蛇,趁那土匪的守卫不察,落地无声,翻墙进了院子,直朝那土匪头目的住处去了。
在这个等级分明的世道上,寻一群人中的上位者,其实很容易,大多时候,上位者们总会尽自己所有的能力,让自己的各项条件,优于其他人,比如饮食,比如住所,所以毋庸置疑,在这土匪窝里住的最好,吃的最好的人,必然就是那土匪的头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