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的第一个顾客,是一个汉子。
身材高大,身上带着一种煞气,一看就是上过战场的人。
“这位小xiong弟,你字写的不错啊!”
程咬金看着桌子上挂着的招牌,称赞道。
虽然说他是一个粗人,但是连他这种粗人,都能够看得懂这楷书的不凡之处。
“将军,要试一下吗,价格对你来说应该是很便宜的!”
看到他有兴趣,李仁连忙推荐道。
这个人身上穿戴的衣服,质地尊贵,绝对是大富大贵之人。
二十文钱,对他来说应该是九牛一毛。
“单纯的写字我没有什么兴趣”程咬金沉吟一声道:“我想向一个人表达我的志愿,你有什么办法吗?”
程咬金为唐朝的开国元勋,骚勇善战,征战无数。
但是随着身份的高涨,各种有才能的将士也频频而出,他已不能像往日在战场上杀敌,每天只能够在金銮殿上呆站着。
相比如此,程咬金更喜欢在战场上厮杀敌人。
“可以!”李仁点头应答:“请问将军你的名字?”
“程咬金!”
竟然是程咬金?
李仁心里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心里涌现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连程咬金都能够遇到,那个叫做李丽质的女孩子,真的不会是公主吧?
多想无益,李仁摇摇头道:“请将军稍等一下!”
说着,李仁一手拿着毛笔,一手铺平纸张。
做好一切,李仁深吸一口气,在纸张上写上了第一个字。
变了?
程咬金目光一凝,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
身居高位之人,程咬金对于这种气质上的感受,特别的敏锐。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就他的感觉就像是一位居住在深山古林里的老人家一般,一笔一划都带着难以言语的气质。
“将军,已经写好了,你看下!”
李仁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将纸张递给了他。
此人不简单!
程咬金收回了目光,接过了纸张。
看着上面的内容,他的表情不约一滞。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
程咬金凝重。
“请大夫帮帮我!”妇女泪眼朦胧的恳求道。
“也罢!”叶城叹了口气,拿起毛笔在纸上刷刷的写着,之后将这配方递给了妇女:“按照我这配方去治,只需要一个星期,便能够治好!”
“谢谢大夫!”
妇女感激流涕,从口袋里掏出铜钱递给了他。
叶城接过钱,微笑不语。
却不想,旁边传来一道嗤笑声。
(新书求各位大大收藏,求鲜花,求一切,每天四更起步,风雨无阻!)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