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O洗完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回了房间,天气渐渐热了,她不喜欢把头发吹得全干,热烘烘的难受。窗户微敞着,丝丝凉意正舒服。
但是这种惬意并没有维持多久,吴妈妈轻叩她的房门说:“睡了吗?”
吴?O一声不吭赶紧往床上一躺,假装已经睡了,她知道妈妈想干嘛,八成又是让她去相亲。这两年来,她被拉去相过几次亲,一开始有点反感,后来有点认命,想着要不就找个看顺眼的结婚过日子算了。有一两个也试着谈过一段时间,但后来都无疾而终。
她发现感情这种东西真的没有办法将就,有些人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都很合拍,可是一想到要就此结婚过一辈子,甚至生儿育女,她就做不到。
而且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次见个相亲对象,就会在心里拿他们跟周启骏比较,相貌要比,职业要比,就连爱好也要比,仿佛他是一个标杆,最后也没相到个“顺眼”的。
大概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难全的才最怀念。
吴妈妈敲了几下门都没有她的回应就离开了。吴?O舒了口气,躺在床上好一会儿,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上锁的小铁盒子。里头封存着她与周启骏的一切,纵使分手,她都没有舍得把那一切都处理掉。
打开盒子,里头静静地躺着一枚臂章,蓝色的盾牌形臂章,上面绣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几个字样,中间是一颗五角星,下面是翱翔的雄鹰和麦穗。她轻轻拿起来看了又看,又把它翻过来,背后印着白色的字体,是他的名字。
“周启骏。”
她喃喃自语,手指轻触那三个字,心中波澜微动。
这枚臂章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就像个信物一样。
那是刚确立恋爱关系的十一长假,正逢他生日,她瞒着他去春城看他。
为了见他,省吃俭用两个月,烫了头发买了新鞋新衣,打扮一新上了火车。她知道东北冷,特地买了比较厚实的长袖连衣裙,可是下了火车才知道,在江城还是穿短袖的天气到东北已经要穿毛衣了,而且天又黑了,加上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她真是又冷又累。最最关键的是脚上那双新皮鞋,磨脚疼的她龇牙咧嘴,每走一步都钻心的疼。
本来想直接到他学校门口再打电话给他一个惊喜的,可是人在这样凄惨的状况下,忽然就娇弱矫情了起来。她给他打电话,可是打了好几个都没人接,她这才觉得自己有些任性了。
他们军校不比地方大学那样行动自由,平时都要偷偷摸摸与她通电话,打到一半扔下电话就去集合也是常有的事,她不止一次在电话里听到吹哨集合的声音然后传来嘟嘟嘟的忙音。最最严苛的时候还把他们的手机收上去,一条条地检查他们的通讯记录,为这事她可是惴惴不安了好久,虽说也没有太露骨的信息,但隐私暴露还是很让人在意的。
吴?O靠坐在候车大厅里的椅子上,十一黄金周的火车站里挤满了人,许多人或站着或蹲着或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百无聊赖地玩手机、听音乐、吃东西、哄小孩……声音嘈杂凌乱,她只觉得脑门胀痛的慌,四肢百骸像被针扎了一样,那种感觉仿佛发烧了糊里糊涂的样子。
电子屏幕一遍遍循环闪烁着她不熟悉的地名,光线红的刺眼,而窗外是无边无际的黑夜,她忽然就生出无限孤独感来,仿佛小时候眼睁睁地看着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一个个被接走了,而她一遍遍地看着窗外却迟迟等不来父母的那种孤寂感。
她抱膝坐着,脚一阵阵地痛着,把鞋脱出来一看,后脚跟磨破了粘在袜子上,她伸手去拉,痛的差点飙泪。
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她刚按下接听键,那头便传来他的声音,“小?O,刚集合去了,出什么事了,怎么打这么多电话?”
一听到他的声音,她鼻子一酸就哭了出来。电话那头一阵着急一个劲地问她怎么了。
她带着哭腔说道:“周启骏,我都快冻死了。”
“怎么了?”电话那边的他一头雾水,显然不太明白她的话,“出什么事了?”
“我来春城了……在火车站。”
“……”
电话那头短暂的一阵静默以后,她听到一阵杂乱的声音,他还在与她说着话,声音却有些远,后来她听到奔跑的声音,让她乖乖在原地等着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等他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累的都快要睡着了,原本在火车上打了一路腹稿准备见面要说的一番话,精心的打扮全都不见了。
她抬头看着那个风尘仆仆赶来的男人,所有的委屈全都涌上心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默默地流泪。
他在她面前慢慢蹲下身来,将身上的作训服脱下来给她披上,轻声说了句:“真傻。”
然后像给小动物顺毛一样揉了揉她的头顶,一把将她搂在怀中。
那是第一次除了爸爸以外的异性与她靠的那么近。虽然之前电话打了好多个,但这是确立关系以来第一次见面,她本来还担心两人见面会不会尴尬,如果他要牵她的手要怎么办这一类的问题。
但她没想到他挺大胆的,竟然就这样顺势而又自然地把她搂在了怀中。她觉得心头乱如麻,仿佛那里真的有一只小鹿在欢蹦乱跳。
新鞋要人命这话一点也不假,不是她矫情是真的痛得走不了路,后来还是他背着她出了火车站。车站里人那样多,他又穿着军装,每个人都要看他们两眼。她只觉得脸上热的发烫,趴在他肩上不敢抬起头来。起初她全身僵硬,也许是他身上温暖的气息让她心安亦或者她实在太累,渐渐地放松趴在他的背上。他的头发短短的,硬硬的像把刷子,磨的她的脸酥酥麻麻的,就像她那颗酥麻的心一样,她忍不住伸出手指来轻轻碰了碰,嘴角露出甜蜜的笑意。
她永远记得那天春城的夜空是那样的美丽,霓虹灯闪烁下的城市迷离又璀璨,风里夹杂着一阵阵轻轻浅浅不知名的花香,两旁的路灯仿佛一颗颗珍珠散在夜色中,远远近近、迷离朦胧,仿佛能将人溺醉在里面。
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明明已经是过去式,一个不经意还能在你的心上轻轻扎上一记,就像被蚊子咬了一口,当时不觉得过后痒的你受不了,只能伸手去挠,最后却搞得皮破血流,等到连结的痂都脱落了,看到新长的肉,你还是会想到那隐隐的痒,甩都甩不掉。
那一夜的春城是真冷,至少让她这个南方人不习惯。周启骏带着她去买鞋子,他本来要背着她进商场的,她坚持不肯,脚又真的很痛,于是他扶着她一点一点地走。幸好卖鞋的专柜就在二楼,找了最近的一个专柜,柜姐很热情地迎上来问她要买什么样的鞋,她环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十分中意的。女人买东西就是这样,就算有看中的,也会再去别家看看,仿佛下一家总是最好的。但鉴于身旁还有一个周启骏,为了给他留下个好印象,她只好随便指了几双价钱合适跟不是很高的鞋子。
结果周启骏却说道:“你的脚都这样了,怎么还要买高跟鞋?”又对柜姐说,“给她拿双平跟鞋,要穿着舒适保暖不磨脚的那种。”
她也想穿平跟鞋,高跟鞋这种东西她没有穿过几次,走路总是有些不稳。但她身高连一米六都不到,总觉得如果不穿高跟鞋在他面前会显得很矮,所以宁愿脚痛她也要穿高跟。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说得大概就是她这样的。
结果试了几双鞋子她都表现的不太满意的样子,眼睛一个劲地看着那些高跟的。他大概看出了她的想法,坐在她旁边,轻声说道:“鞋子得上脚舒服才行,干嘛非得穿高跟,我就喜欢你这样娇小的。”
她羞的耳根子都红了,抿着嘴唇,只顾低头看着脚上的鞋。
柜姐的耐心很好,又给她找来一双,献宝似笑着说道:“美女,试试这双吧,35码的就只有这么一双了,头层小羊皮做的,牛筋底,可软了,绝对不会磨脚。”
她抬起头来一看,见是一双驼色的踝靴,样子简单大方,却不失精致。等两只脚穿进去,站起来走两步确实挺舒服的,而且里面有一层细绒,柔软又温暖。她在镜子前照了几下,转过头去问他:“好看吗?”
“好看。”他有些不自然地点了点头,脸色微红。她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他赶紧站起来,说道:“就买这双吧,我去付钱。”
后来他又拉着她去给她买了件风衣,罩在连衣裙外面腰带一束,她的腿又直又细穿着黑色的厚丝袜,配着她那头新烫的卷发倒是成熟了不少。但是一双鞋一件衣服就刷掉了他两千多块,那时候的两千块还挺值钱的,学校食堂五块钱能吃糖醋小排加番茄炒鸡蛋,爸妈每个月给她六百元生活费,绝对够花。
她觉得不好意思极了,连忙说:“下次你来江城,我请你。”
他却有些不悦,说道:“说的是什么话,你是我女朋友,我不给你买,难道你还想让其他男人替你买?”
霸道,却说的她心中暖暖的。
“当然不是,我错了。”她甜甜地说。
“这还差不多。”他又摸了摸她的头,说道:“下次坐飞机来吧,机票找我报销,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我心疼。”
她听了直笑:“说的你好像很有钱的样子。”
他却一本正经地说:“把夫人养好,就是我的职责!”
他的话让她想到网络上流行的“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这句话。她心中喜滋滋的,却笑着嗔了一句,“谁是你夫人!”
他抓住她,握着她的手臂,目光坚定地看着她:“现在是,将来也一定是!”
路旁的树上挂满银色和绿色的彩灯,火树银花绵延看不到尽头,各色的霓虹灯将夜空点亮,商场促销的音响放的喧嚣震天,灯火通明的广场上搭着庆祝“十一”的巨大装饰物,发传单的见到行人就热情地上前去发单子,似乎所有的商家都准备大赚一笔。
他一手拎着她的包和换下的那双磨脚的皮鞋,一手牵着她,她就像一个小媳妇一样跟在后面。
夜风一阵一阵地吹,他的手却很温暖,包裹着她的,一直暖到她的心里。她望着他笔挺的后背,只觉得这才是可以依靠的男人,真的就想这样一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