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族上下张灯结彩。
皇帝的寿宴称为国寿,皇帝的生辰称为国诞,皇帝死后称为国丧,皇帝大婚称为国宴。
皇帝嫁女呢?国民女婿。
正常情况此时应该大赦天下,张皇榜贴告示。
但是,灵族没有牢狱这一说,唯一一种刑罚就是死刑,执行方式就是决斗。
张皇榜就更别提了,一国丞相连个娶字都不会写,皇榜谁认识啊。
省去了繁文缛节,却是举国同庆,喜气洋洋。
听说整个蓬莱仙岛酒水流成了河,醉汉堆成了山,话说人家结婚,你们高兴个什么劲儿?
何况,国民女婿还没有做一个好女婿的觉悟。
大婚将至,你不陪你的新娘子,整天跟丈母娘腻歪个什么劲儿?今天更过分,直接约到了小树林。前两日你送个钗子,送盒点心也就算了,明目张胆的约会算是怎么回事儿?
一国国君雄霸天能忍么?换成谁都不能忍,可我们这位公鹿族长近几日在干嘛?他躺在醉汉山的最高峰,老子醉了也是这醉汉的王!
若是他知道自己马上就绿了,绿自己的还是他女婿,不知道作何感想。
灵雅儿心更宽,也不准备凤冠霞帔,也不陪着姑爷游山玩水,整日坐在梧桐树上逗一只小燕雀。
姑爷干的这事儿没人管了?不是还有黑龙大爷么?他也没空,现在整日跟小娇狐腻在狐窝里不出来,说不定三个月后就能看到一只小黑狐。
要说莫少侠这是为了营造丑恶的新郎官形象迫使灵族退婚,那他算是演砸了,人家根本就没人搭理你。
“不知姑爷找我何事?”
草原王也觉得不太妥当,这种作为哪怕两人没什么,可以抵不过悠悠众口,何况你这么做像是想要没事的样子么?
“没什么大事,就是想与草原王相互了解一下。”
你还想相互了解?你要了解啥?人家肚兜什么颜色?不怕告诉你,灵族之人对于这种精细物件,向来都是织不出来的。
“那姑爷想要知道什么?”
“草原王来自何处?”
“西边。”
“可是日不落草原的草原之王?”
不对,姑爷这话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日不落草原是后裔部落的领地,说她是日不落草原的草原王,那岂不是说她与后裔部落有勾结?甚至是说,这位灵族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就是后裔部落的卧底。
其实莫古青本来就是这么想的。
草原上有狮子,狮子是优秀猎手最为喜欢捕杀的猎物,也是磨砺捕猎技能的手段。
后裔部落是世上最优秀的猎人部落,可那整整三十车动物毛皮之中却没有狮子皮。或可理解为是后裔部落对于灵族皇室的尊重,可那张显眼的公鹿皮该怎么解释?
毕竟是封闭落后的部落,他们根本对这些尊重与理解不屑一顾,毛皮中没有狮子皮只能说明一点。
后裔部落现在没人捕杀狮子。
因此,后裔部落就有可能与狮族达成了某种协议。协议的双方自然是后裔部落的族长与狮族之王,这位十年之前才来到的灵族草原王,日不落草原狮王!
在二族长失言之时,雄霸天展露的是愤怒与杀意,这位草原王却在深思。她在深思什么?遇上了猪一样的队友。
做这件事之前,莫古青早就与灵雅儿和雄霸天有商议。
雄霸天整日醉生梦死,到底是在高兴还是在借酒浇愁?
若是不能确定,莫古青断然不会在此时撕破脸。
“姑爷若是对我有所怀疑,可以自己去日不落草原查一查。”草原王语气很平淡。
莫古青当然不会去日不落草原,后裔部落放弃了对灵族的进攻,可若是有人敢闯入日不落草原,不出一刻钟便会被射成刺猬,尤其是他这位三言两句就拆穿了阴谋的男人。
“何须如此麻烦?只需要草原王一滴鲜血足以。”
草原王闻言色变:“你是怎么知道的?”
为何一滴血血会让草原大惊失色?因为灵族血液遇魔族血液会燃烧,简而言之,她已入魔。魔是心念,若想成魔,你便是魔!
草原王为何会入了魔?
因为草原之上,还没有哪个种族有跟后裔部落平等对话的权利!
狮族最为凄惨,优秀的猎手都以捕杀狮子为荣,她这位草原之王也每天都在受着死亡的威胁。十年前,狮族只剩最后的几十头。
为了生存,她找到了一个强大的帮手,一只与后裔部落相邻的种族,他们生活在草原再往西的地方——魔域。
草原王入了魔,以魔族为依仗,开启了同后裔部落的谈判。
她看中了一块地方,在这个地方可以保证族人不被屠戮,即便是在狩猎场内,狮子也是在食物链的顶端,假如它能够先来到灵族,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慷慨的雄霸天定会接纳它的族人,世上却没有假如。
它不能寄希望于千山万水之外的灵族会有如此恩典,投靠西边更加务实,而且有效率。
谈判的内容便是她这位狮灵来到灵族,尽全力的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作为内应。
后裔部落在恰当的时候向灵族提亲,由嫡长子迎娶灵雅儿,进而控制灵族。
当然,在这之后还需要解决掉一个最大的麻烦,灵族之王雄霸天,为此,他们准备了一只落日箭。
在这之后灵族领土的划分她并不关心,她只需要一块没有杀戮的草原。
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得到雄霸天的青睐,成为了灵族的皇后,就如同她没有想到灵族会如此强大,而且包容。
她能够知道的,灵族有一头公鹿,一只乌龟,一把剑,还有一座阵,一座楼,一位老人。
即便是面对后裔部落尤有一战之力,而且很有可能战而胜之。
魔族或可助一臂之力,但那非常有限,魔族如果大批的进入九州大陆,定会被各方知晓,进而捕杀。
现如今,灵族又多了一位姑爷,那位姑爷能跟一把剑打成平手,而那把剑又比她想象中还要强大。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虽然已经注定了失败。
败了就败了吧,不过一死而已,作为草原之王,为族人而死,她也可以卸下这副重担了。
判决书已经下达了,唯一嫌犯供认不讳,接下来就剩下行刑了。
灵族只有一种刑罚,那就是死刑。
莫古青不是行刑之人,他只是个裁判,老公鹿和龟丞相已经来到了此处。
死刑的执行方式是决斗。
执行者是雄霸天。他是灵族的王,是蓬莱仙岛十万生灵的守护者,即便对方与他伉俪情深,他也必须举起屠刀。
应该会很痛苦吧。
一头公鹿与一只母狮子在树林里决斗。
龟丞相在一旁记录。
纸上写着“oo天、艹o王”,各自的名字后面还有一个方框,看来是胜者打勾败者打差。
纸面的右下角画着一只老乌龟。
莫古青把那本记录册拿了过来,往前翻了几十页,都是这种记录,连个名子都不会写也不知道是怎么传承下去的。
老乌龟面不改色,对少年的鄙视根本不在乎。
树林中的战斗异常惨烈,大树断,鸟兽藏。
雄霸天一条强健的后退上被撕下来一块肉,草原王的腹部却被鹿角顶出了一个窟窿。
这是一场野性的厮杀,这种厮杀经历了几十万年,上百场厮杀当中都以狮子获胜而告终,这场战斗却与那百场都不相同。
左边的鹿角缺了一块,草原王却已经奄奄一息,腹部的伤口中可以看到有肠胃翻滚了出来。
雄霸天一副王者的姿态走到草原王面前,居高临下,一只鹿蹄给了草原王致命一击。
老公鹿变回了人形,蹲在一旁呜呜的哭泣,像个孩子。
“别哭了,你那哈喇子都流了一地了”
“贤婿啊”
听了莫古青之言,雄霸天突然抱住了他,嚎啕大哭起来。
莫少侠心想,死的不是我,你哭我干嘛?
龟丞相背着双手,慢慢悠悠的离开,手里的那一页纸早就在oo天的名字后面打上了勾。
莫古青拍着雄霸天的后背,跟安慰孩子一样说道:
“皇帝老哥啊,你是公鹿,别整天想着跟狮子睡在一块,你看,前面那头母马多俊啊。”
雄霸天抬起头,擦了擦双眼,果然有一匹全身白色的俊朗母马,马尾左右摇摆,后蹄子戳着地面,后褪和臀部肌肉抖动的极有韵律,母马回头朝雄霸天抛了个媚眼,显然已经有了灵气,只是还未化作人形。
雄霸天正看得入迷,被莫古青一个巴掌拍在脑袋上,“老色胚,回去了!”
自此以后,公鹿族长就只喝一种酒——马奶酒。
梧桐树枝上坐着两人。
莫古青还是放荡不羁的坐相,灵雅儿却坐的比较端正,两只纤细的小腿在前后摇摆。
“要走了啊?”
“是啊。”
“不大婚了啊?”
“按照我们人族的习俗,逢此变故,三年不得嫁娶”
“就是个傻子!”灵雅儿撅着小嘴,小腿像荡秋千。
“我送你个礼物!”
说着,莫古青手里就多了一只双手插在胸前的黑狐。
“本大爷才不要留在这儿,老子要去世上潇洒!”
莫古青抓着黑龙的脖子抖了抖,一条藏起来的小尾巴便展露无疑。
灵族这个地方确实很适合黑龙,三尾本身就是灵狐,何况还多了个小狐娘。
灵雅儿帮黑龙理了理头上的毛发,:“我想你的时候,可不可以虐待它?”
“随便抽!”
梧桐树上响起了爽朗的笑声。
笑声还未散,人已不知何处去。整个蓬莱仙岛上空听到了一声凤鸣,随后出现了一道凤鸣剑阵。
南方的游鱼,北方的秋水,东方的凤灵,都在欢快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