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李云赤裸着上身,双手拄着剑,大口的喘息着。
从凌晨三点开始,他已经运动了近三个小时,这并不是一种修炼,而是测试评估。
他需要知道自己的体能极限、反应度、爆力强度等各项数值。
一个不了解自己有多大本事的剑士,根本没有资格谈‘刀剑生涯’这四个字。
从更现实的角度看,他得靠这挥刀舞剑的本事养活自己,很严肃的问题,自然要端正态度。
他试图尽快恢复往昔的战斗水准。虽然他并不清楚往昔到底是个什么水准,但这并不妨碍他朝这个方向努力。
令他感到庆幸的是,某些战技已然成为本能,哪怕他一点都想不起来那些招式、动作、修炼方法的名称,又源于何处,可他就是会用,自然而熟稔,就仿佛人知道吃饭、睡觉、呼吸一般。
“行走于阴暗中的骑士,遵循自己的风格和原则……这种感觉真的令人怀念呢!”将剑横于胸前,左手轻拂过剑刃,感受那份锋锐与冰冷,看着悠悠飘过天际的几朵浮云,李云觉得有种奇妙的感觉在心中流淌,谈不上多美好,但令他怀念。
事实上,李云在当初设定封印后状态时,是以他成为血族3oo年左右的能力水准为蓝本的。
在那个冷兵器尚未从主流退场的时代,作为一线血族精英的他,完全就是台杀戮机器,忠诚、简约、残忍、冷酷,一心一意,而又不知疲倦的为家族铲除异己、解决隐患。
那时,他走的路是别人为他规划好的。
而现在,他走的是自己谋定的一条路,放逐式的灵魂之旅。
替海尔伦斯伯爵家的千金挨了一石头,很快获得了回报,仅仅是隔了一日。他就收到了伯爵的邀请函。
李云应邀前往,为此特意梳洗了一番,并换上最好的衣服。
伯爵没有在城堡接见他,而是在庄园。冬日的田园一派萧瑟,却也由此衬显出了魔法温室中的植物盛景。
藤蔓爬满了柱廊穹到这里。顿了顿后致歉道:“请原谅我对您过往进行的调查,我的女儿丽莎太过单纯了。”
李云知道,这是伯爵在隐晦的提醒,不要把其女儿在他昏迷期间亲自去旅店探望这事想太多。
也就是说,之前的这些称赞,多半也是仪礼式的客套。不要太当真。
李云并不因此而觉得心理不平衡,他已经恶补了一些知识,知道像丽莎这样的权势子嗣,享受锦衣玉食的生活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配偶绝对在诸多责任中占有一席之地,尤其对女子而言,称之为举足轻重亦不为过。
姻亲关系是贵族之间的纽带,胜过一般的同盟。
好的联姻,会让自己的家族上行,普通的联姻,则让自己的家族在贵族圈子中持平,而差的联姻,则让家族下行。
像丽莎这样品德、才学、容貌皆是上上选的子嗣,就是一张重要的牌,择偶目标至起码也得是子爵继承人,才不算亏,至于能否以未来主母的身份,对夫家产生足够的影响,那是第二阶段的问题。
事实上也的确不是李云多心,伯爵真就是在提醒他。
贵族子嗣私生活不检点的比比皆是,女子跟自己的守护骑士有着友谊关系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守护骑士往往是真的能舍生为红颜的,那种深厚的感情伯爵也是理解的,但他的女儿要想卖个好价,咳咳!不是,是他的女儿要想获得更优渥的择偶机会,声名就一定不能有污点。
“感谢您的赞扬。巴德城堡事件对我而言已经是尘埃落定的一段回忆。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想法,也只是遗憾,我本来有机会做的更好的。我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足,放逐只是一种形式,我并不将之看作是惩罚,而把它视作修炼。我将远行,这里虽然丰饶富足,却没有我渴求的东西。”
“真是令人钦佩的心灵境界。”伯爵适当的感叹了一下,随后道:“我本来有意邀请您成为海尔伦斯的一员的,可现在我觉得如果那样做,就太自私了,我不能一个像您这样的人去追逐梦想的权力。不过,还请您允许我献上自己的一份敬意,又或者您可以提一个要求,以作为我及我的家人对您拯救了丽莎的感激之情。”
“感谢您的慷慨。我觉得一匹骏马,能够让我更早的踏上旅程。老实说,您这里的治安太好了,像我这样只会刀剑的人,想要在这里赚够一匹骏马的钱,并不容易。”
伯爵很满意的笑道:“您的谦恭我领教了,如您所愿,海尔伦斯的骏马将任您挑选。”
实际上伯爵为李云准备的那份‘敬意’更有价值,丽莎是他的掌上明珠,哪怕是为了让世人知道丽莎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以及为了海尔伦斯家族的脸面,这份‘敬意’也不可能薄了。
可李云利用了更胜‘敬意’一筹的要求。却只要了匹马,这就是李云的拾趣了。
要求一提,彼此就算是彻底两清了。它代表着救人一方对救人事件本身的一个价值评估。哪怕就是索要一袋面粉,那也只能说救人者土鳖。而不能说海尔伦斯家吝啬。最多也就是海尔伦斯家不够厚道,要一袋面粉就真的只给一袋啊?为什么不能再多送一袋呢?
伯爵可不落这个话柄,李云要一匹骏马,而他又附赠一匹,并且是马具齐全。还有一小袋共计5o枚金币,用那伯爵家的管家的话说:“伯爵大人祝您跃马千里,这是为您不在预料之内的另一匹马准备的食料费。请您务必收下。”
除了这些,李云还得到一封推荐函,这封推荐函能让他在西行的下一站获得不少便利。比如说,不用像普通的佣兵那样被佣兵公会盘剥。
战马做驮马,用不了多久,就会废掉。那实在是太可惜了,李云为此选择了简化行囊,悠哉上路。
即将离开海尔伦斯地界时。视野中出现了一座碉楼,它有个名称叫做守望堡,著名的地标建筑,整个奈瑟瑞尔最大的碉楼。
就在这碉楼下,李云见到了矗立在飘雪寒风中的丽莎。
丽莎的脸被冻的红扑扑的,迎上几步,展颜笑道:“我来送送你。”
李云也笑,翻身下马,对丽莎行了骑士礼,道:“如此。我对海尔伦斯家族的盛情回馈只能给12o分了,满意的有点过分,这不太好,它会让我在未来太过想念这里。”
“我原本打算请你作为的守护骑士。父亲说雄鹰只属于天空,如果我是真的敬重你,就应该让你展翅去翱翔。”
清亮的眼眸,干净的笑容,纯情的祝福,李云目光一凝。将之深深镌刻在记忆中。
这个世界有无数的污秽和龌龊,却也有透亮高贵的灵魂,也许他注定要在黑暗的道路上踟躇前行,也许他永远不能摆脱双手沾满血腥的宿命,可他心中永藏着一点光明,让他温暖,为他指明道路,这光,就是灵魂的光,人性之光,它高于万物,最璀璨、最闪耀。
“谢谢你的祝福,没有什么送给你,唱歌给你听。”
丽莎一脸惊讶,且有些小激动,她完全没想到李云会用一歌作为离别的礼物。
李云留给她并不算多的印象中,孤独而沉默,让她动容的是那种穿透生命的强大信念,那种面对死亡仍旧不悔的执着。
这种信念、这种执着,令她敬仰,却也有些非人的感觉,仿佛它不属于这凡世。
李云在她心中,更多的是诠释‘英雄’的概念,并让她觉得,这样的人,灵魂是高贵的。
可现在,当李云愿意以一歌作为离别礼物,她忽然就觉得这个人一下变得鲜活了,变得有温度了,变得亲切了。
在丽莎还没有想好要如何应答的时候,李云已经在唱: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记起、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噢…夜空中最亮的星,请指引我靠近你。”
“夜空中最亮的星,是否知道、曾与我同心的身影、如今在哪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是否在意、是等太阳升起、还是意外先来临。”
“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也不愿忘记你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噢…夜空中最亮的星,请照亮我前行。”……
歌声中,重新上马的李云身影渐渐在风雪中远去,他始终没有回头,歌声随风声而来,也随风声消逝,遥望的丽莎不觉间已经是潸然落泪。
这歌,让她觉得自己忽然间就真正读懂了这个男人。这是一个逐光的人,他飞上天空,也只是为了距离光明更近一点,至于这光是什么,隐约间她也有了答案。
“祝福你,行走在人间的光。愿你将温暖传达给每一个善良者的心中,用炽热净化每一个邪恶者的污浊。”丽莎向着李云身影消逝的方向默默祈祷。(未完待续。)
ps: ps:站在地狱,仰望光明。当初的创作初衷就是想写这样一个风格的故事。切以为,宇宙中的第一抹光就诞生在最深邃的黑暗中,那是创造之光,也是灵魂之光,人性之光。
逃跑计划的‘夜空中最亮的星’可以说十分应景,也是我最喜欢的歌曲之一,推荐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