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韵怔了片刻,火庶饶已经笑得眉眼弯弯:“我最喜欢看你这样发愣的表情,呆萌呆萌,可爱死了。”
墨韵被他挤兑得脸上又是一红,火庶饶已经压上了她的唇,墨韵闭上眼睛,火庶饶最近怎么回事,虽然他以前也有对她动手动脚的爱好,但现在显然是愈演愈烈,而且有些和从前不同的元素……
过了约摸一个世纪,火庶饶才放开墨韵,她脸上的草药沾到了他鼻子上,好像马戏团的小丑,墨韵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火庶饶倒是不介意,朝她扮了个鬼脸:“我看这里挺隐蔽,我们就先在这歇几日吧,你的肋骨我虽然接上了但这几日最好不要乱动,等伤好些再走,也不急着看大夫了,这草药我用过,对外伤的效果很不错,万一耽误了时间到时候留下疤痕,反正你已经赖定我,吃亏的是我也不是你。”
墨韵哭笑不得,不走就不走嘛,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会娶你不就好了嘛,偏要说这么一堆废话!
火庶饶见她没有说话,眼中却露出温柔的光芒,和平日里伪装的冰冷截然不同,微微一笑,将她拥进怀里:“冷不冷?”
“一点点。”
他脱下外套,解开衣服,让她贴到他胸口,用体温给她取暖,然后把外套合起盖在两人身上。
墨韵闭上眼睛,她这是在做梦吗?如果这是梦,她可不可以一直呆在梦里永远不要醒来?她胡思乱想,想着想着,便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火庶饶看到她的睫毛微微翘起,覆在眼睑上,唇角自然上扬,小手无意识地圈住他的腰,忍不住又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心里被温柔的情愫填得满满当当。
果然只有失去的,才是最好的,好在老天爷对他还算仁慈,给了他一次后悔的机会,面对失而复得的墨韵,火庶饶下定决心,这次他要好好待她,不会再让她受委屈。
两人在山林里一住便是十余日,火庶饶的内伤已经好了大半,墨韵的内伤也有所好转,只是伤到骨头没有好得那么快,好在肋骨算是全身骨折了最不碍事的骨头,所以她起来走动走动,已经完全没有问题。
火庶饶依旧很不正经,依旧很爱挤兑墨韵,但却会在不经意间露出宠溺的温柔,有时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她两眼,他以为墨韵不知道,其实都被墨韵用眼角的余光看得清清楚楚,因为她原本就在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一日,火庶饶从外面逮了只獐,准备跟墨韵好好地饱餐一顿,在回来的路上,瞥到一个黑色的身影,他立刻丢下獐子,朝墨韵扑了过去。
天幸,墨韵平安无事地坐着,已经升起了一堆火,可是,他依旧不放心,扬起她的下巴,认真打量着她的眼睛,这才松了口气,真的是墨韵。
墨韵很不理解,为什么火庶饶最近总养成一个打量她的习惯,这不是情人间的那种温情脉脉的凝望,却像在审犯人……
“那黑斗篷又来了,我们快走!”
墨韵一把拉住他:“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全,我又这个样子,我们逃也逃不了多远,不如把他引走!”
“什么意思?”
墨韵眼中闪过一丝淘气的笑:“我们扮成树然后弄几个脚印把他骗走,你说好不好玩?”
火庶饶呼吸一滞,墨韵脸上的伤已经好了很多,只有些淡淡的红肿,让她惊世骇俗的美貌,回归了一半,配上她现在的笑,绝对可以称上惊艳二字。
她的冷情不是受尽苦难磨练出来的,而是出于自我保护伪装出来的,所以现在,她偶尔也会露出一点小女孩的天真。
“怎么这么看着我?”墨韵似乎感觉到自己刚才的样子有失水准,脸上微微红了红。
“就扮成树了。”火庶饶哪里会去打扰她的玩性,跟着折腾:“赶紧赶紧,怎么扮成树?”
黑斗篷在一处火堆旁停下了脚步,这里的火已经快熄了,显然是刚才有人呆过,旁边的落叶处有四排脚印,两排浅一点,略大,两排深一点,略小,都用树枝打得有些散乱,似乎是拖着树枝走的,但还是被他发现了端倪。
他的唇角色勾起冷笑,他们以为这样就能逃走?笑话!他一路追踪,唇边的笑在走了几百米之后僵硬地凝固在脸上,脚印不见了,最后一排脚印孤立地出现在地上,前面什么也没有,而且前面还是大片空旷……
他抓狂地在附近仔细搜索了一番,除了有几个兽蹄子之外,什么也没有,火庶饶和墨韵武功再高,也不可能飞上几十上百米不落地吧,但地上除了过来的那排脚印,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树上的墨韵舒展了一下筋骨,将身上的伪装放在一边,对着旁边的马蜂窝说:“他好像走了!”
马蜂窝动了一下,火庶饶没好气地将身上的伪装从树上丢了下去:“死丫头,你自己躺着扮树枝舒舒服服,叫我蜷得像虾米似的去扮马蜂窝,我警告你,没下次了!”
墨韵无辜地眨眨眼:“……谁让你那么粗,扮树枝怎么扮都扮不像!”
“那厮又没有认真看,随便扮扮不就好了嘛。”
“谁知道他会不会认真看,万一露了马脚我们都没命活,我总得尽自己的力确保万无一失。”
火庶饶噌地一下贴到墨韵身边,往她耳朵上吹了一口气,暧昧地笑道:“你最近话越来越多了嘛。”
墨韵扭开头,冷冷地说:“是你太不讲理!”
火庶饶哈哈大笑,有意逗她开心:“你这小脑瓜子还挺聪明,想得到顺着脚印倒回来再回树上去?”
墨韵果然有那么点得意,这是她以前从古龙先生的小说上看来的招数,没想到居然还真有用上的一天,把敌人骗得团团转,好过瘾。
两人又在山林里歇了五日,火庶饶的伤已经彻底好了,两人一合计,觉得还是要尽快回鲜国去给林初晓和傅孟轩传话,而且有严若水在,他们会安全得多,马车已经不见了踪影,火庶饶怕墨韵路走多了影响伤骨复原,于是把她抱了起来,准备到城里抢辆马车。
今日的天气,是比较阴沉的类型,但城里却很热闹,应该是有大户人家在办喜事,火庶饶和墨韵一进城,便看到大红的花轿气派地招摇过市,敲敲打打的队伍足有数百米之长……
“他又来了!”墨韵紧张地拽了拽火庶饶的衣袖:“右后方,那个黑斗篷。”
火庶饶微微蹙眉,墨韵擅易容,他们原本想到了城里弄些工具,易容打扮之后就能躺过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没想到才一进城,就碰面了。
“我们先躲躲。”火庶饶冲墨韵邪气地笑笑,径直朝那花轿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