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斯山脉是塞拉帝国境内海拔最高的山,从帝国东方的里海,由东向西贯穿整个帝国,一直延伸到帝国西部的达鲁鲁沙漠,将帝国分为了两个部分,北边以萨斯城为政治文化中心,南边边以帝国首都森萨尔为中心。南部帝国是建立初期的范围,本来和北方的秦风帝国以安斯山脉为界,安斯山脉以南是塞拉帝国,以北是属于秦风帝国的。后来帝国出了一个杰出的皇帝——查克大帝,帝国第三十六任皇帝,也就是现任帝国皇帝的祖父,他励精图治,内修政治,外立强军,并亲自率军穿过安斯山脉从秦风帝国的手中夺取了安斯山脉以北的大片土地,一直把秦风帝国的军队赶到第比河以北才停止脚步。并且胁迫当时的秦风帝国签订了停战条约,把已经占领的南到安斯山脉北到第比河以南的领土全部划归了塞拉帝国的范围,把帝国的版图整整扩张了一倍。
想从帝国南边达到北部只有两条路,一是从南边的海港城市安普坐船到北部的连云城,但是船票的价格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而且海上时常肆虐的风暴能撕碎帝国最坚固的帆船,无论你是多么强大,在大自然面前就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结局只有死亡。当年塞拉帝国和秦风帝国战争时期,两国舰队曾在里海附近进行过一场海战,那场战斗的结局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而结束。两国舰队共计四百艘主力舰,加上近六百艘其他各类战舰全部在风暴中沉没,无一回归自己的帝国,据侥幸生还的少数士兵讲,两国舰队真正被击沉的只有大约二十艘,开战不到一个小时,风暴忽然降临,近百米的战舰在风暴中如同纸糊的玩具,轻易就被暴风撕碎,没有一艘战舰能侥幸逃脱,这场风暴直接导致两国海军损失殆尽,直到战争结束七十年后,两国为了防备对方从海上乘虚而入,集中精力发展海军,才慢慢恢复元气。因为这个缘故,大多数人选择陆路,也就是穿过安斯山脉,远是远点,慢是慢点,总好过将自己的性命交给恐怖地大海。
在拉鲁平原很远就能看到安斯山主峰海加山顶皑皑的白雪,哪怕是炎热的夏天,山顶上的积雪都不会融化,据说在满是白雪的山顶曾经住着一位伟大的神灵。三千年前,神灵的坐骑——一条红龙,还经常在拉鲁平原的天空飞翔,只是有一天,神灵和他的坐骑忽然就失踪了,老人们传说那个神灵早已划破虚空,去了另外的世界。真相到底如何,没有人知道,因为从来没有人能爬到那么高的山顶去看过,主峰顶上四处都是悬崖,根本没有路可以上去。要穿过安斯山脉的人们都是从绕过主峰的一条山路走过去,虽然山上的树林里也偶尔有一些猛兽伤人,但是只要成群结队,并雇佣一些护卫,要穿过安斯山脉还是不太难的。正因为如此,在塞拉帝国,佣兵还是一个很受欢迎的职业,佣兵里也有很多强者。
安斯山脉与拉鲁平原交界的地方有个名叫安斯的小镇,小镇以山脉的名字命名,这里是进入安斯山脉最后一个补给点和必经之路。小镇不大,本地人也不多,但是经常有零散的客商聚集在这里等待结伴,和雇佣一些佣兵和流浪的武者,大型的商队都有自己的护卫或者早在上个城市已经雇佣了一些大型的佣兵组织保护绝对不会在入山前临时找护卫。处在南北帝国的必经之路上,安斯镇也显得很繁荣,虽然由于地形的缘故,小镇的规模无法扩大,但是人流却是很大地,因此小镇整天显得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这里最兴旺的行业是旅馆、酒店。
小镇的酒馆在黄昏开始渐渐热闹起来,各种各样的人都聚集在这里,商旅、佣兵、窃贼还有流浪不得志的武者。昏暗的灯光下,座位都已经坐满了,人们各自和同伴聚集在一起或窃窃私语,谈论着旅途的见闻,或大声地说着哪里哪里有个什么样的姑娘,长得如何如何地漂亮,间或发出粗鲁地笑声让整个酒馆显得嘈杂纷乱。
酒馆厚厚的门帘掀开,走进来一个身材魁梧的佣兵,高大的身影让酒馆都为之一暗,络腮胡须长在脸上,倒卷起来各自纠结在一起,身上的肌肉从盔甲的缝隙里挤了出来,背上原本有些骇人的双手大剑跟他的身形比起来就如同一片树叶粘在背上,显得轻飘飘地。他环视了酒馆一周,大声的说道“还有没有要穿过安斯山脉的单身旅客?我这里还有一个位置,三个金币。”嘈杂的人声忽然静了一下,接着又继续响了起来。
佣兵大声问了一遍,见无人回答,眼神里流露出一些失望,刚准备转身出去,忽然在酒馆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上站起来一个黑发的年轻人走到他面前。
“请问。。。。。。包伙食吗?”
佣兵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黑而浓密的头发自然柔顺地披在肩膀上,有一双黑色的眼睛,眼神很沉静让人觉得舒服,个子不算高但是比例协调,浑身上下显得自然得体,身体虽然不算单薄但是也不算很强壮,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很少做体力活的:“包伙食就得做事,你能做什么?”
“我是个魔法师,我还会做饭。”年轻人轻轻的说。
邻桌的几个武者打扮的人相互看了一眼,然后轰然大笑了起来。
“哈哈,魔法师?来,小家伙,给你一个银币,给哥几个表演几个拿手的魔法来助助兴!看你这细皮嫩肉的样子,一定是哪个贵族太太的小情人吧?”其中一个戏谑的说。
“抱歉,先生,我还有事,不能为你表演。”年轻人淡淡地说,然后不再理会他们,而是继续用眼睛望着佣兵。
说话的那个武者大怒,一把将年轻人的衣领揪住。“呸!魔法师不就是给人表演的吗?你小子还敢在我面前张狂?没空也要先给我表演,否则我一拳把你打得找不到你妈妈!”顿时,同桌的另外三个人肆无忌惮地狂笑起来,武者提起拳头在年轻人的眼前晃动,脸上满是得意。忽然,一个带着浓重酒味的水球淋在了他的头上,然后一个小小地火球飞舞着冲了过来,点燃了满身酒液的武者。他惨叫着带着满身的大火冲出了酒馆,一头栽入了房前饮马的水槽里才幸运的没被烧伤,可是头发和胡须却被烧掉了。他狼狈的从水槽里爬了出来,反身冲了进来,酒馆的其他人看到这个景象全都哄堂大笑。
“嘿,布托,一时没注意,你怎么成烤全羊了?你裤裆里的那个东西没被烤坏吧?要是烤坏了你老婆会把你赶出去的!”
“不会是你家老婆发现你找了情人,放火把你烧的吧?”
“布托,你什么时候学会玩魔法了?哈哈,下次记得教教我,哪天我好把你妹妹的衣服烧掉,哇哈哈哈哈。。。。。。”
“我要杀了你!”他怒吼着拔出一把匕首。从来没有人让他如此狼狈,从来没人敢这样羞辱他,今天算是栽到家了,而且栽在一个只能用可笑地魔法来表演的像爬虫一样的卑微的魔法师手上!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让他觉得耻辱。
同桌的几个人也迅速拔出随身的刀剑站起来把年轻人围在中间。
“够了,他是我的客人,谁也不许伤害他,你们给我出去!”佣兵拉过年轻人挡在身后,瞪着眼看着这几个人,慢慢把手放在插在背后的双手剑剑柄上。
“哼,今天就给你个面子,否则要那个小子好看!”四个人相互看了一眼,缓缓收起了武器,不甘心地结账走了出去。显然他们与佣兵不在一个级别上,真打起来,四个一起上恐怕也伤不了他一根毫毛,为了这种小事,招来一个强力的敌人,是愚蠢的行为,而他们当然是聪明人。
佣兵转过头,颇感兴趣地再次打量了一眼这个年轻人,还是那么淡然,不愠不怒,不慌不忙。一个年轻人,就这份沉静和胆量也是了不得的,莫非他还有什么后手?他本来就有把握击败那些人么?佣兵忽然觉得眼前的年轻人有点深不可测的感觉。
“你住哪里?”
“还没找到住的地方,旅馆客满了。”年轻人感激地朝佣兵很有礼貌地笑了笑。
“你叫什么名字?”
“艾力克,艾力克·多特”
“你可以叫我达鲁。”佣兵转身走了出去。到了门口,转过头对艾力克说“跟我来吧,今天就住我们营地,明天我们一起出发。对了,我收你两个金币,路上你要帮忙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