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谁都不要相信。
说完这句话崔首辅怜爱的摸了摸崔琳的头就出发了,崔琳因为这句话真正的开始惶惶不安,可心里还有个声音天真的说爹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爹那么厉害,或许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安安稳稳的过了两日,直到这天她收到了两封信,第一封是礼部尚书文家的嫡女文大小姐的请柬,邀请她参加后日的赏花会,另一封是赵公子的回信,约后在元通寺相见一叙。
平日阮仙贝是要守在崔琳的身旁,可崔琳也总有自己的私事不想让外人知道的时候吧?就比日说现在,阮仙贝就被她支走了。
崔琳阴霾的心情因着第二封信一扫而空,任谁也看的出来她这日心情大好的样子。
「小师父这房间布置的不错啊。」阮仙贝一进房间就感叹道。
「阮姑娘要不要在外面聊?」通淳站在门口说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会不会不太好。
「外面觅右哥守着呢,太冷了,快让一下进去说。」阮仙贝从他旁边走过,而后反映才过来他话里的意思,「我说通淳,你一个和尚在你眼里不应该没有性别之分吗?我都不在意你在意什么,难不成怕我非礼你?」
通淳:答对了,怕你对我见色起意。
虽然作为和尚,但通出色眉眼通透又显女相,身上但禁欲感让很多女性见了他都会脸红心跳。
阮仙贝见他略显沉思的表情在心里大笑,老娘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什么帅哥花美男没见过,再饥渴也不至于对和尚下手吧。
虽然说把大乘音寺最受重视的弟子拖下情海,是一件听起来很刺激的爱情故事,但她最讨厌的就是逼良为娼,劝妓从良的事了。好看有什么用,这世界上那么多人,谈恋爱非要选和尚增加困难度吗?
经过她阅人无数的经验看来通淳的性格大概是个白切黑,再说了,最重要的是她还不想被乐音大师追杀,爱情故事没有那就变成大型事故了。
综上所述,好看的男人不一定就会产生感情,衡量一番不划算不划算,还是当姐妹吧。
这边阮仙贝和通淳正待在外院通淳的房间里一起闲聊这崔府之事,觅右和阮仙贝汇报道:「圣女,崔小姐不知道在和谁通信。」
「应该是个男人。」她捻起一颗花生米说道,「通淳小师父,崔小姐对你是从来就没有过好脸色,你说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够让崔小姐好言相待心悦诚服?」
通淳听懂她语气里的揶揄,回道:「一定不是一般人。」
「那你就不想见一见?」
「阮姑娘不用打趣小僧,小僧会干活的。」
阮仙贝擦了擦手略显做作的双手合十道:「大师慈悲心肠,善哉善哉。」
「不过两日后的赏花会小僧就不去了。」通淳看着面前的女子把拿了花生米的油手擦在了自己的衣服上,完全没有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无语到直接送客。
......
两日后。
崔琳皱着眉头看着阮仙贝的一身打扮:「你就穿成这样?」
「这样是哪样?」阮仙贝顺着她的目光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打扮,没什么问题啊,这还是她特地挑的新衣服呢。
崔首辅走的那日因两人有一些不愉快的交谈,这几日都没有怎么好好说话,阮仙贝在崔琳身边就尽忠职守的当个保镖,既不表姐前表姐后的也没有什么笑脸。崔琳当然就更拉不下面子了,她堂堂大小姐凭什么哄一个保镖?简直是无稽之谈。
可今日却不得不搭了话,阮仙贝作为她的表妹同她一起去赏花宴那就是她的人,她的人穿成这样寒酸出去她可丢不起这个人!所以她看到阮仙贝认真挑选新衣服,哪儿都
看不顺眼。
这也不能怪谁,只能说是两人在新衣服这个认知上,有些误差吧。
阮仙贝即使是作为浮夸的魔教圣女也会为了出(打)行(架)方便,而下意识的选择一些轻便实用损坏了也不心疼的衣服,崔琳作为大小姐出行选择的当然是争奇斗艳的衣服。
在那样的聚会上谁穿的差了,用不了半日就会成为名媛圈的笑话。背后还可能会说他们家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故呢,严重起来甚至会影响朝堂上的风向。听起来真是气人,权贵人家的孩子啊,还要会花钱呢。
「这样不行,太素了会被她们笑话。」崔琳道。
「笑话?谁敢笑话我,表姐不给我撑腰?」崔琳语气放软,阮仙贝也借坡下驴,又开始表姐表姐的叫了,待会可不能让外人看出异样嘛。
「你跟我来要重新换衣服,明湘,明月,挑两件衣服过来给她重新打扮一下。」崔琳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进屋里,摁在镜子前坐了下来。
阮仙贝没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崔琳力气居然还很大?!她被摁在镜子前的椅子上想逃也逃不掉。
崔琳还不习惯叫她表小姐,表妹,但记着父亲的话知道叫名字不好,于是大多数都是用‘她来代替,阮仙贝知道她的纠结还感叹半天,傲娇又别扭,口是心非脾气不好的大小姐,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明湘很快拿了两套衣服过来,一套绛红色,一套藕粉色。
两套衣服是同一个款式,只是颜色不同,用的皆是上好云锦的料子,衣身下摆绣着暗纹,配套的裙摆下还缝着金线好像会发光。藕粉色外面搭配一件米白色的比甲,绛红色外面搭的是鹅黄色的比甲,再搭配上崔琳和她的婢女们应该是颇有研究。
「表姐,这两个颜色我都不喜欢。」阮仙贝一看心中就大喊打灭打灭,绛红色,她以为自己要结婚了!藕粉色,太软妹了吧!她可是魔教圣女!
「那你喜欢什么颜色?」崔琳问道。
「黑白灰,墨绿黛蓝。」
崔琳好像听到什么笑话一般,听完竟然笑出声来:「想都别想。明湘拿绛红色的来。」
「表姐!藕粉、藕粉那件。」阮仙贝大喊阻止,退而求次藕粉就藕粉吧。
明月很快的给她拆了头发又重新盘了一个发髻,描了眉又涂了唇,崔琳这才满意的露出了笑容。
她坐在一旁只是动动手和嘴皮子就指示道:「去换衣服吧。」
阮仙贝跟着明湘走进了屏风后,慢吞吞的脱了自己的裙子,换上那套藕粉色的服装。
「啊,太紧了穿不上!」
「不,我不想脱,这是我最后的倔强!我不换了,穿不上就算了嘛!」
崔琳听到她的哀嚎觉得奇怪,阮仙贝看起来也不胖,两人身形差不多怎么会穿不上?又过了一会,听到阮仙贝嘀嘀咕咕的抱怨,她亲自走到屏风后一看。
得,穿不上的原因是阮仙贝的亵衣里面多穿了一套保暖内衣。
明湘求助的看着崔琳,阮仙贝死活不肯脱下自己的保暖内衣,给她急出了一头汗。
「这是什么?也太丑了吧。」崔琳很是嫌弃的说道。
阮仙贝:???
「保暖内衣,赏花,会冷啊!」她叉着腰理直气壮的说道,虽然室内有地龙,那赏花不都是在室外吗,那湖心亭的风一定很美丽冻人!
「脱掉,你不是武功高强吗也会怕冷?」崔琳又想到前几日她护体神功,觉得很奇怪。
阮仙贝无力望天:「不,我做不到。表姐,你话本子真的不要看那么多......」
「若是你不去,那就可以不换。
」崔琳这话说的阮仙贝直接放弃了抵抗。
得到了崔琳的指示,明湘使出浑身解数给阮仙贝扒了,终于换好了衣服,阮仙贝从屏风后走了出来,崔琳这才满意的露出了笑容。
「这还差不多,嗯,我看看头上还少了点东西。白玉簪有点素,宝石不太配......」崔琳从首饰盒里挑了几样首饰比划了一下,最后多选了一根镶珍珠的花瓣纹金簪戴到了她的头上。
阮仙贝:好不习惯,有一种贝贝环游世界的感觉......
今天的搭配应该是温婉加华贵属性的吧?崔琳本来还想要她换一双鞋,被她义正严辞的拒绝了。
她看着那双高的不行的鞋底大喊救命:「鞋子藏在裙子里了表姐!还有换了鞋我行动不便没有办法百分比保证你的安全!」
可是她没有大喵只有胖鸽,而且给她打扮的金主姐姐看起来不太好惹。
她想接下来若是崔琳说出要她做一些动作的指令,她恐怕都会不由自主的听从。
「走吧。」
崔琳一声令下,她们带着明湘明月一起出发去尚书府了。
在路上阮仙贝问崔琳:「表姐,待会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崔琳哼了一声:「除了皇家的人,其他人都不用在意。」
阮仙贝:哇好霸气,咱就是说,崔小姐你有没有觉得你的人缘实在很不好???
一旁明湘却回道:「文家的文大小姐人还不错,还有户部工部侍郎家的小姐们人都挺好,可文家二小姐就不太和我们小姐对付,不过跟小姐最不对付的就是齐德侯府的柳小姐了。」
阮仙贝:抓重点,人都挺好是指人家性子好,关系好不好不一定。但不太对付嘛,那就是真是关系不好。
明湘说完崔琳更是扭头看向车窗外懒得说话,阮仙贝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对明湘笑道:「谢谢明湘。」
到了文府她们明显因为阮仙贝重新梳妆打扮那一会耽误时间了,所有人都到齐就在等她们了。
下了车阮仙贝又亲亲热热的挽上崔琳的手臂,跟她说道:「表姐放心,有我在谁都欺负不了你。」
崔琳冷着脸回道:「我没有被欺负。」
这不得不说,崔琳外表就是冷艳骄纵型美人,两人身形相似,崔琳身材高挑,身高都差不多在一米六、一米六三左右,这日明月给阮仙贝画的妆,手法相同两人又在容貌上接近了一点,说是表姐妹应该没有人会怀疑,只是阮仙贝看起来眉眼柔和人畜无害一点。
这一进园子,就看到一群小姑娘们围在一个大亭子间说说笑笑,亭子外围着挡风的纱幕,初春还是有些寒气,里面应该是点着火盆之类的。
她们进了亭子还未说话,就有一个穿红衣的姑娘便扬声说道:「瞧瞧,这是谁来了,崔大小姐真是让我们好等啊。」
「赏花虽好,若是柳小姐能少说两句话就更好了。」崔琳毫不客气地回道,摘下斗篷递给明湘,对另一位穿鹅黄色衣服圆脸的少女说道:「婉怡,抱歉,来晚了。」
柳薇薇差点气到拍桌,被旁边的女伴拉了一下气鼓鼓的坐了下来。
而鹅黄色衣服的少女就是这次的主人文家大小姐文婉怡了,文婉怡对她柔柔地笑道:「无事,琳儿快来坐下吧。」
阮仙贝扫了一下周围,心中大概有数了,亭子里七八位少女吧加她俩十个,文大小姐一看就是温婉的好/性子,拉了柳家小姐一下的那位姑娘长得和文家大小姐有点像,应该是文二小姐了。
这其他几位姑娘的态度不冷不热的,有的甚至都没看她们,跟她想的差不多,崔小姐果真是人缘不太好。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百年难得一遇穿得粉粉
嫩嫩的,再次想到之前说唐门那少女的话,穿得越粉,打人越狠。
她衷心希望这些小妹妹不要犯错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
,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