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科幻小说 > 寒门婆婆不当诰命 >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做卤味吃
    “娘子很喜欢老二?”宋恒凑过来,低声问道。

    裴玉抬眼看他,“你不喜欢他?”

    问什么傻话呢,刚才看到儿子的时候,这人的眼睛明明都亮了两分好嘛。

    宋恒摸了摸鼻子,不置可否。

    他确实是问了个蠢问题,只是老二现在的变化实在太大了,以前老二可是家里最没有存在感的孩子了,就连他,一开始也没有多关注。

    要不是娘子提醒,他可能到现在都不会多关注老二。

    还是娘子心细如发,看到比他细致,一眼就瞧出了老二的症结所在。要不然如今的老二可不会如此自信有神,对家人的亲近更是毫无保留。

    之前啊,总是小心翼翼的试探父母的脾气,下意识保持着和兄弟间的距离,深怕过线,这孩子,确实太敏感了些。

    裴玉大抵知道宋恒的想法,心底微微叹气,有些感慨道:“总归是会哭的孩子有人疼。”

    以前老二被原主夫妻忽视的太多,养成了敏感小心的性子,生怕自己越线引起父母不喜。

    而他性格上又有些自卑,所以又不敢和父母兄弟太过亲近,怕自己得不到回应而失望。

    可如今,经过了一些事,宋明义成熟了不少,孩童时期稚嫩的想法多少有了些感悟。

    这两年裴玉又润雨细无声的关爱着他,宋恒对子女一视同仁的态度也让宋明义感觉到了被重视,慢慢宋明义感觉到了父母对他是重视关爱的,于是藏在心底的那份对父母之爱的期盼渐渐的就再次发芽冒头了。

    而裴玉和宋恒这对新父母也没有让他失望,对他的关爱只多不少,如此一来,父子母子之间的情感自然与日俱增。

    和父母只见的隔阂消失,没有了对父母偏心的埋怨后,宋明义对兄弟们的羡慕嫉妒自然也就消散了,兄弟之情也就水到渠成的越来越亲近了。

    裴玉一想到宋明义在梁家学艺的日子恐怕不好过,这心思就越扩大了,“明天还得去买点布料,如今咱们住在府城里,这城里人敬衣不敬人的多了去了,可不能让儿子被人看低了去。”

    这事情她可是亲身经历过的,刚来府城的时候她没注意这些,也想着初来乍到的低调些没坏处。

    结果,去粮店里买点粮食都能被店小二小瞧了去,真是气死个人。

    她当时虽然穿的朴素,可一身棉衣整洁干净,一块补丁都没有,还都是这两年新做的衣裳,怎么看也不像穷苦人家啊!

    可偏偏,那小二就是狗眼看人低了!

    那一天,气的裴玉转头就去了对面的粮店,足足买了两个月的米面粮食,还特地让伙计大声吆喝了出来,就为了气死那店小二。

    最终也不负所望,那店小二被粮店老板大骂了一顿,脸色都青了,她这气才算消了。

    不过这事她是彻底记住了,第二天就买了好的布料回家做衣服,她还特地观看了一番布店里的成衣,跟老板请教了一番府城人的穿着习惯。

    裴玉买的布料不少,布店老板自然是知无不言的。

    等她们一家都换上了更好的衣裳,不说别的,周围邻居看他们的眼神都变了几分,那态度也热情了一些。

    这一搞,倒是让裴玉无语了好久,没想到古代的城里人竟然这么势利眼。

    原本她以为村里那些无知妇人是最刻薄势力的,现在看来还是村民淳朴些。

    这城里人的势力是掩藏在虚伪的表象下的,不接触一下都发现不了,这么一看,还不如撒泼打滚的作妖村妇可爱。

    宋恒见媳妇的心思全在二儿子身上,不由的有些吃味。

    臭小子,出去学手艺这么久了,别的没见长进,这哄人的甜嘴话倒是越说越溜了,看来该好好教导一番了!

    进入浴室,刚淋了一大瓢热水的宋明义突然觉得后脑勺有些发凉。

    怪了,怎么觉得有点冷呢?

    裴玉打定了注意也没再想儿子的事情了,回头就去厨房端了碗鸡汤来,亲老公这面还是记得关爱的。

    宋恒看着裴玉端进来的鸡汤,微微轻叹了叹,但也很是配合的将今天的第五碗鸡汤给喝了。

    “我明天买个猪蹄,那些桂皮八角的香料我都调配好了,卤猪蹄很香的。”裴玉看着宋恒小声说道,语气有些虚。

    她也知道天天喝鸡汤会腻味,但不给宋恒补补,她总觉得哪里不对。

    其实除了鸡汤她也弄了鸭汤,猪心汤之类的,能买到的补食都轮着做了,可食材种类确实太少了,就算她绞尽脑汁,最多的还是鸡汤。

    这段时间,她算是体会到现代母亲对待自己家高考生的心情了,那是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变着花样来补啊。

    宋恒喝了汤,擦了嘴角,轻笑道:“好,娘子做的我都爱吃。”

    虽然对裴玉的大量补食行为有些无奈,但他心里还是很受用的,这样用心照顾他关心他的人,仅她而已呀。

    “恩恩!”得到肯定答复,裴玉立马高兴了。低头吧唧了一口宋大人的唇角,裴玉端起托盘就跑了。

    宋恒眉眼含笑的看着她的背影,只觉的手里翻了无数遍的书都变得有趣了些。

    第二天,裴玉不仅买了猪蹄,还买了一对猪耳朵,一副猪内脏,卤味就是这些最好吃了,就是内脏处理起来真的麻烦。

    要是有鸡爪鸭爪,鸡脖子鸭脖啥的纪更好了,可惜没得单独买,自己杀鸡杀鸭明显不合算,不然鸡爪子鸭脖子的卤起来可比猪杂好吃耐啃。

    儿子在,洗内脏这样的活就被裴玉安排出去了,猪肝猪耳朵什么的都还好,猪耳朵也就刮毛麻烦,可大肠小肠弄的工序就麻烦的多了,可兄弟俩也不敢撂挑子。

    宋明义是勤检惯了,哪怕如今家里条件好了,他也不舍得浪费任何食物,猪下水再不值钱,也要十个铜板的,弄干净,必须弄干净了!

    宋明理则是因为之前吃过裴玉做出来的卤猪下水,知道这个东西好吃,所以再难搞也耐住了性子。

    没错,老三觉醒了吃货属性,为了好吃的,完全没问题!

    (本章完)